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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07年经济学-金融学双硕士研究生招

                                   
一、指导思想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加入WTO后与世界经济体系相互依存的进一步加深,我国急需既熟悉中国国情,又深谙市场经济学理论和金融学知识的专门人才。为满足社会需求,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2007年,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合作,面向全国招收80名全日制西方经济学-金融学双硕士研究生,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商学院培养。

本项目旨在培养一批既有扎实的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有独立研究和分析能力,又对现实经济问题有很好的把握,熟悉金融体系,掌握金融工具的高层次金融和经济管理人才。同时,为学生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及从事专业经济或金融研究奠定基础。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实事求是地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中旬浏览北大研究生招生网。 
3.
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
报名费:执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标准。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与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时间一致。 
招生院系:深圳研究生院(047 
    业:西方经济学 (020104) 
考试科目:① 101政治;② 201英语;  303数学(三); 845经济学(宏观和微观)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
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硕士招生主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
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 
4.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由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决定。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一般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30%。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5
、本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30人。 
  
五、录取 
本专业培养费由学生本人负担,户口和档案(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转入北京大学,毕业后按北京大学有关规定自主择业。入学前本人与学校签订相应的培养硕士生合同书。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培养  
    1、本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全日制培养。授课教师队伍由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的知名教师共同组成。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并完成硕士毕业论文通过答辩者,授予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证书。 
    2
、课程主要有: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产业组织、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公共财政学、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中国经济改革、财务报表分析与商业道德、资产定价、金融数学、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公司并购与重组、金融工程学、金融市场与监管、利率建模、信用风险管理、投资学、高级财务管理、商业银行与房地产金融、专题研讨等。  
    3
、授课老师:依托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共同组成教师队伍。其项目主管为北京大学副校长兼深圳商学院院长海闻教授。   
  
八、学费 
    学费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第一、第二、第三学年注册时分别交纳3.5万元、3.5万元和3万元。 
  
九、住宿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三人住一室(29.23平方米/套),实行公寓式管理,费用自理。 
  
十、研究生的助学金与奖学金  
学生在深圳就读期间,每月可享受1000元助学金,助学金按每年十个月发放。助学金总额可达3万元。 
  
十一、招生咨询  
    话: 075526032160; 075526032124 
校内地址:北京大学红三楼3112室,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邮编:100871  
深圳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邮编:518055 
    : szgb.pku.edu.cn,    www.szpku.edu.cn  
E-mail: liy@szpku.edu.cn;   yangcy@szpku.edu.cn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0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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