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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的一般结论

  四个月前读到中国将于今年十一月初推出暂行的反垄断(美国称反托拉斯)法律,不以为然,在《苹果日报》断断续续地写了九篇有关的文章,澄清问题。现在要来一个文字较多的总结,就改在这篇幅倍增的《南窗集》发表吧。

  我这一辈在美国攻读经济的,大有名堂的工业组织(Industrial Organization)课程全部是谈反托拉斯,而进入了研究院,该课程全部是反托拉斯案例。对价格理论有浓厚兴趣的学生都选修工业组织,因为反托拉斯案例带来不少价格安排与组织安排的行为,而这些行为一般课本是少有提及的。后来我才知道,从反托拉斯案例学得的价格与组织安排,虽然文件累累,往往不尽不实。这是因为控方与辩方都刻意地把「事实」向自己有利那方陈述,不容易加起来,而就是加得起来也不一定中肯。作为一个价格理论学者,以阐释现象为己任,自一九六九年起我的调查工作转到实际市场那边去,有关的反托拉斯案例资料我只求教于专家朋友。双管齐下,我对价格与组织的实际安排是知得比较多的。

  与我谈得来的学者朋友都是纯真的学者,很客观。是重要的现象:所有我认识的高举自由市场竞争的学者,都一致地反对反托拉斯(反垄断)法律。案例专家戴维德、高斯、史德拉、麦基等人差不多认为所有案件都判错,因而反对反托拉斯。非案例专家但有深入理论研究的艾智仁、德姆塞茨、嘉素、巴赛尔等人也同样地反对反托拉斯。佛利民说他以前是同意某些反托拉斯法律的,但今天改为全部反对了。戴维德的弟子R. Bork,后来成为大法官,曾经写过一本巨著反对所有反托拉斯,但几年前在微软的反托拉斯大案中,受聘于Netscape,站在控方那一边,拿反托拉斯法律大战微软,使不少朋友哗然。史德拉曾经说:人各有价。

  愈是高举自由市场的经济学者,愈是反对反托拉斯,你说奇不奇?当然,他们不赞同垄断,只是反对反垄断法律。像我一样,他们反对所有政府支持的垄断,例如特权的授予或牌照数量的管制。在此同时,大家都明白,发明专利、商业秘密、注册商标、文字版权、独特天赋等都有某程度的垄断权利,是某些产权的性质,不应该反对,而反对起来会与其他法律有冲突。这可见赞同市场竞争与反对反托拉斯的学者是同一组人,因为他们认为反托拉斯法律一般不分皂白,把竞争的行为当作垄断的行为看。

  不是所有我敬仰的经济学者都反对反托拉斯的。低手勿论,赞同的高人一般是搞纯理论能手,对反托拉斯案例没有作过深入的探讨。这是高斯所说的真实世界经济学与黑板经济学的分歧了。当然,有二者兼并的,像我敬仰的夏保加,对反托拉斯的看法也是反对与赞同二者兼并。

  我可能是唯一的走出反托拉斯案例而在真实市场调查与反托拉斯有关的价格安排的人。史德拉及其他学者也曾作市场考证,但我走的是街头巷尾的真实世界,走了三十多年,左问右问,漠视政府或什么机构发表的数字,是对是错也算是自成一家了。

  我的观点是价格分歧不是史德拉所说的那样简单,而若有垄断,有价格分歧比没有对社会有利。我的调查认同麦基之见:以本伤人的割价行为是愚蠢的。我同意戴维德之见:垄断不可以通过捆绑销售伸延。我认为强制零销价是为了减低交易费用,而封杀竞争者的行为,如果越权,应该由反垄断之外的其他法律处理。余下来的串谋订价是可能存在的,对经济整体不利,但证实不易,而持久地成功的串谋订价的例子不容易找到。

  回头说北京打算推出的反垄断法律,其反对的主要是某些价格安排的行为,看不到有什么经济原则,不免使人觉得是从美国本科生的课本中搬过来。是重要的问题:价格安排是合约安排的一部分,而自由选择合约安排是自由市场的一个重点。后者的看法是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了。看似无伤大雅的法例管制,往往不经意地约束了市场的合约选择,增加交易费用,使市场失却了应有的灵活性。

  不久前我对侯运辉说,国内本土市场的合约选择,比我知道的所有其他市场还要自由,而这肯定是国内市场发展得那么迅速的主要原因。既然是大好形势,为什么那样手痒去动他几下?

  北京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因为反垄断法律模糊不清,也不可能写得清楚,会容易引起纠纷频频,官司费用庞大之极。美国的经验,是反托拉斯诉讼的律师与法庭费用简直如天方夜谭,而经济学者的顾问服务又何尝是免费午餐了?一九七六年,作为某反托拉斯巨案的理论军师,我被召到某机场邻近的酒店开会议。一进会议室,我失声大叫:这是世界上最上选的经济学系呀!在座的二十多位经济学名家大都认识,互相同意地大笑起来。

  更严重的问题,是中国目前的工业发展实在好!我认为历史上没有出现过正在神州大地出现的国际工业大集会的发展。老外为什么都跑到中国来凑热闹呢?人材廉价,币值稳定,既没有恐怖,也没有战争,……而同样重要的是市场愈来愈自由了。推出反垄断法律,如果限于纸上谈兵,得个讲字,为祸不大。但如果认真监管,灾难在所必然。今天国内到处都见到价格分歧、洽商订价、捆绑销售、割价倾销、强制零销价,……监管起来数以万计的官司怎样处理呢?

  推出无意监管或无从监管的法律,只能令政府尴尬。不明白市场的运作,不要胡乱猜测。五千年一见的上乘发展既然存在,不要无病呻吟,无端端地拜鬼子佬为师,强迫市场吃些什么生草药。

(作者保留版权,转载请电邮 arcadia@ctimail3.com 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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