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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伟文:如何遏制科研造假?

  【背景】2月9日,科技部发布通告,撤销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并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此前,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李连生已被所在的西安交大解聘。

  科技部通告称,该获奖项目代表著作存在严重抄袭和经济效益数据不实等问题,而撤销该获奖项目,乃是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国务院批准。

  上述被撤销的获奖项目,其主要负责人为西安交大能动学院原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连生。乃是“长江学者”,2007年就被同行举报,至今造假事实方被确认。2010年,李连生被西安交大取消教授职务,且解除教师聘用合同。

  早在2007年底,西安交大陈永江等六位教授就在网上实名举报李连生,认为李存在科研造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并加以拼凑和包装等。此后经校方调查、媒体监督,双方经历了两年多的诉讼,李连生造假事实终获确认。

  这是继2003年“汉芯事件”后中国又一起严重的科研造假事件。当时,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原院长陈进“汉芯”造假事件被揭露后,曾直接诱发科技部出台《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但是,从现实看,中国学术不端和造假行为,不仅未能有效遏制,反有愈演愈烈之势,学术造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事件依然多发,甚至一些大学校长、副校长也被卷入其中等。那么,在当前学术生态下,怎样有效遏制科研造假?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段伟文认为,科技部此番取消李连生所获奖项,系《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颁行后对科研造假行为的一次公开处理,对打击科研学术不端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要有效遏制学术或科研造假,依然前路艰难。

  随着中国在科研创新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多,如何防范科研学术不端,主管部门面临严峻挑战。有效遏制学术科研造假频发问题,必须尽快推进科研投入体制改革,强化科研项目管理立法,出台更为具体的惩戒措施。

  段伟文指出,从体制上看,首先要尽快破除科技资源的行政化配置和管理,按科学研究自身的规律来分配科研资金,管理科研学术活动,确保科研资源分配和管理部门切实承担起科研项目绩效管理的责任。

  目前,中国大多数科技资源由行政部门配置和管理,这就导致科研机构更关注单位每年争取到的项目经费的多少和等级。这就激励科研机构更多从争取科研资源出发去申请科研资助,而更少关注科研经费的绩效。

  在这种体制下,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为了争取更多的政府资源,甚至可能联合起来造假,导致诸多科研不端行为。段伟文提出,从科研管理体制上,“应尽快破除科研资源的行政化配置,切断部门和单位在项目中的利益纠葛”。

  在他看来,受现行科研管理体制约束,目前国家的科技奖励已不完全是对科学家探求知识和创新的褒奖,更可能是体现其单位利益或个人职业生涯的指标。这就扭曲了国家科研奖励的本意。为避免造假,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科研奖励。

  其次,目前,中国在科教文卫等科研领域已有相应诚信规范指南和政策规范,“关键是要让规范真正起作用”。

  据他介绍,科技部主责此事的学术科研“诚信办”,目前尚为“处级”单位,在当前行政体制下,执行力度不够,有必要建立跨部门的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与此同时,有关方面应尽快建立起同行评议专家信用数据库,对参与国家相关奖项的评审专家的信誉程度也要记录在案。而科研单位更应建立其科研人员的信用档案,并为科研人员实施科研项目提供服务和绩效管理。

  最后,应在《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基础上,强化科研诚信立法。对极端恶劣的科研学术造假行为,应确保有可能经由司法渠道,实现对学术造假的惩治。■

  (财新记者 杜珂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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