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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ri:跨太平洋伙伴关系与中美自由贸易区

2013年11月12日下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朗润¨格政】系列活动第九期在朗润园致福轩举行,Peter Petri教授做了题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与中美自由贸易区”的讲座。Peter Petri教授是Brandeis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金融教授、东西方中心高级研究员和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目前正在应邀为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撰写关于美中自由贸易区的研究报告。

Peter Petri教授介绍了当前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情况,评估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PP)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给各国带来的影响,包括中国的参与对中国自身以及其它成员国的影响。Peter Petri教授认为,由于TPP迄今已走过较长一段路,中国现在要想加入TPP已非易事。如果不加入TPP,一种潜在的替代选项可能是中美两国之间单独达成自由贸易协定。中美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带给中国的好处相比RCEP能多50%,对美国的好处相比TPP也能大约多50%。


国际贸易有两个黄金时期,分别是1870-1913年和1950年至今。在第一个黄金时期,国际贸易份额占世界GDP的比重从10%上升到20%多;在二战后的第二个黄金时期,国际贸易份额占世界GDP的比重从不到15%上升到25%以上。既有的国际贸易体系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运行良好,但是世界贸易规则正在被重塑,过去的观点正在经历重大变化。

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参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亚太地区正在涌现两个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分别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以下简称TPP)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以下简称RCEP)。其中RCEP占世界贸易份额的26%,TPP占世界贸易份额的38%。但是任何一个协定都没有同时包含亚太地区最重要的两个国家——中国和美国。

TPP迄今已进行了十九轮会谈,每一轮都会有500-600人参与。他们分成较小的组,分别讨论各个条款。讨论的成果汇总起来有几十个章节几百页的文本。文本中的很多语句都用括号括起,表明不同的国家对此有不同的提议,这些无法由会谈者们解决的分歧最终需要由各国首脑来敲定。美国工业界对自由贸易协定投入很多,但对美国而言,达成贸易协定首先需美国国会的批准授权,政治协调使得贸易协定的签署并不能很顺畅。

TPP起初并不为中国所接受,直到今年年中情况才发生变化,中国开始考虑加入TPP的可能性。由于TPP迄今已走过较长一段路,中国现在要想加入TPP已非易事。如果不加入TPP,一种潜在的替代选项可能是中美两国之间单独达成自由贸易协定。这可以通过一揽子协商或者次第通过双边投资协定、关税削减协定等实现。

可以建立一个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CGE模型)来评估自由贸易协定对各国经济的影响。这个模型共包含23个国家和18个产业部门,并假定企业和消费者行为符合新古典经济学假定。模型将贸易壁垒的减少(如削减关税)作为冲击,计算冲击作用下的新均衡状况,由此评价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

一般的CGE模型往往有以下三个不足:1、低估类似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这类重要举措的影响;2、忽略诸如生产力提高和FDI增长这类重要效应;3、高估了新贸易协定带来的贸易自由化效果,因为模型会假定所有贸易壁垒都会消除。

这里对CGE模型进行了改进。首先允许企业拥有生产效率上的异质性,即同一部门内的企业可以有不同的生产效率,从而贸易冲击对不同生产效率的企业产生的影响也将是不同的;其次是对贸易自由化冲击进行了更仔细的建模,只考虑增量效应,贸易壁垒只是部分地被消除等等。

因为每个贸易协定都会对各国间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产生影响,在利用模型估计自由贸易贸协定带来的效应时,要将贸易壁垒的变化程度进行量化。这里将壁垒减少因子设定为三个变量的乘积,即贸易政策得分矩阵、贸易政策效应矩阵和最大的壁垒削减程度。当存在多个贸易协定时,使用壁垒削减程度最大的那个。

模型计算的结果显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PP)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对中国的影响很不相同。前者的总体效应为负,而后者为正。但对日本来说,这两个协定带来的效应都是正,各自约有1000亿美元的收益;对其他国家总计分别有约3000亿美元的收益。其中的经济收益产生于贸易带来的生产效率提高,包括行业部门之间的转移和行业内更有效率的企业的转移,以及更加多样化的产品以及国际投资的上升。

如果中美两国之间单独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总体经济收益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PP)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相当。中美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带给中国的好处相比RCEP能多50%,对美国的好处相比TPP也能大约多50%。中国将会有更多的制造业产品出口美国,美国则能出口更多的农产品和服务。当然,中美之间达成自贸协定,也面对许多棘手的问题,例如如何对待对待国有企业,计算机和空间技术等的贸易。

以国有企业的问题为例,焦点不在于是否应该禁止,而是如何确保他们和其他性质的企业处于同等的竞争地位。国有企业获得政府补贴,将对其他企业不利。如何确保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公平竞争是关键。澳大利亚的建议是,如果国有企业得到政府补贴,他们必须返还给政府。美国的建议是,如果发现国有企业受到了补助,则施以严厉的惩罚,惩罚可以通过关税或者停止贸易等方式实现。


(沈聪整理 唐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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