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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迁移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失业

2007年5月23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李涛助教授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万众楼报告了关于“中国迁移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失业”研究成果。现将此次讲座简报如下。

李教授首先介绍,贸易理论的研究结果表明关税和配额是控制商品进口的等效工具,可以设定一个关税税率或进口配额,使得在边际上消费者进口一个产品或购买一个国内产品效果是等同的。但是如果用来控制国内的人口迁移,税收和配额就会有根本不同的效果。控制国内人口迁移的政策可以大致分为税收和配额两大类。导致迁移成本增加的政策可以看作是一种税收,包括禁止外来移民享受公共产品或者向他们收取高价格、不鼓励家庭迁移以及对劳动市场上外来移民的各种歧视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政府限制公司聘用外来移民数量,或者限制对倾向于雇佣外来移民行业投资,实际上相当于政府设定了一个关于移民数量的配额。中国政府通过城市户籍登记制度对城市所能接受移民数量直接设定了配额。

主要讨论高校毕业生的户口和失业(或未就业)问题,因为高校毕业生是主要的潜在户口获得者。如果一个人没有高等教育学历,他很难获得大城市户口迁移指标。虽然没有考虑未受高等教育其他人群的户口指标问题,但是研究高校毕业生的户口和未就业问题,可以为将来的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

即使一个高校毕业生没有获得北京或上海这样大城市户口指标,他也可能会一直待在这些大城市,即使没有找到工作也会留在那里,因为他们期望将来会找到一个好工作,可以获得大城市的户口指标。所以没有工作但仍然留在大城市里,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不是非理性的选择。可以说这些毕业生未就业问题是由现行户籍制度所造成的。

现有文献并没有区分在限制国内迁移时征税和配额的差别。该研究尝试对征税和配额进行理论比较并分析它们对失业率的不同影响。关于未就业移民是地区间工资差距的理性反应的讨论可以追溯到在二元经济下农村和城市迁移的Harris-Todaro模型。在这个模型的框架下,城市里的工资由于最低工资法等原因被固定在一个高于市场出清的水平。不同于此的是,李教授强调由于户籍迁移指标的限制而产生的工资差距。大学毕业生的迁移和失业问题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在我国经济学界文献中并没有被很好阐述。国内文献更关注非技术工人的城乡迁移和由于经济改革而导致的城市工人下岗问题。

李教授扩展了标准的Harris-Todaro模型,构建了一个包含一个目的地(可以看作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和多个来源地(大城市以外的地区)的模型,目的地的生产力水平是所有地区中最高的,各个来源地具有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在此框架下,再检验三种不同的迁移制度——自由迁移、征税和配额所产生的不同结果。在自由迁移的制度下,可以证明存在一个唯一的市场出清工资水平,各个来源地和目的地的工资水平都等于这个市场出清工资水平。假设来源地1的生产力比来源地2高,那么在相同的工资水平下,地区2就会采用较少的劳动力。换句话说,在生产力水平低的地区有更多的劳动力迁移到大城市。如果政府对迁移到目的地大城市的移民征税,就像征收收入税一样,那么对于迁移到目的地大城市的移民来说,它们在目的地大城市获得的实际工资就降低了。可以证明,同样存在一个来源地的工资水平和目的地大城市的工资水平,两者的差就是政府征收的税,可以使各地的劳动力市场出清。在这种出清状态下,由于目的地大城市的实际工资水平低了,所以每个来源地迁移到目的地大城市的劳动力数量减少。但人均GDP较低的地区仍旧会有较多的劳动力迁移到目的地大城市。

假设政府对大城市提供的针对城市以外人群的工作的数量设定一个配额,为了与征税制度作比较,假设政府设定的配额的大小等于采取征税制度下迁移到大城市的人口的数量。如果政府能够对迁移进行严格的控制并且驱逐所有未就业迁移人口,那么配额制度与征税制度的结果完全一样,甚至社会的无谓损失也相同。但是如此严格的国内迁移限制制度很难持续,需要考虑未就业迁移的可能性。在政府规定的配额下,每个来源地的迁移者如果没有政府配额的限制都愿意迁移到大城市,因为目的地大城市的工资水平比当地高,于是迁移者想办法寻租。这里采用Harris-Todaro模型的假设,假设工作的分配过程像一个公平的赌局,获得大城市就业机会的概率等于政府规定的配额除以从所有来源地迁移到目的地大城市的移民的总和。这样存在一个唯一的内部解,当目的地大城市的工资水平乘以外来移民在大城市获得工作的概率,即外来移民在大城市的期望工资水平等于各来源地的工资水平时,达到平衡状态。但是相比自由迁移制度下,配额制度下导致不充分的迁移,较穷的地区倾向于迁出更多的劳动力。因为有外来移民在目的地大城市没有获得工作,相比征税制度下的劳动力市场出清,配额制度导致更大的无谓损失。

李教授采用上海某著名大学2005年的毕业生安置数据进行分析。排除479名将继续读研和784名上海本地的毕业生,得到一个包含874名出生地和入大学前户口都不在上海的毕业生的样本。这个毕业生样本在中国的著名大学中比较典型。女生占56.4%,80.9%的学生在城市长大,来自中国各个省份的都有。根据官方的人均GDP数据,样本中最富的省份的人均GDP是最穷的省份的人均GDP的8倍。根据学校的官方数据,上海本地毕业生的未就业率是4.2%,远低于非上海生源的14.4%,非上海生源的实际未就业率可能更高。接着李教授提供证据表明这些未就业的外地生源毕业生仍旧留在上海找工作。作者把大学毕业生分成找到稳定工作(占73.9%),找到暂时工作(11.7%)和未找到工作(14.4%)三类,把大学生毕业后的居住地分为家乡省份(占16.6%),上海(占58.6%),其他省份(占10.4%)和未知(占14.4%)四种。作者发现在上海存在大量的未就业迁移现象。大约有11.7%的毕业生在上海找到了临时的工作,但仍在积极寻找一个稳定的工作以获得户口,这还不包括14.4%的完全处于没有工作状态的毕业生。

最后,李教授指出现行的配额政策不能完全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失业问题。减少大学的招生规模或许可以降低大学毕业生的失业率,但是它并不能直接降低未就业迁移的动机。如果在高等教育方面减少投入的话会有更大的效率损失。

对于到不发达地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进行补贴同样不能直接降低毕业生的寻租动机。由于迁移人口的规模和巨大的地区经济差异,有效地补贴非常昂贵。但政府承诺的补贴很小,只有一小部分毕业生愿意到不发达地区去工作。而这部分毕业生工作期满(一般是两年)后,仍会加入到大城市的工作竞争中来。

对于未就业迁移问题的直接补救措施是采取征税的制度来控制迁移。采取征税的制度可以提高整个经济的就业水平和劳动力的有效分配。而这应该由中央政府来推动实施,地方政府缺乏动机改变现存的迁移制度。如果政府坚持配额制度,如果将来允许没有高等学历的人群申请大城市的户口,那么将会有大规模的未就业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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