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Mark Rosenzweig:利他主义,偏爱和负罪感在家庭内分配

  2008年12月19日下午,《发展经济学杂志》主编,耶鲁大学经济学系Mark Rosenzweig教授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万众楼发表了题为“利他主义,偏爱和负罪感在家庭内分配中的作用:文革时代上山下乡运动中的家庭选择”的演讲。以下是这次演讲的主要内容:

  我相信对中国的各位而言,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题目。而我们这篇文章的主旨,并不是讨论上山下乡这一具体的事件,而是利用这个事件讨论负罪感在人类行为中的作用,特别是家庭决策中的作用。在经济学的文献中,贝克尔最早提及了负罪感的概念。在他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演讲中,他提到在家庭内的教育投资中,由于子女无法给出“回报父母”的可信承诺,父母投资儿女教育的激励会减少,从而造成家庭教育投资的不足。如果父母可以给子女灌输一种负罪感,那么在这种情感的驱使下,子女会自觉回报父母,则可以有效解决原有的承诺问题。

  负罪感是一种和行为相联系的负面情绪,它来自给别人带来伤害的行为。个人做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内心会感到不安;同时会在事后补偿受害人来减轻这种不安情绪。双方彼此关系越密切,则负罪感会越强。所以,负罪感在行为上的表现,一是尽量减少可能伤害到他人的行为,二是事后的补偿。在经济学中,我们需要把负罪感和利他主义和羞愧感分开。利他主义专指个人的效用取决于其他人的状态或效用;负罪感来源于对他人带来伤害的个人行为;而羞愧感来自个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一定影响到他人。举例而言,某人为没有好好学习而感到羞愧,而不感到有负罪感。

  负罪感对行为影响在实证研究上的证据很少,大多是一些来自实验的证据。但这些证据是不可信的。首先,实验的参与者多数是学生,彼此之间互不相识,所以并不会带有很强的负罪感;第二,个人对承受负罪感的程度不一样,在实验中承认有负罪感的实验者,是那些承受程度最低的人,从而我们会低估负罪感的影响。最关键的一点,负罪感来源于给他人带来伤害的行为,在实验中,我们不可能设计行为真正伤害他人:在现代社会中,这样的实验是禁止的。

  文革中大规模上山下乡运动给了我们考察负罪感行为的历史案例。在运动中,家长需要选择将哪个孩子送到农村,这是一种给孩子造成伤害的行为。不同于“苏菲的选择”,我们还可以观察到在事后家长如何来补偿下乡的孩子。以此,我们就可以考察负罪感对行为的影响。在识别负罪感影响时,需要特别区分家长的利他主义,偏爱行为和负罪感这三种不同情绪对行为的影响。

  我们的模型设定如下:家长的效用取决于个人的消费、孩子的效用、给孩子的财富转移和时间转移(和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在模型的基础上我们定义了利他,偏爱和负罪感这三种情绪。如果孩子效用对家长效用有正向作用,按我们的定义家长是利他的;如果把同样的财富或时间转移给不同能力的孩子可以给家长带来不一样的效用,则我们认为家长是有偏爱的。如果和某个孩子在一起时间比较少,家长会感到有负罪感,所以会在事后给该孩子更多地财富转移。所以,如果我们发现家长给在一起时间比较少的孩子更多的财富转移,我们定义家长是有负罪感的。

  为了检验家长行为是否受利他主义,偏爱和负罪感的影响,我们需要考察模型中某些导数项的符号。我们发现,各种情绪的影响是混在一起的。比如,在没有下乡运动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看到家长给高能力的孩子更多的财富转移,完全可能是利他主义,偏爱和负罪感的混合作用的结果,并不能加以区分。大规模下乡运动给我们带来一个外生的变化:家长被迫减少了和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在这种条件下我们可以识别利他主义;但是我们还是不可以识别负罪感:即使没有负罪感,家长也会因为利他主义,给予一起时间比较少的孩子更多的财富转移。所以负罪感在一个孩子的模型中是不可以被识别的。但是,在两个孩子的模型中,我们可以识别负罪感。家庭中有两个孩子,家长必须选择一个孩子去下乡。通过比较给下乡的孩子和没有下乡的孩子的财富转移的不同,给定下乡对收入的影响是正向的,并同时控制孩子的收入,我们可以识别负罪感。

  我们首先来看下乡对现在收入的影响。现在的收入,取决于可观察的家庭因素和个人因素,以及不可观察的家庭和个人禀赋因素。不可观察的家庭因素和个人禀赋因素可能和是否下乡有关系。下乡政策有导向性,会更多要求家庭背景不好的家庭的孩子下乡。在家庭内,家长也是有选择的,会偏向于选择禀赋不好的孩子下乡。我们用同卵双胞胎之间的固定效应来解决这些内生性问题。我们可以认为同卵双胞胎之间的家庭背景和个人禀赋都是一样的,从而可以用以识别下乡的真正效应。异卵双胞胎的家庭背景相同,而个人禀赋不同。通过比较同卵双胞胎和异卵双胞胎的估计结果的差别,我们可以估计个人禀赋相关的选择性;通过比较同卵双胞胎和简单最小二乘法的估计结果的差别,我们可以估计家庭背景的选择性。从同卵双胞胎的固定效应模型估计中,我们发现下乡对现在收入的影响是正向的。我们又发现,同卵双胞胎的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大于异卵双胞胎的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从而可以判断家长选择禀赋比较低的孩子下乡。观察下乡行为对其他变量的影响可以得到一致的结果。我们发现,下乡的孩子更有可能有正式的工作;更有可能成为党员;对健康的影响不显著。比较同卵双胞胎和异卵双胞胎的结果,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家长选择低禀赋孩子下乡的证据。

  最后我们考虑负罪感的行为影响。家长的财富转移,取决于孩子当时的收入、孩子下乡的累计时间、家庭内其他孩子当时的收入和下乡时间、其他可观察的家庭和个人因素、以及不可以观察到的家庭和个人因素。因为不可观察因素的存在,最小二乘法的结果是有偏的。我们还是用固定效应模型比较同卵双胞胎的差别,考察下乡时间的差别对财富转移的差别的影响,这种影响可以认为是因果性的。我们用到的财富转移,是家长在孩子结婚时给孩子的转移。在所有的转移中,孩子结婚时的财富转移占了很大的比例,所以我们的结果是有意义的。从同卵双胞胎固定效应的估计中,我们发现,在给定了孩子的收入后,下乡时间的差别对财富转移的差别是有影响的。在孩子收入不变的条件下,家长给下乡时间更长的孩子更多的财富转移。孩子多下乡一年,家长会倾向于多给12%的财富转移。这可以被认为是负罪感对行为影响的体现。我们再次比较了同卵双胞胎和异卵双胞胎的固定效应估计结果的差别,从中可以发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家长倾向于给高禀赋的孩子更多的财产转移。这可以认为是偏爱行为的体现。稳健性检验发现现在的收入或者婚姻另一方的收入、教育水平或年龄的影响因素都不大。

  最后,负罪感的行为影响,不一定是父母对下乡的子女,也可能是没有下乡的子女对下乡的兄弟姐妹。我们也考虑了兄弟姐妹之间的财富转移,发现了相似的结果,虽然在程度上效果会小一些。所以,负罪感对行为确实会有影响,至少在家庭行为中我们证实了这点。在设计合约中,如果可以引入负罪感,会有助于解决可信承诺的问题。这是本文的结论。

  (俞浩君 整理)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