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社会转型、民主演进与国家成长

社会转型、民主演进与国家成长
——林尚立教授在复旦大学的讲演

 


  尽管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是民主成长的内在动力,但这种动力要转化为实际的民主发展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反应,即国家对社会发展所形成的民主要求的响应。
   
  在中国的实践中,国家主导民主发展是一个真实的有效命题,这与中国发展与转型时刻与变革联系在一起有直接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现代化发展是通过持续不断的自我变革为现代化发展开路的,因而发展所可能带来的挑战,能够通过具有高度合法性的变革来化解。
   
讲演者小传
   
    林尚立
   
  1963年生,福州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双聘教授。复旦大学校务委员、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常务副院长。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198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并留校任教至今。曾在中国香港、日本、美国做访问研究。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比较政治和中国政治研究。
   
  主要著作有《选举政治》《政治的逻辑》《国内政府间关系》《政党政治与现代化》《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社区组织与居委会建设》《社区党建与群众工作》《党内民主》《制度创新与国家成长》等。
   
  作为与现代化发展共生的历史运动,民主化体现为人追求自由与平等的历史运动过程,但基于自主个体的生存与发展所重构起来的社会与国家,则体现为新的社会发展、新的国家制度建设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与社会制度化关系的重新确立与完善。这意味着民主化最终要落实于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国家治理的有机统一,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对民主的反应,既关系到国家本身的建设与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也关系到民主化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转化为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与国家治理,即关系到民主化的实际绩效。
   
  一、政治解放、社会进步与国家治理:中国的民主逻辑
   
  个体的解放使中国的社会组织形态从传统的共同体社会转型为个体自主的社会,从而使中国民主化的发展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现代政治建设与发展中,民主化不仅关系到个人的解放,而且关系到社会的自主与现代国家的确立。不同国家、不同社会,迈入现代化的时代背景、现实基础与前提条件是不同的,因而,有不同的历史起点和行动议程,从而形成不同的民主发展过程。
   
  中国是在现代化潮流的冲击下迈向现代化发展的。在前现代,基于中国传统社会自我发展的逻辑,中国的君主专制发展到相当成熟和完善的水平。现代化的冲击,不仅使中国在整体上陷入文明危机,而且沦为“半殖民、半封建”社会。中国传统社会的性质以及中国现代化发展所面临的实际处境和现实任务,决定了民主化对中国所具有的最基本现实含义,就是寻求主体的解放与自主,首先是国家主权的独立与解放,其次是社会与个体的独立与解放。在现代政治逻辑中,国家人权的基础在于主权,主权不独立,人权也就无从谈起,而人权是民主化的基础与核心要素,所以,主权的独立以及由此所形成的现代国家建设,理所当然是一个社会和国家民主化发展的重要历程。
   
  中国的民主化起始于现代化潮流的冲击以及由此带来的帝国体系的全面危机,至今经历了近一个半世纪,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周期:
   
  第一个周期是民权解放,即推翻帝制,摆脱专制统治,确立以国家权力源自人民的新的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的政治逻辑。辛亥革命以及辛亥革命后的共和努力是这个周期的重心所在,其历史成就是使中国政治的文明形态从传统帝国体系转向现代的民主共和政治,并使得民主共和成为中国发展不可逆的历史选择。中国共产党在评价辛亥革命对中国社会所产生的深刻意义时指出:“辛亥革命使民主共和国的观念从此深入人心,使人们公认,任何违反这个观念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非法的。”(《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第135页)
   
  第二个周期是主权解放,即争取民族的解放与国家的独立。摆脱帝国主义侵略与压迫的努力贯穿于近代以来的中国发展,民权的独立为主权的独立提供了强大的社会和政治基础。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这个周期的重心所在。其历史成就是实现国家的统一与独立,使中国从半殖民地国家转向现代民族国家。国家主权的独立为民权的实现提供了最为基本的政治前提。
   
  第三个周期是阶级解放,即基于中国共产党全面掌握国家政权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人民在制度上成为国家的主人,拥有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正是基于阶级解放,中国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完成了国家制度的转型,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从而奠定了中国民主发展的制度基础。
   
  第四个周期是个体解放,即社会个体基于市场经济与宪法保障拥有自主决定财产和劳动权利,成为自由与独立的社会主体。个体的解放使中国的社会组织形态从传统的共同体社会转型为个体自主的社会,从而使中国民主化的发展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由此出发,中国的民主建设与发展,将民主的核心价值与个体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国家治理有机统一起来,并努力使民主成为个体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国家治理的根本资源。
   
  不能忽视的是,尽管中国的民主成长在相当长时间里一直与中国革命紧密相连,但是,中国民主成长的形态在第四个发展周期开始发生变化。虽然主导这个时期的改革开放在战略上依然被定位为一场革命,但其重心已从政治转向了经济,建设与发展成为核心的价值与使命。于是,作为启动这场革命的民主化进程,一开始就与法制建设有机结合了起来。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预备会议上就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他的这个论述在19年之后的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成为界定“法治国家”的核心表述。这表明,国家对社会转型的民主反应开始进入理性化发展时期,国家的有效作为保障了民主成长对中国社会转型的积极推动。
   
  二、社会转型与民主发展的有效性规定
   
  对于中国这样超大规模国家来说,社会转型与民主化所引发的任何危机都具有巨大放大效应。保持国家对社会转型与民主化的主导,既能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性,也能保障社会转型与民主成长的有效性。
   
    中国的民主建设与发展全面落实于个体自主、社会进步与国家治理的有机统一,是在改革开放之后。这固然与改革开放所引发的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有关,但更与国家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对民主建设与发展的合理反应有紧密关系,因为,在中国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中,国家始终都是主导力量。
   
  改革开放所形成的社会转型与近代以来的中国历次社会转型一样,都是以民主建设为逻辑起点的。不同的是,作为改革开放逻辑起点的民主建设,是以解放个体为取向的,其内在逻辑是:通过个体在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自主与解放,激发个体与社会的活力,形成全面推动改革开放的强大社会动力。
   
  在实际的发展进程中,面对民主化带来的挑战,国家政权既没有回避,也没有被那些挑战所主导,而是将民主化发展纳入国家主导的整体发展战略中,力图用国家的整体进步与发展来化解挑战;用有领导的政治体制改革把社会转型所引发的民主化运动引导到有序的民主化进程;用积极主动的民主建设去创造中国特色的民主发展逻辑与路径。显然,这种反应是从时刻保持国家主导和推进经济与社会的有效性入手的,从而将危机的化解建立在国家对经济与社会的有效推动基础上。在这种反应中,国家在价值与战略取向上尊重民主化的基本逻辑,但在战略议程与策略安排上遵循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国家治理社会的基本逻辑,强调民主发展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绩效,力图在实现个体自主、社会进步与国家治理有机统一的基础上开发和推进民主。国家的这种反应,既基本保持了国家政权对社会转型过程中民主化要求的适应性,但同时更重要的是有效主导了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民主化进程。对于中国这样超大规模国家来说,社会转型与民主化所引发的任何危机都具有巨大放大效应,所以,保持国家对社会转型与民主化的主导,既能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性,也能保障社会转型与民主成长的有效性。当然,这其中必须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国家发展的基本战略和利益取向必须与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相一致,必须与民族利益和人类共同愿望相一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和基本理论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前提问题,因为,它强调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就中国的经验来看,为了保证民主化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效作用,国家通过以下战略主导和推进民主建设与发展:
    
   第一,坚守现实主义。民主化不是将民主要素赋予政治体制与政治生活的过程,而是政治以民主为取向而展开的实实在在的建设过程。然而,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民主化往往带上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把许多问题的解决系于民主建设,与此同时,把民主化想像为让民主的原则在政治生活中确立起来的过程。浪漫主义的民主实践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成就并不理想。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民主发展战略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其标志就是将民主的理想与中国发展的实际有机结合,将民主建设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将创造社会活力的民主分权与创造国家治理的权威体制结合,从而使中国的民主化从政治运动形态转化为具体的民主建设与民主实践。三十多年的实践,不仅积累了中国民主建设经验,更为重要的是积累了民主建设的信心。
   
  第二,经济民主先导。以经济民主为先导来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发展道路。这个战略与中国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的国家战略密切相关。这个国家战略的内在逻辑是:发展依靠人民,人民的活力来自对合理的物质利益的追求,而这种追求的制度基础就是经济民主。为此,作为改革开放前提的民主建设,一开始就以经济民主作为先导,其体现就是通过分权激活各生产管理主体和生产主体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以全面推动体制的变革与社会生产。如果说这是一次基于行政性分权的经济民主化,那么,十几年后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所形成的经济民主,则是制度性的经济民主化。前一次经济民主化有效推动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确立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紧密联动关系;后一次经济民主化则有效推动了中国治国方略的变化,并使中国由此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民主建设道路。
   
  第三,治理定位民主。民主化所带来的权力结构变化,在有效冲击旧有体制的同时,往往不可避免地要削弱国家治理的能力与效力。尽管如此,在中国,当这种冲击和影响被意识到之后,很快就被扭转过来,并由此开始了以治理定位民主的民主建设实践。治理定位民主的策略选择主要有两个:第一,民主化所带来的变革与转型不能在整体上削弱国家的治理能力,为此,邓小平认为在推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分权固然重要,但不能因此影响中央的权威。第二,应该把民主建设看作治理资源来进行开发和运用,最典型的战略就是充分开放基层民主,使民主成为基层社会的重要治理资源,推动村民自治的战略意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提升乡村社会的治理能力。
   
  第四,上下相互联动。中国的民主建设走的是两头推进的发展路径,即既不是从上到下,也不是从下到上,而是上下相互联动。上层,围绕党和国家的体制、干部制度以及决策体制与过程等展开民主建设。下层,围绕基层政权建设、群众自治、公民参与以及社会治理结构的重建展开民主建设。这样的民主发展策略,既保证了国家政权具备及时反应社会民主要求的能力,同时,也保证了国家政权的民主实践和发展能够在制度上形成实质性推进。
   
  第五,协商应对多元。中国的民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有效领导。在民主化过程中,随着经济与社会的日益多元化,要坚持党的有效领导,就必须从民主的原则出发解决一元领导同多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协调与统一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既没有让多元解构一元,也没有让一元限制多元,而是通过全面引入协商民主,开发中国人民民主所具有的协商政治因素,来有效协调一元领导与多元结构之间的关系,使它们形成相辅相成的关系。协商民主的引入,使得中国共产党能够走通过协商民主创造政治认同和社会共识的民主建设道路。
   
  第六,政党领导带动。中国的社会转型与政治民主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的作为,因为,中国的社会与国家是以其为核心建构和发展起来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变革、转型和发展的基本原则。基于这个原则,中国的民主化过程是一个有领导的过程,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民主的效率,因为这种领导力图将有效推进经济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作为民主建设的内在取向。另一方面,作为把握中国民主发展力量的中国共产党,也在努力进行自身的民主化进程,明确提出了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民主建设战略。这一战略显然触及到了中国民主发展的内核。
   
  第七,结构平衡行动。民主化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持续的变革与发展行动。实践表明,民主建设的行动效度直接决定民主化绩效,而行动效度直接体现为如何最大限度地提升民主建设的边际效应,这意味着民主实践应该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严重失误。为此,中国共产党一直在努力建构一种稳妥的改革行动结构,力图使包括民主化建设在内的改革行动的选择以及行动过程的展开都尽可能地保持在相对理性的状态。这个结构是在改革开放中逐渐形成的,现在已成为一个体系,并逐渐成为一种具有指导意义的价值标准,具体包括四个三维结构:其一,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统一所形成的三维结构;其二,“三个有利于”有机统一所形成的三维结构;其三,人类文明发展的规律、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以及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律三者有机统一所形成的三维结构;其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所形成的三维结构。
   
  显然,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民主化进程中,国家在社会转型中的民主反应是积极的,有比较成熟的民主建设战略、发展议程与行动原则,体现了从创造民主的有效性出发来发展民主的中国民主发展原则。中国的民主建设始终从强化政治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入手,并将创造民主的有效性纳入其中。在目标明确、发展入轨的前提下,规避风险,稳妥前行,自然就成为保障和提升民主化绩效的关键。中国的实践多少证明了这一点。
   
  三、国家的主导:基于社会转型对民主的双重要求
   
  如果像中国这样,两次社会转型是叠加式展开的,那么,国家在社会转型中的民主反应就必然存在内在张力,即既要满足基于个体独立与社会自主发展所形成的民主化要求,同时又必须保障国家在民主化过程中能够维持其应有的权威与能力以有效推进社会建设,保障从传统体制中脱胎出来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从西方经验看,社会转型实际上是一个连续过程,在现代化背景下,其取向就是形成一个能够与现代经济和现代民主有机统一的现代社会。这种现代社会既是个体拥有充分自由与自主权利的社会,但同时又是一个自由个体在脱离了稳定的自然和自然共同体之后能够重新获得基本生存与发展保障的社会。在理论上,这样的社会至少经历了两次转型:第一次转型是从传统的共同体社会转变为以个体自主为前提的市民社会;第二次转型是从个体自主的市民社会转变为个体生存与发展有基本保障的福利社会。发展历程表明,民主发展源于市民社会的发展和推动;而民主的巩固则基于福利社会的形成。在福利社会的形成过程中,国家扮演了重要角色,如果说市民社会是基于社会个体的自主发展及其所形成的社会力量塑造的,那么福利社会则是国家通过相关制度与政策塑造的。
   
  对于后发现代化国家来说,急迫的现代化发展很难给这样的社会建设留出充分时间,使其能够按部就班地进行前后相继的两次社会转型。从中国的经验看,这样的社会建设差不多是建立在叠加式进行的两次社会转型之上,即在第一次社会转型尚未成熟前,国家就开始进行第二次社会转型,即积极介入社会,用制度和政策将刚从传统体制中解脱出来的社会重新规范起来,在使个体获得生存与发展最基本保障的同时,也使社会与国家多少有了应对市场经济可能带来的风险的能力。
   
  如果像中国这样,两次社会转型是叠加式展开的,那么,国家在社会转型中的民主反应,就必然存在内在张力,即既要满足基于个体独立与社会自主发展所形成的民主化要求,同时又必须保障国家在民主化过程中能够维持其应有的权威与能力以有效推进社会建设,保障从传统体制中脱胎出来的经济与社会发展。面对这样的张力,中国的发展选择是,力图将社会转型与民主成长有机结合:既用社会转型去推动民主的建设与发展,如推动社会组织建设来扩大公民的参与和培育基层社会多元治理的民主结构;与此同时,也积极用民主的发展来促进和保障社会转型,如从民主原则出发重新定位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观念与能力来促进和保障中国社会的第二次转型。至今为止的实践证明,这种选择是理性的,创造了社会转型与民主成长的良性互动和相互促进的局面。
   
  国家的这种选择,决定了中国的民主成长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主导的。尽管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是民主成长的内在动力,但这种动力要转化为实际的民主发展,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反应,即国家对社会发展所形成的民主要求的响应。在中国的实践中,国家主导民主发展是一个真实的有效命题,这与中国发展与转型时刻与变革联系在一起有直接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现代化发展是通过持续不断的自我变革为现代化发展开路的,因而发展所可能带来的挑战,能够通过具有高度合法性的变革来化解。
   
  在现代政治建设与发展中,对后发现代化国家而言,国家对转型与发展承担着巨大使命,如果国家能力无效,就很难形成有积累的发展,那么,不论社会转型还是现代化都无从谈起。中国的经验表明,只要国家自身是一个开放和变革的体系,能时刻保持与其所服务的人民与社会、与外部的全球社会和人类的基本价值的联系、沟通与合作,那么,种种挑战是能够得到有效消解的。
   
  四、创造有效的民主化发展
    
   创造有效的民主化发展,应该是后发现代化国家的基本使命,也是保证这些国家能否最终完成现代国家建设并全面达成现代化的关键。
   
  中国的经验表明,快速社会转型往往形成强烈的民主动员,形成强大的民主发展欲求。但对于社会转型取得最终成功来说,简单满足这种民主动员和民主发展欲求并非是其前提条件,关键在于如何使民主发展能够有效地转化为推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力量。在这其中,国家的反应和作为是具有决定性的。任何的民主发展都无法脱离国家的作用。在后发现代化国家,这种作用将直接主导民主的成长。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的内在特性与自我发展取向、国家应对民主化发展的战略以及国家驾驭社会转型与民主成长的能力,将直接关系到民主的开发、民主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绩效以及民主巩固的基础与水平。创造有效的民主化发展,应该是后发现代化国家的基本使命,也是保证这些国家能否最终完成现代国家建设并全面达成现代化的关键。中国的经验表明,创造有效的民主化发展不仅可能,而且十分重要。在现代化过程中,有效的民主化发展才能创造有效的社会进步与发展,从而才能形成民主的累积与巩固,为此,我们应该重新认识国家主导在民主成长中的意义与作用。
   
  (本文为讲演者在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中国深度研究高级讲坛”上的讲演)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