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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辉华:政企合谋——理解中国模式的钥匙

四、政企合谋的决定因素

前面只是介绍基本情况。接下来,我介绍这个框架的主要内容,我主要讲两个主题,一个是什么决定了政企合谋,第二是政企合谋决定了什么。我关于这个主题加一起有十来篇文章,我只讲两篇文章为主。下面这是基本假设,这个比较技术化。我们有三个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讨论的基本环境是经济分权加政治集权。信息结构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了解企业生产方式,中央政府不了解。企业有两种生产方式,一个是好的,一个是坏的。企业是唯一的生产单位,产量为q,市场价格为p。企业可以选择好的生产方式,就是成本比较高,但是不出事。采取坏的生产方式成本很低,但是容易出事,假设一旦出事就会被媒体发现。好的生产方式和坏的生产方式在成本上有差异。如果企业选择好的生产方式,他不需要和地方政府合谋,就光明正大生产;如果采取坏的生产方式,就必须和地方政府合谋,而且地方政府有全部谈判力,但是必须满足企业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这是效用函数,中央政府是风险中性的,他收税要和地方政府分一部分。中央政府还要承担事故发生的成本,假设地方政府不需要承担。为什么呢?每届地方政府的官员只是在他任期内把经济增长做上去,做上去就走了。我这是有现实基础的,根据现有研究,省委书记和省长在任平均期限3.03年,市长和市委书记2.8年,县委书记稍微长一点就是3.2年左右。大家会觉得奇怪,我们党代会五年一届、人代会也是五年一届,所以一般任期都是五年,但是党代会一般是提前一年,就是在第四年换届,所以在第三年就要做出政绩。如果你在这个地方当省长或者省委书记,三年还没有走,就说明你没有关系。所以,为什么他在第三年要把政绩做出来,这就是一个程序性的原因。我这里主要说的是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他把GDP做上去就走了,所以他不用对GDP的后果负责。比如他升官了,你不可能追究他这个地方有多少污染,而且这个污染不是马上出现的,可能是五年或十年后出现。但是中央政府没有办法,他是唯一委托人,要承担所有最终的后果,所以他要承担社会稳定成本。如果一旦出事了,这个后果中央政府要承担,所以中央政府既要收税,也要承担可能的后果,如果发生事故的话,这就决定他既要对经济增长负责,又要对社会稳定负责。地方政府是风险中性加有限责任,这个等同于风险规避,但是风险中性是效用函数的,比较好处理。地方政府的效用首先来自税收。如果合谋的话,除了中央政府给的税收分成之外,地方政府还得到企业给的好处。就是如果企业通过合谋节约成本了,我拿一部分给地方政府。第三部分是地方政府可能面临的惩罚,这个惩罚可能是被摘了官帽子,或者是进了监狱。地方政府如果合谋可能得到贿赂,但是可能会被中央政府惩罚。企业也是风险中性加有限责任。如果合谋,他的成本降低了,利润更高,但是可能得到中央政府的惩罚,但是如果不合谋的话就得到正常利润,就是收益减去总成本。

接下来是博弈顺序。首先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发出一个要么接受、要么拒绝的总契约,规定了税率、分成比例和罚金。地方政府和企业决定是否合谋,签订私下契约。如果有私下契约就执行私下契约,如果没有私下契约就执行总契约。这个时候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是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所以,我们求解的时候是用逆向归纳法。
   首先看一下基准情形。基准情形就是企业选择好的生产方式,也不合谋,也没有事故,我们可以求出来一个最优解。如果合谋,假设我们先不考虑中央政府的反应,即中央政府很难察觉合谋,或者是罚金太低了,地方政府和企业一定选择合谋。因为地方政府合谋可以得到额外收益,但是惩罚后果很低,或者可以忽略不计。所以,第一个命题,如果不考虑中央政府的反应,地方政府和企业合谋会构成一种均衡。地方政府合谋受到什么因素影响呢?除了前面那个因素,还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地方政府竞争,如果地方政府竞争越激烈,合谋越严重。第二是和政治关联有关,因为合谋是打擦边球,或者是违法的事情,如果上面有人罩着你,就更倾向于合谋,如果没有人罩着你,就倾向于更少的合谋。

前面是理论分析,我们提供一点点辅助证据,假设用各个省的信访数量度量政企合谋的程度,这是环境方面的信访。如果环境问题越严重,信访越多,代表合谋越多。我们可以看到信访的数量和GDP增长率是正相关的关系。另外更准确的度量,如果用环境污染的程度,就是用几个指标衡量,我们可以发现污染和经济增长也是正相关的。换句话说,通过合谋确实可以带来更快的增长。

刚才我们基本上从不同角度验证了一个命题,就是政企合谋确实可以解释,一方面有高增长,一方面有多事故。就是如果合谋经济增长速度更快,但是通过合谋方式带来后果更多,事故更严重。这些事故包括矿难、环境污染、土地违法、食品安全、恶性竞争、假冒伪劣、走私等等。

接下来,我们要讨论中央政府为什么会允许合谋?有人觉得很奇怪,中央政府不可能发文说让你合谋,他是默许,就是睁一眼闭一眼。举个例子说,比如北京APEC会议期间,如果中央政府强力干预,他可以保证蓝天的,他知道污染是什么原因,知道河北有很多污染企业,但是他在其它时候不这么做,这就是一种对政企合谋的默认。为什么中央政府会允许合谋?我说一下我的思路,先考虑分权情况,再考虑集权情况,在考虑分权和集权的情况的时候,我分别考虑中央政府允许合谋的结果,中央政府防范合谋的结果,把允许合谋和防范合谋做一个对比,再把允许合谋和防范合谋跟社会最优做对比。

如果中央政府允许合谋,我们可以算出来后果是什么。我们拿这个情况跟社会最优对比,我们最关心的一个是中央政府效用水平和社会总福利。我们发现政企合谋和社会最优对比,中央政府的效用水平和社会总福利也不一定低,为什么?如果合谋带来更高的增长,政府有更高的税收,后果不那么严重,就是合谋给中央政府带来了额外的好处,这种情况中央政府有可能允许合谋。如果中央政府要防范合谋,这是防范合谋的标准的数学规划,我们跳过去这部分。如果防范合谋的话我们也可以算出来怎么防范,他防范合谋的思路就是赎买。如果让地方政府不合谋,必须使得他在不合谋的时候得到的收益等同于合谋的时候出现的收益,企业也是一样,他生产高成本,但是没有事故。后果是什么?产量比较低、成本比较高、税收比较少,这对中央政府是一个成本。我们可以比较中央政府允许合谋收益和防范合谋收益,做一个对比。如果允许合谋收益超过防范合谋收益,中央政府就会允许合谋。反之中央政府就会防范合谋。

我们可以算出一些比较静态学,如果事故造成的社会稳定后果越是严重,或者公众越是喜欢清洁的环境、干净的水等等,这时候中央政府就越是倾向于防范合谋。反过来,就是相反的情况。第二个是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之间是替代关系。换句话说,不存在一种方法既可以实现高增长又实现社会稳定。如果没有好的制度,企业不可能有动力采取好的生产方式,因为采取好的生产方式的人比不过采取差的生产方式的人,所以这样就存在一个冲突。另外一个结论,如果合谋的交易费用足够低,中央政府就越是倾向于允许合谋。为什么呢?如果腐败太普遍了,每个人都腐败,查处腐败太困难了,中央政府就没有动力查处腐败,因为查处腐败成本太高了。

我举一个例子,就是我在《比较经济学杂志》(JCE)的那个文章。我们发现,每当全国各省召开地方两会,即省人代会和政协会,以及春节的时候,各地矿难数量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但是开完了两会和春节之后,矿难数量和死亡人数明显上升。但是上述敏感时期,用来衡量安全状况的每百万吨煤死亡率并没有下降。因为在这个时候他的方法很简单,就是要求在两会和春节之间把大量企业关停并转,强制停产,过了这段时间允许你生产。所以,我们发现了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周期。用这个模型可以解释到底中央政府是防范合谋,还是允许合谋。在平时的时候经济增长比社会稳定更重要,但是在政治敏感时期稳定更重要,所以他会根据这个敏感时期调整到底是允许合谋还是防范合谋。

集权部分就不讲了,直接讲结论。很多人可能认为如果是集权的话,合谋应该会少。不能这么简单说。实际上我们得到的结论是什么呢?如果是集权的话,事故可能会少,但是增长也会慢。为什么呢?如果是集权的话,比如搞垂直管理,安监局和质监局只对是否出事负责,而不对经济增长负责。所以如果是垂直管理的话,他不关心经济增长,导致产量降低,会影响中央政府税收,所以集权对中央政府不一定是好事。如果中央政府更看重增长,而不是更看重社会稳定和事故后果,中央政府可能更倾向采取分权方式。反之如果在其他领域中央政府更看重社会稳定,而不是那么看重经济增长,这时候中央政府可能允许垂直管理的方式。
  
五、政企合谋的影响

前面讲的是什么决定了合谋,接下来讲合谋影响了什么,主要是以矿难为例。刚才我说全世界80%矿难发生在中国,这是1999年到2011年中国矿难死亡人数,下面是美国,美国这么多年平均每年死亡人数不到30人,中国平均3000多人,2006年之前是6000多人。其实,中国死亡人数最多的还不是矿难,而是交通事故,过去每年死10万人,现在大概是6万人。

关于矿难有很多观点,我稍微介绍一下。第一个观点认为矿难主要是乡镇煤矿引起的,乡镇煤矿关闭之后怎么解释大量矿难发生在国有煤矿,而且特大矿难越容易发生在国有重点煤矿?这个它解释不了。第二个观点是投入不足,为什么地方政府不投入?第三是监管不力,为什么地方政府不加大监管力度?他为什么不做呢?肯定是有权衡。第四个是工人素质,这个有一定道理,但是很难解释为什么矿难会发生很大波动呢?我们的观点是政企合谋论,大量矿难之所以发生就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默许或者纵容一些煤矿采取不安全、不环保的生产方式,因为这样可以帮助企业节约成本,带来更高的利润,同时带来更高的增长。我列了一些表现,在座的可能知道,地方政府对煤矿管的非常严,开采煤矿要有四证一照,少一个都不行,必须要到地方政府去办理。因此,地方政府对煤矿的情况都知道,他想知道就可以知道。还有就是官员的入股。比如有名的广东兴宁矿难,死了120人,发现大量官员都入股了,这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我们主要想解释验证两个假说。第一,尽管地方官员可以和企业合谋,但在分权情况下合谋更容易发生,因为分权的话地方政府直接管企业,如果集权的话,合谋会少。中国煤矿包括三类,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这里面有一个重点,1998年中央政府将下属94个国有重点煤矿交给地方政府管理,2001年国务院成立国家安监总局,将安全监察权上收。这样我们可以比较当煤矿从集权变成分权的时候,它的合谋应该增加了,死亡人数应该增加了,否则没有办法解释这个计量的内生性问题。有了这个以后,有一个外生冲击,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第二,当合谋的交易费用降低时,合谋更加容易,从而矿难更多。

我们收集了22个省国有重点煤矿死亡率,收集了当时57个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省长履历,看他是否为本地人,如果他是本地人,合谋比较容易,因为人脉比较熟,要勾结也好,行贿受贿也好,比较安全,所以交易费用比较低,还有媒体曝光度等其他的因素。然后,我们做了一些回归。这个文章技术比较复杂,我不讲了。我们看这个图,这个图上主要结果就出来了。1995-1997年是集权时期,这三条线分别代表,一个是本地省长管的,中间是平均水平,最下面是非本地省长管的。在第一阶段,不管是谁管,矿难都比较少。第二阶段,分权时期,矿难显著突然提高,而且是本地副省长管理的煤矿矿难尤其高。外地的省长管的煤矿,即便在分权时期也没有明显增加。第三阶段也是类似这样,本地煤矿管理者导致的矿难少,但是相对还是比较多。所以这个图的结果就是,第一,分权会导致更多矿难,因为分权更容易合谋。第二,分权情况下,如果主管安全的副省长是本地人,政企合谋的交易成本更低,导致矿难更多。后面是一些回归结果。

六、未来的研究议题

接下来,我用大概20分钟跟大家讨论一下这个框架未来要做的东西。前面讲的都是我做的东西,我觉得做了的东西,大家参与度不高,但是很多没有做的东西大家可以一起讨论一下。第一个问题是所谓的分行业检验,尽管我们用这个框架解释了矿难、土地违法、高房价、逃税等几个领域,但是像食品安全、恶性竞争、假冒伪劣、地方债都没有很好的证据。这方面没有好的研究的原因是不太容易提出合谋的好的指标,前面我们用合谋都是代理指标,我们看主管安全生产的省长是不是本地人,但是这个不够直接,也许有更好的指标。还有人用升迁地点,是不是本地提升。但是也许有更好的指标,比如我从这个污染行业增加多少税收,增加多少就业,或者带来多少GDP增长。

第二个问题是合谋机制,前面讲的机制比较抽象,一般要么选择坏的技术,要么选择好的技术。但是实际上合谋的机制很多,比如软预算约束,包括软贷款、软税收、软补贴。比如多晶硅行业,当时上马多晶硅项目的时候很多政府就是冲着政绩去的,后来上了以后发现大量多晶硅卖不出去,最后地方背上债务,这也是一种合谋。地方政府得到政绩了,企业得到补贴了,但是拿的是纳税人和国家的钱,而且留下大量污染。另外就是涉及到管制俘获问题和安排就业等渠道,这些我们都没有刻画,对于计量来讲,刻画渠道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讨论合谋的时候,我们讨论其他的后果不多,比如合谋对企业技术创新有很大影响。比如微点案,微点是一个杀毒软件公司。据说微点是最早开发出主动防御病毒软件的,但是竞争对手瑞星买通了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的处长,往这个公司电脑里装了病毒,说他是生产病毒的,然后查封了微点并且通缉微点总经理。后来是因为这个处长出了其它事情,这个事情才暴露出来。如果企业勾结官员可以这样做的话,为什么还要去创新呢?

另外影响合谋原因里面一些因素也没有讨论,比如法治环境,领导人任期。领导人任期也是一个话题,任期太短,他不能有稳定预期,任期太长就会合谋,所以有一个最优任期问题。至少目前来看似乎是太短了一点。另外,我们考虑企业的时候也没有区分不同企业有什么区别,比如说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他在合谋的时候有没有区别呢?这个问题我觉得很有意思。我去好多地方调研,几乎所有国企领导人都在抱怨说民企竞争太无底线、无操守。这个很有意思,换句话说在行贿方面,民企可能成本比国企更低,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是国企的话,大家犯不着拿自己政治生命为公家牟利,但是私营企业老板不会这样想。所以在制度不完善情况下,他有更强动力行贿。相对来说,国企应该有天然优势,因为他跟地方政府比较近,更容易合谋。但是另一方面来讲,合谋手段上不如民企那么灵活,所以很难说国企和民企哪个更有腐败动力,哪个对推进腐败的负面作用更大。但是,抛开意识形态,这个问题其实非常值得研究。

另外,还有外企,大家可能说外企比较规范,也许外企不那么容易参与合谋。一个是跟它的文化制度有关,比如美国有《反海外腐败法》,你在国外腐败也会受到美国法律追查,可能比较好一点。我们发现外企股份比较高的煤矿的矿难死亡率比较低。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要把所有煤矿都卖给外国人呢?好象也不对,这是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不同企业在合谋方面确实有差异,而这个差异是不是持续的、显著的,有哪些因素影响,我们没有深入探讨。另外,我们也没有讨论企业间竞争,有的说企业之间竞争趋向于减少合谋,但是也不一定,我们有的文章发现地方政府竞争越激烈,地方政府越倾向于帮助企业偷税漏税。所以,也可能竞争越激烈,越容易形成合谋,但是反过来想,如果竞争足够激烈,企业可以用脚投票,企业是不是可以选择更安全的生产方式呢?这个也没有定论,可能取决于具体的竞争环境。

另外,就是合谋的历史基础。大家都知道中国自古以来官商不分,或者商人基本上是依附于官员,就好象胡雪岩那样的商人之所以有市场,也是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商人从来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利益集团。所以,在中国这种非对称的情况下,有时候想不合谋都很难,地方政府让你这样做,你能不这样做吗?大家知道铁本事件,其实不是铁本想上这么大规模的钢铁产量,是当地政府觉得是一个机会,把规模做大,我可以出政绩,所以就违规批地,是把大地块划成小地块。但是这个事情因为宏观调控原因还有别的原因,暴露了,地方政府和企业都受惩罚。但是,有可能这个企业家是无辜的,至少他是被动的。不是你想不合谋就不合谋,有点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的感觉,你不参与就查你的税,谁经得起查呢?所以,在制度不完善的环境下,你想让企业有好的生产方式,出现好的经济增长,这个恐怕是不太可能的。这方面我们可以做一些历史更长时间的探讨,比如过去的政商关系是怎么影响当下的政企关系。再深刻的思考就是为什么中国环境下发展不出来平等的政企关系,为什么政府和企业之间不能是平等的契约关系,而是依附关系。

另外,我们也没有讨论制度环境,这个是指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对合谋有什么影响。比如发达国家也有政企合谋,发达国家是不是比较容易发现这种合谋,还是说合谋成本更高呢?我们这里没有居民角色,居民我完全没有考虑,为什么?因为他完全起不到作用,如果居民有作用,他可以上街抗议,假如说这是一种民主参与的话,合谋是不是可以减少呢?这也是一个问题。所以,可能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扩大群众参与,对于瓦解合谋可能有作用。这个取决于顶层设计者愿不愿意这样做。所以,在这方面,还有媒体,我们这里也没有讨论太多的媒体的力量,一方面就是正常情况下媒体数量的增加,可能会有助于瓦解合谋,因为媒体可以曝光。但是,也有人指出,在市场化潮流下,媒体竞争越激烈,有可能倾向于媒体和企业合谋。为什么?因为竞争越激烈,报纸靠什么生存下去?靠广告,现在没有人到报纸投广告,都到网络上了,如果企业要跟你合谋,你合不合谋?未必是市场化越发展,媒体就会越发挥监督作用。我们不能天然或者幼稚地期望市场竞争越发达,经济发展越往前,媒体就有更多曝光功能,这取决于这个媒体是倾向于市场化的媒体,还是类似像《经济学人》、《华尔街日报》这样政治性媒体。

另外就合谋的比较,除了中国这样的国家,像俄罗斯、像东亚,日本和韩国在高速增长时期,也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问题,或者是土地违法问题。他们发生这个事情的逻辑是不是也跟中国一样呢?是不是这种情况很容易发生在威权国家?对于威权国家而言,面临比较大经济增长压力下,是不是更倾向于合谋?或者通过合谋获得经济增长是不是威权国家的普遍特征?这个问题值得探讨。包括英国、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在他们早期阶段,即便是在民主时期,是否也经历了这样的政企合谋?

总而言之,我觉得像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探讨。我今天因为时间关系,有些内容讲的不是很清楚,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上我的个人网站niehuihua.com,或者给我发邮件,我先讲到这里,听听大家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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