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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两岸经济发展研讨会简报之一

  2008年11月28日,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和台湾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联合主办的第七届“两岸经济发展研讨会”在中心万众楼举行。本期简报将介绍研讨会第一节讨论内容。本场会议由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罗纪琼教授主持,有两位报告人发言,分别是台湾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梁启源教授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周其仁教授。

  梁启源:因应地球暖化之台湾能源政策

  根据2007年联合国“政府间地球暖化问题小组”在布鲁塞尔发布的报告,全球暖化效应比过去预测的要严重许多。到2050年,全球气温将上升2至3摄氏度,欧洲阿尔卑斯山70%的滑雪胜地将不再白雪皑皑,全球缺水人口将增加到20亿,20%到30%的物种将濒临灭绝。在近一个世纪里,台湾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平均气温增加了1.2摄氏度,为全球气温平均增幅的1.6倍,昼夜温差减少1摄氏度,相对湿度超过90%的天气发生频率减少一倍以上,导致了雾天在台湾各大城市基本消失,毛毛雨明显减少。

  为了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2005年2月16日,旨在抑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议定书中的附件一规定,签署议定书的所有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到2012年,其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必须比1990年的排放量减少5.2%。台湾虽然不受该议定书的制约,但是台湾也会遵循一定的国际环境保护条例。这是由于台湾的贸易依存度比较大,出口占GDP一半以上,而WTO对环保有例外条款,即其他国家可以出于环保的考虑,对进口产品征收环保税,这对台湾的出口贸易以及经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尽管如此,台湾的能源消耗依然十分严重,比如,台湾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世界总量的1%,排名世界第21位,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则高居世界第18位。1990年到2002年,台湾二氧化碳排放累计增长111%。1999年到2006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平均增长率为4.3%,超过了同时期的GDP增长率0.5个百分点。2004年,台湾的人均能源消耗量是世界的2.5倍,超过瑞士、丹麦、英国、法国和德国等欧洲发达国家。

  导致台湾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幅增长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是能源结构发生了变化。含碳量高的煤炭占能源供给比重从1996年的27.1%上升到2006年的32.3%,而含碳量低甚至不排放二氧化碳的水力发电和核能发电分别由2.7%和11.2%下降到1.4%和7.1%。第二个原因是能源生产力,即每单位能源使用量可生产的GDP,有所下降。虽然台湾在1980年到1999年期间能源生产力取得了增幅44%的巨大成就,但是从1999年到2006年,能源生产力下降了3.4%,这一方面是由于能源密集型产业比重有所提高,另一方面是由于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我们预测,按照目前的环境形势,2012年后,如若国际要求台湾达到的温室气体减量目标为25%,那么物价水平将上涨2.26%,经济增长率将下降1.57%,这对台湾经济影响极为严重。若能提早应对,那么可以减少未来环境因素的制约造成的损失。

  目前偏低的能源价格向市场发送了错误的信号,不利于高能源效率技术的使用,也影响到低耗能产业的发展。目前油、电、气的价格必须解冻的理由来自七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国际能源价格上涨并非短期现象而是长期问题。国际原油价格从2004年初的每桶30美元上涨到2008年7月中旬最高的147美元,同时期的煤、天然气也分别上涨191%和87%,未来的能源价格依然会居高不下,对地区内能源限价,仅仅是短期权宜之计。能源价格应当反映进口的成本。第二个方面是中油公司和台电公司的亏损。由于国际价格和台湾地区价格的巨大差价,导致中油公司全年预亏832亿新台币,台电公司预亏1378亿新台币,分别占中油公司和台电公司资本额的64%和42%。如果政府不进行增资,那么两个公司都有倒闭的危险,但若由政府对两个公司进行增资,那就相当于这损失是由全民来买单。第三个方面是政府财政赤字的恶化。政府赤字的恶化主要来自对能源企业的补贴和增资。第四个方面是能源补贴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过低的能源价格导致了全民补贴能源使用大户,同时通过产品的出口,间接补贴了外国人。第五个方面是温室气体排放的失控。过低的能源价格影响了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扭曲了产业结构,这也是2000年以来,台湾温室气体排放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的主要原因。第六个方面是能源价格应调而未调,产生了物价上涨的预期,不利于价格水平的稳定。第七个方面是过低能源价格导致能源供给的短缺。

  能源价格调整势在必行,那么调整能源价格的同时,如何避免能源价格上涨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呢?首先,应当提高居民所得,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提高所得是降低物价上涨产生负面效应的最有效的方法,但是目前,受限于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该方法存在执行的困难,因此,应当以优先法案的方式立法通过负所得税制法案。其次,电价应当分两次调整以降低短期冲击,长期内应建立浮动电价机制,同时也应当建立浮动油价机制。在此基础上,推动能源产业的价格自由化和进入自由,尤其是消除进口障碍以提高产业经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最后,能源价格的调整应当优先照顾弱势群体。家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价格的调整幅度应低于平均油价和气价的调整幅度。对家庭用电可采用分段累进调价方式,以减轻调价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影响。可以通过允许调整计程车费率,普设计程车候车站,控制计程车牌照数目,以减少恶性竞争的方式减少油价调整对计程车从业者的冲击。

  通过数值模拟得出油、电和气价各上涨10%对经济的影响以及油价、电价和气价同步上涨对经济的影响,不论是哪种模拟结果,油、电、气价格的上涨都会对经济增长带来负面的影响,但是由此产生的益处是二氧化碳排放量都有了大幅度的降低,其幅度大大高于经济增长降低的幅度。为了反映使用石油的温室气体排放成本,政府未来应当落实能源税,并辅以配套的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减少能源税对经济的冲击,以增加政治上的支持。利用动态一般均衡模型评估能源税以及其配套的税收方案对整体经济的影响,其结果是征收能源税并实施减税政策可以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同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甚微,所得到的税收收入将达到2260亿新台币。鉴于环境形势的日趋紧张和国外核能利用的成功经验,台湾应当加大核能的利用,第四核电站应当按照原计划运转,或者延迟第一、第二、第三核电站的退役期,并考虑在既有的电厂安装新的核能机组。

  周其仁:大陆农村建设用地的转让——试办“土地交易所”背景

  大陆的土地制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农用土地的农户经营和转让制度,比如林地和矿山虽然是集体所有,但现在都划归给农民,并可以进行转让。第二类是农业用地转非农业用地制度。第三类是城市土地市场制度。今天详细要讲的是第二类的土地制度,即农地转非的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要扩展,因此就要将原来的农村土地转化为城市土地。以前土地用途的转换是依靠国家强制力量进行征用,拿多少土地,在哪里拿,拿了之后怎么补偿都由国家决定。在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前,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可以得到就业补偿,到国有企业就业。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对农民的补偿转变成了货币补偿,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最高货币补偿只能是农业用地收入的30倍。农民在这种制度下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而城市得到农村征用的土地以后,可以在市场上拍卖这些土地,最高达到每亩上千万元,这两者之间的差价就成为了城市化所需要的资本。这种征地制度带来了很多的矛盾,比如产生很大的收入分配的负面效应,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关系。在这种征地制度下,土地资源也无法得到最优的配置。

  土地资源配置存在三个突出问题:第一是土地价格高涨。国家为了粮食安全,要求耕地面积不得低于18亿亩,而中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近几年城市化进程加快,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长,导致了土地价格的高涨。第二是征地制度导致了城乡关系紧张。大多数农民的收入不仅来自于劳动收入,另外也应部分来自于土地价格的上涨,但是在目前的征地制度下,农民无法享受到土地价格上涨带来的福利,这也是经济内需不足的一个原因。第三是农业人口大量进城,而农村建设用地没有因为农村劳动力转移而减少,导致农村建设用地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这些问题如果分开解决,难度会很大,但是如果可以统一起来解决,或许难度会减少许多。

  2004年国家进行了政策的调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其中第10条指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现在不仅政府征来的土地可以进入一级市场,而且农民自己的土地也可以进入一级市场,但是这只是党代表大会的决定,还没有形成具体的法律法规,但是可以看到许多地方已经开始遵从这些原则进行土地的征用和交易。其基本思路是首先由县财政拿出一笔钱来建设较高层的住宅,村民搬进新的住宅,将原宅基地复垦,这样可以节省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将这些指标与县城的机构或个人按照规定进行交易,所得的收入再补偿给原财政投入。

  下面举两个现实中的例子。第一个例子是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月明村的“宅基地整理项目”。月明村进行宅基地整理后,新增耕地面积1770亩,可以发展苗木等效益农业,年增加产出885万元;同时也可以获取1770亩建设用地指标,然后以每亩2.5万元卖给县城需要土地的机构,可一次性获得指标费4425万元,农民花少量的钱就可以换到新的住宅,而且住的比较合理,比较集中,节约了土地指标,使得节省下来的指标可以进行交易。第二个例子是成都邛崃市羊安镇仁和村新社区。成都是中国城乡协调发展试验区之一,在成都地区,农民住的非常分散,因此农民的建设用地占用量比较高,而四川又是一个缺地的地区,成都地价最高拍卖到每亩8800万元的天价,那么应该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呢?仁和村新社区的做法和月明村的“宅基地整理项目”类似,对农村宅基地进行了整理,共节省建设用地指标500亩。这些都大大改善了土地的资源配置,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土地指标如果是在小范围内进行交易,就难以实现其最高市值。进一步地,我们应该促进跨地区、跨省的土地交易,让经济落后的地区把节省出来的土地指标转给发达的地区。然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规模推进要靠更一般的政策和制度。那么在土地资源配置中,怎样更大规模、更系统地利用价格机制呢?

  上世纪外汇指标交易的措施和方法有借鉴意义。此前中国由于创汇十分困难,要求企业外汇所得全部卖给国家,到了上世纪80年代,出现了外汇留存制度,并且开办了外汇调整中心,进行外汇指标的买卖,这一制度在汇率改革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1993年汇率改革就是通过参考外汇调整市场的价格信号,将市场轨和计划轨并成一轨,人民币一天就贬值到市场价格。将上述方法应用到土地交易中,就是建立土地交易市场。城市的建设需要占补平衡,占用一块建设用地,就一定要在其它地方扩大农业用地,而通过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可以腾出一大部分土地,这些腾出来的土地就好比是企业留存下来的外汇指标,可以通过市场进行交易。2007年10月,重庆、成都相继成为国家城乡协调发展试验区,重庆市政府网上公开征集意见,最后决定开办一个农村产权交易所,把周边农村经过整理后节省下来的土地指标放在交易所进行交易。2008年10月13日中国第一个农村产权交易所在成都成立。2008年11月27日,重庆也决定建立农村土地交易所。

  成都和重庆都经历过地震,当地政府也将地震重建与土地制度改革结合在一起。在受灾的地区,每户家庭可以得到政府1.5万元到2万元的重建房屋补贴,但这些补助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在农村地区,重建家园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相反,通过“联建”,农村将合法的建设用地腾出来,由城市出钱,一起规划建设住宅,就可以很好的解决灾后房屋重建的问题。成都市就针对这种情况,规划了一个地区,并在市中心设置了一个展销厅,公司和个人可以与该地区农民进行协商,按照市政府的规划,共同建设新的住宅。如果“联建”可以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障,那么它有可能成为促进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投资新来源。

  (余静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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