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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氏奖学金

  唐氏奖学金于1987年由唐氏教育基金会严格设立。

  唐氏奖学金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初办时期,在大同中学一所学校,办了两年"唐君远奖学金"。第二阶段自1989年开始设置奖学金管理处,一年一度在大同中学、市二中学、位育中学、上海师专、十一中学和田林三中等6所学校颁发奖学金。前后办了四年,奖学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第三阶段是1994年成立"唐氏教育基金会"至1997年,设奖学校先后增加到18所;奖金类别也由中学师生奖扩大到大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等六种奖项;每年奖学金及捐赠金额也由数万元上升至百万元以上,奖学规模日益发展,工作更加深入正规。尤其是"大学生专项奖"的设置,使一大批成绩优秀的同学升入大学后得到了跟踪奖励,这一创举使同学们大为振奋。设奖后第一学期,四个年级受奖大学生人数已达120人。这些周学分别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1年著名高校。他们为了加强联系,互相学习,于1995年建立了"唐氏奖学金得奖同学会"。

  唐翔千先生是国内外著名企业家,深知知识和人才的重要。他经常说,发展经济,教育最重要。他的工厂办理到那里,支助教学就跟到那里,他在香港为新亚书院、中文大学作出了贡献,还办了一个"半岛教育基金会"。他在上海为科技大学、纺织大学、工商学院,有的捐建图书馆,有的设立奖学金。1994年他倡义将"唐君远奖学金",扩展为"唐氏教育基金会",这一倡义,立即得到他督父唐宏源先生的积极支持,和唐氏家族的一致赞同。基金会经过筹备于同年5月成立,唐宏源和唐翔千分任正、副会长,方祖荫为管理处主任,并聘请原上海市副市长、统战部长张承宗为名誉会长。同时将唐氏旧宅,加以整修,作为会址。基金会成立后,不断得到唐氏家族的支助,使奖学基金日益充实。

  1997年第七次理事会决定,唐翔千,唐仑千为正、副会长,聘请王生洪、赵定玉、方祖荫为名誉会长。

  综观十年,唐氏奖学金在各校评奖十次,受奖学生4668人次,奖励金额105万元;受奖教师1498人次,奖励金额32万元。在最近四年,每个学期评选大学生专项奖,发奖八次,受奖学生461人次,奖励金额42万元。此外,还有学科竞赛奖、助学金,经及获国际比赛冠军等其他奖励事项,奖励金额39万元。经上各种奖项共218万元。

  在资助教学设施方面,1994年至1997年,向大同、位育、市二、上海师专,及音院附中五校,捐赠和捐建计算机房、视听室、网球场等6个项目,共计113万元。

奖学金评奖办法 大学生专项奖评奖试行办法 助学金办法

唐氏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奖办法

  一、为秉承唐君远老先生"发展教育、振兴中华"的心愿,设置唐氏教育奖学金。

  二、唐氏教育基金会每年拨出若干金额,作为奖学金。

  三、奖学金选择若干所中等学校为设奖学校,每学年评奖一次。

  四、奖学金设学生奖学金、教师奖励金、获奖中学生升入大学后专项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四个项目。

  五、奖学金每学年初由设奖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基金会管理处编制年度分配计划,经基金会核定后通知各校。

  六、为做好评奖工作,设奖学校要建立评审组织,制订评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报管理处核备。

  七、各校在评奖工作中,应发动群众,发扬民主精神,贯彻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奖励原则。

  八、学校根据规定项目和核定金额,按时组织评选,提出受奖名单,经管理处审核后具领奖金。

  九、奖学金、奖励金,只评个人,不评集体,学科竞赛奖,发给奖品,不发奖金。

  十、为交流和扩广经验,设奖学校每学年总结评奖工作,报管理处。

  十一、本办法经唐氏教育基金会同意后实施,修改时同。

唐氏教育基金会大学生专项奖评奖试行办法

  唐氏教育基金会根据"发展教育、振兴中华"的宗旨,鼓励青年勤奋学习,培养专业人才,适应国家建设需要,举办对大学生的跟踪奖励,特制订本办法。

  一、唐氏教育基金会每年拨出若干金额,设大学生专项奖。奖学金每学期评奖一次。

  二、评奖对象

    凡在高中期间曾获得过唐氏教育奖学金一等奖,毕业后又升入北京、上海两地重点大学本科的学生,均可申请参加评奖;大学毕业后,继续在国内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仍可连续评奖。

   三、申请与汇报

    学生本人必须於入大学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参评登记表,附入学通知复印件,由学校转基金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参与每届评奖。 每学期结束,学生应即主动向管理处书面总结汇报学习情况,并提供成绩报告单复印件和其他成就证明,参与评比。

  四、评比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心公益,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表      现突出,思想品德优良。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进取心强,考分成绩优良,名列班级前茅。

    (3) 参与实习、实验、设计、写作、论文和专科竞赛有突出成绩,或获得奖励。

    (4) 勤俭仆素,文明礼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尊师爱友,团结同学,身体健康,无      不良嗜好。

  五、评审与奖励

    根据学生汇报成绩和各方反映,由管理处审查核实,组织评选,提出受奖名单,经基金会审定,然后公布给奖。有杰出成绩者作特殊嘉奖。

  六、本办法经唐氏教育基金会同意后实施,修改时同。

唐氏教育基金会助学金办法

  一、根据唐氏教育基金会章程,资助和鼓励家境困难的青年学生勤奋学习,设唐氏教育基金会助学金。

  二、唐氏教育基金会每年拨出若干金额作为助学金,分配各设奖学校掌握使用。

  三、助学金对象为勤奋好学、品德优良而未评上唐氏教育奖学金,家庭经济生活有特殊因难的学生。

  四、助学金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度唐氏教育奖学金人均水平,发放办法由各校自定。 五、助学金应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查决定。

  六、助学金发放情况及名册,每学年由学校报管理处备案。

  七、本办法经唐氏教育基金会同意后实施,修改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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