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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保险公司主业:承保还是投资?”


 
   11月24日北大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召开了2009年的理事会员年会,在会上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王梓木董事长很尖锐地指出,我国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上过于重视保险资金投资收益,而不是承保收益。很多保险公司采用较为激进的投资策略使得公司利润产生了巨大的波动。此言一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众多参会者的共鸣。

  显然,谁也不会否认,保险公司的首要职能是风险管理和提供保障,而所有其它的融资和投资功能都是辅助手段,都是为了能更好的进行风险管理并为投保人提供更多的保障。保险公司的承保体系就像人的双腿,只有拥有一双健康的腿才能稳健持续地行走,而资金的运用就好像双拐,它能助人行走,但更主要的是起保护和协助的作用。只注重投资利润而忽视承保利润的保险公司就好比双腿残疾而光靠华丽双拐行走的人,怎么可能持续地稳健经营?

   一个看似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在中国却成为众多保险公司选择方式呢?

  这个问题首先要从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说起。作为一个商业机构,财富最大化是公司毋庸置疑的目标。从短期来看,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无论是承保业务还是投资业务,只要是能赚钱的就是好的业务。但是,从长期来看,这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难免使保险公司进入一种恶性循环:保险公司首先利用提高承保的风险或者降低承保的保费来吸引资金,然后再利用吸纳来的资金进行高风险的投资以期来得到更高额的回报,之后再用投资得来的高额回报去弥补承保的损失并继续扩大承保的范围和额度…,这种类似美国次贷危机的恶性循环一旦其中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比如由于承保风险过高使得投资收益无法填补亏空或是投资失败使得资产失去流动性或投资亏损等等,将产生严重的后果,轻则使得公司经营链条断裂,重则导致破产。受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外许多保险公司的投资都发生了很大的赤字,再加上承保的持续亏空,可谓雪上加霜。虽然从短期来看,把此种运营方式作为一种迅速融资发展的策略也无可厚非,但是否将承保业务放在第一位则关乎保险公司是否能够长期稳定的发展,因此,保险公司不应该为了暂时的利益而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其次,监管系统的管理是否到位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由于人力条件和机构体制的限制,我国保险监管系统处于被动性状态,缺乏主动性和前瞻性。同时,对偿付能力、资产负债管理和保险公司内控机制的监管力度不够,形式也过于单一。当推出某些新政策之后,相应监管措施的实施常常会有一定滞后,使得监管缺乏时效性和可操作性。2009年4月保监会允许某些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达标的公司对地方政府债券等无担保债券进行投资。放宽保险公司的投资品种,对缓解保险资金的投资压力,提高保险公司的长期收益等方面都是利好的消息,但也同时使得保险公司进一步暴露在信用风险之下。与此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应该相应的加大风险控制力度,比如从监管的层面上提高对保险公司投资选择的控制。这里不是指由保监会去过度地限制保险公司的投资产品和投资策略,而是要监督保险公司在财政和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投资。一旦发现保险公司投资出现问题,就要立即叫停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险公司不仅仅是一个盈利性质的机构,也是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机构。如果保险公司破产,势必造成整个社会的不稳定,到那时再补救将为时已晚。因此,保险监管机构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自身的风险管理,从而真正的提高保险公司的保险能力和公众声誉。

   亡羊补牢未为晚已,那么该如何解决保险公司目前面临的这种怪圈呢?笔者认为解决问题也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于监管部门,要颁布一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和监督措施。无论是欧盟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标准II,还是美国的保险行业通用会计准则,都对保险公司的资本负债以及偿付能力做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使得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可以有本可依,充分发挥自己维持市场的透明、合理以及公正的作用。同时,也可以令保险公司有据可寻,根据要求来保持并逐步改善自己的偿付能力,并通过规范的报告形式和公开的会计信息,令保险公司的运营得到保监会以及公众的监督。我国从2008年开始采用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是建立在偿付能力I体系基础上的,在考虑资产负债之间的相关性、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方面上离欧美还有一定点差距。一个完善的监管体制可以保证保险公司有充足的资金去支付保险赔款,而不必赌博性地投资高风险产品。另一方面,作为保险公司,首先要改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通过长期持续地发展以及合理地承担对社会的责任,来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财富最大化。从保险精算学的角度来说,保费的制定应该以未来预计的损失为基础,按照实际的数据来估计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并综合考虑各种费用的因素。因此,如果承保的风险预测准确,保费收入应该足以支付未来赔付的额度并有盈余。保险公司管理者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精算部门这一保险公司业务核心上,使得保险公司在承保产品选择、费率计算、准备金提取等方面提高水平。提高了精算能力,承保系统就自然得到了增强,在此基础上,只需再兼顾资本市场的发展自然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并走上良性的循环。  

  总而言之,只有靠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共同的努力,才能真正使得保险公司成为给公众提供保险的公司。愿我国的保险行业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踏踏实实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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