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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访谈:从“研译”哈耶克出发

受访者:邓正来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国务学院博导

采访者:张春海

出版商务周报记者

  在中国学术界,哈耶克的名字与邓正来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邓正来曾经“闭关”专事哈耶克著作的翻译和研究,被认为是最有建树的华人学人之一,《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等哈耶克的最重要作品由他译为中文。同时,哈耶克研究并非他个人的学术的终点,在这种与大师的对话中,他也在明确着自己的学术思路,思索着自己的“终身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这位“与哈耶克为友”、并与哈耶克出发走向人类社会秩序的正当性等问题的学者。

思量哈耶克的“终身问题”

  《出版商务周报》:哈耶克的“终身问题”(对人类社会中的“自生自发秩序”即内部秩序做理论上的阐发和捍卫)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人类历史特别是20世纪以来的历史,以及思索对人类文明的捍卫有哪些启示?

  邓正来:这是一个意义重大但比较复杂的问题。哈耶克在其所著的《法律、立法与自由》一书中对他自己的研究和思考得出了这样一个最终结论:我们应当学到了足够多的东西,以避免用扼杀个人互动的自生自发秩序(置其于权威当局指导之下的方法)的方式去摧毁我们的文明。但是,要避免这一点,我们就必须否弃这样一种幻想,即我们能够经由刻意的思考而“创造人类的未来”。他说,这是他四十年来研究就这些问题所得出的最终结论。哈耶克的这一“最终结论”,不仅为我们理解他的社会理论的知识论基础提供了最明确的启示,而且也的确勾画了哈耶克整个研究中的最重要的论题。毋庸置疑,贯穿于上述核心命题的乃是个人自由与整体社会秩序间关系以及秩序与规则间关系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解释就是“哈耶克的终身问题”,或者说,哈耶克建构其社会理论的核心目的乃在于对人类社会中的“自生自发秩序”(即内部秩序)做理论上的阐发和捍卫,因为正是这个“哈耶克的终身问题”反映了或支配着哈耶克整个社会哲学的建构过程。

  如果说哈耶克的这个“终身问题”对20世纪以来的历史有所启发,我想,这种启发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从哈耶克对计划模式的批判来看,尽管我们对其某些理据和结论仍可提出质疑,但他从制度、实践到观念形态等方面出发对各种集权体制和唯社会论的反思和批判的确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厘清计划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进而对“自生自发秩序”有更充分的重视。其次,哈耶克并不仅仅是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辩护士,他对欧洲文明的反思指向了自由主义观念的核心层面。在哈耶克看来,无论是他所批判的斯大林模式、纳粹的国家社会主义,还是他所担忧的当时欧洲占主导性地位的观念,都源自于自由主义理念本身的一种异变,这种异变以“自由”的名义,却走向了对“自由”的反动。哈耶克清晰地标示出了它的源流,他称之为一种“大陆的”、“建构主义的”自由主义传统。它首先来自笛卡尔(也有英国的霍布斯)提出的唯理主义,在18世纪通过法国启蒙哲学而影响大增,并在法国大革命中达到高潮。这一传统的著名代表有“百科全书”派成员卢梭和重衣主义者。这种理性主义者的个人主义总是有演变成为个人主义的敌人——唯社会论或集体主义的倾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哈耶克在20世纪弘扬并捍卫了拿着发端于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古典自由主义传统。

《出版商务周报》:哈耶克对“自生自发秩序”的阐发,对于中国学者认识与分析中国目前在转型过程的制度变迁有哪些益处?

  邓正来:关于这个问题,一部分中国论者主要是以现代性思维方式和特定空间的政治状况为出发点展开论述的。在他们看来,从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出发,“国家与社会”或“国家与市场”框架下以严格限定国家权力的自由主义观点为支撑的主张,对于旨在推进市场经济改革和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讲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另一部分论者则从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因为强调传统的自生演进而认为它对中国的制度转型无甚意义。但是我却更愿意强调哈耶克理论本身所具有的知识社会学意义。我们可以将这个问题转换为以下几个问式: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理论与在西方占主导的自由主义社会秩序究竟存在何种关系?哈耶克理论与主导全球化时代世界秩序的“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究竟有何种关系?包括哈耶克理论在内的西方社会科学理论与我所谓的当下中国社会科学的“西方化倾向”究竟有何种关系?它们又与我所谓的当下中国的“西方理想图景”有何种关系?等等。实际上,对于上述问题的深入思考而非将哈耶克的理论直接“拿来”作为解决中国当下问题的答案,才是中国学者认识与研究包括中国转型时期制度变迁在内的中国社会秩序之正当性和可欲性问题的重要前提。

  《出版商务周报》:哈耶克强调进化论理性主义与建构论的唯理性主义之间存在着的巨大分歧,并且指出后者对于人类文明可能造成灭顶灾难。在我看来,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部分知识分子一度受到后者的影响比较大。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我们应当如何纠偏?

  邓正来:就此而言,我认同哈耶克的一个信念:“只有观念才能打败观念”。换言之,我们需要对我们的理性观进行深刻反思,并对哈耶克意义上的“建构论唯理主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哈耶克那里,建构论唯理主义假设每个个人都倾向于理性行动且个人生而具有智识和善,因此认为理性具有至上的地位;凭借个人理性,个人足以知道并能根据社会成员的偏好而考虑到型构社会制度所必需的境况的所有细节;而进化论理性主义则认为,只有在累积性演化的传统框架内,个人的理性才能得到发展并成功地发挥作用。进而言之,进化论理性主义所持有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洞见即是,历经数代人的实验和尝试而达致的传统或规则系统,包含着超过了任何个人所能拥有的丰富经验和知识,因此关于这些规则系统的重要意义,人们或许可以通过分析而发现,但是即使人们没有透彻认识和把握这些规则系统,也不会妨碍它们有助于人们的目的的实现。因此,进化论理性主义的上述洞识实是为所有意图凭借理性的计划而为人类社会一劳永逸地设定某种完美的终极性制度的观念和做法亮起了红灯。

  当然,在理解哈耶克所坚持的进化论理性主义的过程中,我们也必须拒斥某种“误识”,以防矫枉过正。正如哈耶克特别强调指出的,进化论理性主义并不认为理性毫无作用,而是说理性有限,即理性并非万能。换言之,进化论理性主义的观念实是告诉我们:为了明智地运用理性,我们必须尊重和维护那个不受控制的、理性不及的领域。

思索个人的“终身问题”

  《出版商务周报》:在我理解中,您选择研究哈耶克的理论不是最终目的,重要的是经由哈耶克的社会理论的研究,思索人类社会秩序的型构及其正当性的问题。目前您对于这个基本问题有哪些思索?

  邓正来:你的判断是有道理的。我的哈耶克研究确实与我本人的“终身问题”——人类社会秩序的型构及其正当性问题——密切相关。实际上,我的学术研究先后涉及的其他几大论题,比如早期的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研究,以及晚近以“全球化的法律哲学”为主题对“西方理想图景”的批判、对“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以及对“主体性中国”的呼吁等等,都与这个“终身问题”紧密相关。

  我对此问题的思考建基于我的一个知识社会学洞见之上。经由长期研究,我大体上认为,知识具有我所谓的“正当性赋予”力量。那些所谓“正当的”社会秩序或结构,其本身实际上并不具有比其他社会秩序或结构更正当的品格,而是透过权力或经济力量的运作,更是通过我们对知识的不断诠释而获致这种正当性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理论与社会秩序之间就存在着一种互动关系,即后者的正当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前者所赋予的。而当我们从中国的角度来审视这个问题时,我们便会发现,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所具有的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便是社会科学知识为某种社会秩序及其制度类型添赋“正当性”意义之进程的日益加速,亦即我们不仅是中国社会科学的建构者,而且也是这种知识的被建构者。建构者与被建构者在我们身上的这种同一性,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我们在形成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之图景方面的“路径依赖”品格。因此,一方面,要建构或重构当下中国和世界的社会秩序,首先就要对占据支配地位的各种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反思乃至批判;另一方面,我们对当下中国和世界之社会秩序的这种思考也必须是“根据中国”的,即将思想根据和出发点明确定位于“特定时空下中国社会秩序的正当性和可欲性问题”。我目前所做的理论工作正是在沿着这两个方面努力。

  《出版商务周报》:我注意到,您研究哈耶克思想时始终是与对中国社会科学发展的思考相结合的。对哈耶克的学术研究,对于当前走出西方的理论窠臼、发展中国社会科学来说,有哪些助益和启示?

  邓正来:就像我刚才提到的,哈耶克理论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启示在很大程度上是其理论本身所具有的知识社会学意义。我经由对他的理论的研究而认识到,社会科学知识决不像客观实证主义所宣称的那样只是反映的或描述性的,也不只是技术管制性的,而更是建构性的和固化性的。这在根本上意味着:第一,西方社会科学理论与那种以西方理想图景为依凭的社会秩序之间实是一种辩护与被辩护的关系。我们要想建构一种根据中国的、具有正当性和可欲性的社会秩序,必须首先对各种西方社会科学理论进行深刻的反思与批判,其中也包括对哈耶克理论的反思和批判。第二,只要我们洞见到社会科学知识所具有的这种“正当性赋予”力量并恢复其批判性品格,我们同样可以以中国社会秩序的正当性为基点、以中外各种理论资源为参照建构我们自己的社会科学理论。

 《出版商务周报》:记得一位教授曾说过,伟大的思想家主要不是叫人信的,而是叫人疑的。当前国内的学界,直接搬用不加质疑和批判的“二世”状况比较多。而您在翻译和研究中也注意到了哈耶克理论中存在的问题。您觉得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理论弱点或者问题主要在哪里?

  邓正来:我一直强调我所谓的一个“知识铁律”,即有关知识限度与批判的关系的铁律。人的理性所具有的构成性限度决定了知识必然有其限度,而知识的限度又为我们对此前的一切知识进行批判提供了可能性与必要性。然而,如何认识一种理论的限度又是与研究者本人戴着怎样的“眼镜”去看待这种理论紧密相关的——“眼镜”不同,答案自然会不同。

  我们当然可以从不同视角对哈耶克理论进行批判。比如,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理论本身所存在的一种哲学困境。简言之,哈耶克对休谟与康德这两种彼此紧张且冲突的自由主义哲学所进行的调和处理,构成了他的自由主义哲学本身的反唯理主义与理性主义之间的紧张或冲突。这一核心困境又可以转换成这样一种问式,即C.Kukathas所说的:给定哈耶克依循休谟理路而认定个人理性在社会生活中只具有限的作用,那么哈耶克的理论又如何有可能在为自由主义提供系统捍卫的同时,而不沦为他所批判的唯理主义的牺牲品?当然,这只是从纯粹的理论思考出发而获致的洞见,我们还可以以当下中国为根据对其理论限度进行的反思与批判。

《出版商务周报》:虽然哈耶克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就成为国内学界最为看重的西方经济学家、哲学家之一,国内学者研究他的相关的论著出现了很多,但是正如您批评的,目前国内的研究普遍存在着一种并不理想的“印象式”的理解方式,存在着各种简单的肯定性或者否定性的论式。中国学者如何改变这种对哈耶克研究的浅表和片面的局面?或者说,中国的学者应当怎样研究哈耶克这样的思想巨人?

  邓正来:实际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界存在的这种“印象式”的阅读方式决不仅限于哈耶克研究,反而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国学术界一直盛行的“学术消费主义”倾向有关。显而易见,这种做法已经导致了一个我们无从回避的结果:我们至今还没有比较深刻地把握绝大多数西方论者的理论,也没有能力就我们关心的问题与西方学者进行实质性的学术对话,更没有能力建构起我们自己的关于人类未来“美好生活”的理想图景。

  因此,我主张对包括哈耶克在内的每位西方论者的思想采取“个殊化研究的进路”。具体而言,第一,明确反对那种要求在阅读或研究西方论著的时候以西方自身所“固有”的问题脉络为前提甚或为判准的观点。因为这种观点误设了西方有着一个客观存在的、可被复制或还原、乃至完全认识的本质主义的问题脉络。第二,明确反对大而化之的“印象式”言说西方思想。因为这种整体的西方思想并不存在,所存在的只是以各自特定时空为背景而出发的每个个体西方论者的思想。第三,明确反对以笼而统之的方式谈论所谓的一般“问题”。这乃是因为不同的西方论者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空间中对“相同”的理论问题可能持有极为不同的、甚至相互紧张的观点。第四,明确反对那种所谓人有能力不带前见、进而可以不以中国作为思想根据的阅读西方的方式。质言之,我所主张的乃是一种明确承认以“中国”作为思想根据的“个殊化”研究路径,它强调以研究者对于“中国”当下情势的“问题化”处理为根据而对西方理论大师的思想进行逐个的分析与批判。

以哈耶克为例研究西学

《出版商务周报》:在我看来,您在翻译哈耶克的作品时,很像严复所说的,“一名之立,旬月踟蹰”,甚至可能更长,比如对“自由秩序原理”译名的辩证和对于“有限民主”的翻译等,反复推敲都不是“旬月”。相信这些只是一小部分例子。翻译哈耶克的难度和挑战主要在哪些?

  邓正来:我在过去20多年中,一直在翻译一些西方重要理论家的作品,当然翻译哈耶克作品的过程可以说是最具挑战性,但也令我感到很愉快,因为这也是一个与大师进行深度对话的过程。实际上,我更愿意将自己的翻译称为研究性翻译,因为翻译西学著作是我学术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看来,在中国尚缺乏名师指导的情况下,学术翻译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翻译本身,而毋宁堪称一种独特、且极为有效的原典精读方式。因为在这种学术翻译过程中,我们可以切实地认识到各种问题、问题赖以为凭的假设、问题提出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路径、达致结论的过程以及对结论的证真或证伪问题等等。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对于包括哈耶克翻译在内的一切学术翻译而言,真正应当引起我们注意,且对我们构成最大挑战的问题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学术翻译与学术研究、乃至学术批判之间的关系。这意味着,对于学术研究来说,阅读和翻译的质量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当在认真译介、研读西学著作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并发展中国自己的学术知识体系和学术传统。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归根结底不能仅仅依凭学术翻译,在根本上还必须仰赖中国论者自己对中国社会和世界结构的思考。这是一个我们必须直面的问题,因为如果解决不好这个问题,就会在无意中使中国的学者只能在西方学者的前设中思考。因此,如果我们试图构建并发展中国自己的学术知识体系和学术传统,那么我们就必须在认真译介、研读西学著作的基础上对它们的观点、方法等进行反思和学术批判。而实际上,在我所开设的“原典精读”这门课程中,我也是这样要求我的学生们的。

《出版商务周报》:单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的哈耶克选集的目录来看,目前仍有若干部哈耶克的作品没有中译本,您是否仍有继续选择哈耶克重要作品的翻译计划?

  邓正来: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我之所以选择翻译哈耶克的论著,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清除当时学术界在没有阅读哈耶克论著的前提下就将他的观点做简单化的意识形态处理所造成的非学术影响;二是为了研究我自己始终关注的一个理论问题,即“社会秩序的型构及其正当性”——因为我需要仔细分析哈耶克所提出的自生自发秩序的理论是否能够回答我的这个问题。因此,我对哈耶克论著的翻译和研究始终是受我本人的问题意识乃至我本人的“终身问题”所牵引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对哈耶克思想的研究只是我对西方自由主义理论所做的系统研究当中的一个重要的个案性研究。就哈耶克而言,目前我正在从事对其理论的批判工作,暂无进一步的翻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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