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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到底有多大?

题目     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到底有多大? 
主讲人  海闻 
时间    1999年9月17日 
地点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致福轩 
主讲人简介

海闻,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国际贸易方向)。

 


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到底有多大?

 

1999年9月10日,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海闻教授在致福轩作了题为“处理国际贸易数据差异的方法及其在中国-香港转口贸易中的应用”的讲座,探讨中国对美国贸易顺差的计算问题。现摘录如下。 

世界上各国的贸易统计数据存在显著差异,中美两国在贸易统计方面的分歧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针对这个问题,海闻教授和他的合作者研究了中美双边贸易统计的技术问题,认为差异主要是由两国对于经香港的转口贸易的附加值之归属不同所导致的。而在正确地把附加值归于香港之后,准确计算附加值的规模即加价幅度又成为了关键问题。他们采用了一种更有效的方法重新处理了香港转口贸易的加价幅度,由此所得到的中美贸易顺差介于中国和美国的官方数字之间。 

一、中美贸易逆差数据的巨大差异

中美两国报告的贸易数字差异非常大。在1996年,美国公布的与中国的贸易逆差是395亿美元,而中国公布的美国贸易逆差值却是105亿美元;相差达290亿美元。之前的几年数字差异也很大,甚至连正负号都有分歧。(详见附表)。 

二、数据差异的关键原因:通过香港的转口贸易

海闻教授指出,中美贸易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通过香港转口进行的。中美两国政府报告的贸易逆差数据的巨大差异,主要来自于对经香港的转口贸易的处理不同,这表现在:中美两国政府使用的数据中,对香港转口贸易中附加值的归属有分歧。

 在归属问题上,美国把经香港转口的中国产品价值全部算入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实际上,就把货物在香港的附加值也归为了中国的出口收入。但由于在香港的附加值其实是香港的出口收入,而不是中国大陆的出口收入,所以美国报告的贸易逆差数字过高了。同理,经香港转口进入中国的美国产品,也有在香港增加了附加值的问题,而中国也把这些产品的全部价值都算成是美国对中国的出口,所以中国报告的美国贸易逆差数字就低了。为了估计贸易逆差的“真实”值,应该计算双向贸易在香港的附加值,并把它归为香港的出口。

 三、香港对美国再出口的加价幅度的计算方法

为了得到贸易逆差的“真实”值,一些研究者用双向贸易在香港的附加值来对美中双方报告的贸易值进行修正,故货物在香港的加价幅度的计算问题是该项研究的中心问题。从理论上来说,产品运经香港的附加值应该等于产品运经香港时价格的提高幅度乘以产品的数量。但是计算加价幅度时所使用的价格不同,使不同的研究者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对于东向贸易(即从中国向美国出口),考虑一种从中国运到香港,又要从香港再出口的货物。假定运抵香港的全部这种货物有一个平均单位价格,该价格与货物运抵的终点无关。但实际上,以美国为最终目的地的货物,其质量、价格通常都比以其他地方为目的地的货物高。但是这些区别在香港的数据中无法观察到。

原来对加价幅度的估算有两种,一个是由美国商业部和中国海关总署联合组成的小组的估算,以香港进口商品价格的百分比来表示,1992年和1998年的平均加价幅度为40.7%,记为方法A。方法A所用的算法是,对香港从中国进口的全部货物平均单位价格和香港再出口到美国的货物单位价格进行比较。因为所用进价过低(它实际上是一个平均价格而非运往美国的优质高价产品的价格),所以得到的加价幅度就过高了。

另外一个是由香港统计调查署作的加价幅度估算,用从香港再出口价格的百分比来表示,从1990年的17.4%到1998年的24.9%,记为方法B。方法B比较的是香港从中国进口的“全部货物”的平均单位价格和香港再出口到世界所有市场的货物平均单位价格。这个方法有其一致性,因为用到的是在香港转口的货物的平均进口价和平均出口价。

海闻教授和他的同事用的是称为方法C的新方法。 

方法C借助于来自中国海关总署的出口数据,可区分香港货物再出口的目的地,从而区分运往不同地区的同类但不同质产品的不同进价。然后用香港进口的以美国为最终目的地的货物单位价格,与经香港运往美国的货物单位价格相比较,来得到加价幅度。这个方法更有其一致性,因为所用价格是更为精确的中国从香港转口到美国的货物价格。结果是,1988年到1996年间的加价幅度是22%到28.7%(以从香港再出口价格的百分比衡量),每年都正好位于用方法A和方法B所得到的估计结果之间。

对西向贸易(即美国经香港到中国的出口)的加价幅度估计,方法同上。 

四、美中贸易逆差的修正值

加价幅度估计可以用来修正美中贸易逆差的差异。关键原则就是经香港的附加值应该归于香港,而不是把它算作中国的出口。用方法C估计的加价幅度来修正东向贸易(中国经香港转口到美国的出口)而得到美国对中国贸易逆差的上界;用方法C估计的加价幅度来修正西向贸易(美国经香港转口到中国的出口)而得到这个贸易逆差的下界。

例如,在1996年,方法C估算的东向贸易加价幅度是26%。而1996年香港再出口的总价值是292亿美元(从表A得到),所以在香港的附加值就是0.26×292=76亿美元。从美国所公布的进口515亿美元价值中减去这个数字,得到修正的美国进口439亿美元。另一方面,用中国公布的直接出口到美国的总价值142亿美元(见于表A),加上香港公布的再出口的总价值,再减去附加值,得到了142+292-76=358亿美元。这样,东向贸易值就落在了358亿美元到439亿美元之间,范围比最初的从267亿美元到515亿美元小了很多。

对西向贸易用同样的方法修正。用修正过的东向贸易与西向贸易总值之间的差距,就得到了美中贸易差额的修正估计值:1996年度的206亿美元到261亿美元。这两个数字之间有55亿美元的差距,而原来的数据之中,1996年度的贸易逆差数据差距是290亿美元。这就大大降低了美国和中国关于贸易逆差的数字的差距,降到了原来规模的五分之一。 

尽管经济学家们早已认识到,双边贸易逆差是一个误导的关于微观经济竞争力和宏观经济不平衡的指标。然而,双边贸易逆差对于各国的贸易政策确实有重大的影响,所以贸易逆差的规模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问题。用海闻教授与其同事提出的方法对解决进出口双方数据存在差距的问题很有意义,也很有推广的价值。

附表.中美之间的贸易差额(亿美元)

 

公布的原始数据

修正后数据

年份

美国

中国

美国

中国

1990

-104.31

14.09

-62.85

-53.35

1991

-126.91

18.49

-76.59

-69.41

1992

-183.10

3.07

-117.00

-109.82

1993

-227.77

-62.78

-146.57

-129.35

1994

-295.05

-75.67

-202.52

-146.28

1995

-337.89

-85.95

-216.15

-156.49

1996

-395.20

-105.28

-260.87

-206.21



原始数据来自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商业部。

(张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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