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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经济与政策论坛42期讲座简报之一

  2011年5月31日18:30-20:30,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九税务所杨若毅所长来到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805会议室,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系的老师们就个税改革的困境与出路展开了热烈讨论。参与此次讨论的嘉宾有杨若毅所长、杜莉副教授、徐晔副教授、孙琳副教授、余显财讲师以及王殿志讲师。另外本次讨论由经济学院公共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孙琳副教授主持,公共经济学系师生、经济学院及其他学院的部分同学参加了此次论坛。在这次论坛中,我们听到了不同的声音,不同的思想进行了碰撞,精彩纷呈的讨论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头脑风暴。

  本次讨论首先由徐晔老师开场。徐老师提出:1、我国个税一般是每一档增加5%的税率,而从个人收入1500——4500元这档到4500——9000元这档增加了10%的税率,有一个跳跃,而中产阶层实际上是消费的主力军,我国为了拉动消费,更应该倾向于保护中产阶层的利益;2、我国边际税率达到了45%,在全球排第8位,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边际税率过高;3、我国对个体工商户征收的所得税一向流失严重,然而这次税改从总体上来说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每档的相对税率都降低了,比较不公平;4、建议对个税免征额实行地区差异,例如可以分为三档: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以及三线城市;5、不仅仅个人所得税应该进行改革,其它税也应该进行改革。

  紧接着余显财老师主要分析了三个问题:是否应该实行地区差异的免征额、个税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在我国是否可行、个税是否应随着通胀而调整。他提出了通过差异化的公积金扣除体现地区差异、通过系数体现家庭赡养人口差异、定期进行免征额通货膨胀调整等主张。
 
  随后是王殿志老师的发言。王老师主要讨论了个税改革与政府间分权的关系问题以及个人收入12万以上的自主申报问题。
 
  杨所长和其他老师对各位老师的观点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杨所长主要讨论了实行地区差异的免征额以及个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在实践中会遇到的困难,并结合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以家庭为单位征税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但从税收征管上看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目标。
 
  讨论在同学们聚精会神的聆听中匆匆而过,经历了两个小时的热烈讨论,在场师生仍意犹未尽,大家都期待着下一期复旦公共经济与政策论坛的精彩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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