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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和经济学》的一段“亲密接触”

 

张 军

 

我第一次接触到“法和经济学”这样的说法大约是在1987和1988年前后。那个时候,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举办的中美经济学培训班(也就是很多人愿意称作的福特班)请来了一位叫尤伦的教授来执教经济学。然而在他走了之后我才知道,是他带来了一本叫做《法和经济学》的书,而作者就是他本人和一位叫考特的教授。在这之后,我听说,这本书被原来在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执教的潘振民先生举荐给了当时主政上海三联书店的陈昕先生,因为那个时候,陈昕先生主编的当代经济学系列正在走红中国的经济学界。很快,陈昕先生决定将《法和经济学》纳入当代经济学系列的子系列当代经济学教科书系列之中。的确,这是一本写给经济学和法学学生使用的教科书,而它涉及的却是一个由经济学和法学交叉出来的新的领域。

不用说,潘振民先生是理所当然的译者。遗憾的是,潘先生有即将赴美留学的机遇在手,无法主持《法和经济学》的翻译工作。于是,他可能就向陈昕先生举荐了我,希望由我来翻译这部篇幅相当大的著作。而那个时候,我刚刚进入博士阶段的研究生学习,同时也是刚刚留在复旦大学经济系当助教。不用说,能够在上海三联书店出版我的翻译作品是相当令人激动的一件事了。顺便说一下,当时在“福特班”执教的另一位教授克里斯特的英文讲稿《宏观经济学导论》一年后也是由我负责整理出来并翻译出版的。现在回想起来,尽管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位在读的学生,但是在这个期间,陈观烈院长(已过世)、洪文达院长和经济系系主任洪远朋教授都对我非常地信任和支持,这是我能够在研究生阶段就开始出版学术作品的重要原因。

另外,我还想提到的是,我1985-1988在复旦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潘振民先生是我接近最多的少数青年教师之一。我和我的另外两个同学常常在午饭后坐在相辉堂前的草坪上听潘振民老师来介绍西方工业组织理论的最近动态。当时,我记得他和经济系的另一位在读的博士研究生吴建敏对管制经济学的理论多有研究和思想,成为我们追逐的对象。事实上,在复旦大学的校园里,我们追逐的青年教师还有当时在复旦大学经济系执教的罗首初(女)和史正富等。应该说,那个时候他们非常出色,事实上已经成为南方青年经济学家的代表人物。

在我的主持下,尽管篇幅巨大,但《法和经济学》的翻译工作进展得还是比较顺利的。参加翻译的有当时在复旦大学法律系当助教的廖圣俊先生等。有法学背景的学者参与我们的翻译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本书涉及了法学的几乎各个领域。通过翻译这本书,我对法学的一些理论开始有了较多的认识,也的确能体会出法学与经济学在基础理论上的差异。同时也第一次知道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而《法和经济学》则基本上是对英美法系的经济学分析。

时任上海三联书店的编辑虞虹女士担任了这本书的责编,她毕业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应该是比我低两三届吧。只听说她非常漂亮,但我并不认识她,因为我是经济系的学生。由于这本书的关系,在一段时间里我和她有了不少的接触。她的工作的确是相当细致的,常常是为了这本书的一些细节和技术问题,她打电话与我磋商。就这样,《法和经济学》的中文第一版于1991年在上海三联书店正式出版,1994年改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三联书店联合出版。这本书出版之后我就几乎失去了与虞虹的联系,几年前我听说她离开上海三联书店去了新加坡。

我们翻译的这本书出版以后立刻受到了读者的欢迎,特别是受到法学界学者和学生的广泛阅读。尤其是在90年代初,在经济学界,新制度经济学正在被大量介绍给中国读者,而且,大量的新制度经济学的论文是发表在芝加哥法学院的《法和经济学杂志》上的。于是,受到新制度经济学的头脑风暴的影响,法和经济学作为一个还未被中国读者认识的新的交叉学科,开始受到了更多人的重视。

也是在这个时期,法和经济学的其他著作也开始被介绍到中国,最著名的算是波斯纳的名作《经济学分析法学》。我后来知道,复旦大学法律系的张乃根教授较早地翻译了这本书(虽然当时并没有正式出版),他还撰写了介绍“法和经济学”的著作等。因为我们的《法和经济学》,我与张乃根教授的交往也日渐频繁。根据他向我提供的资料,我后来在《经济学动态》上还专门发表文章来介绍“法和经济学”在美国的发展动向。去年,差不多在这篇文章发表10年之际,天则经济研究所的理事长盛洪教授将它收入到了由他主编的旨在回顾和总结新制度经济学对中国经济学发展之贡献的两卷本文集之中。

总之,在90年代上半期,法和经济学进入了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时期,成为我们所认识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三个重要的组成部门之一。值得自豪的是,90年代上半期,我在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正是这个三部曲,它们分别是:《法和经济学》、《现代产权经济学》和《公共选择》。

随着中国经济的自由化和对外开放,经济制度的转型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的变化进程与方向。在制度的转型过程中,经济活动的实践会对新的制度产生需求,而制度中最重要的要件就是法律。所以,法律的变迁在中国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制度变迁的研究领域。我想,在这个领域里,法和经济学将提供一个重要的视角。在法和经济学的视野里,中国的经济转轨在实质上是一个交易和交易不断扩展的过程,或者干脆说是一个交易不断被定义和确认的过程。交易和交易的扩展会导致经济的增长和发展。而交易是一系列定义产权、写合约和执行合约的过程,这通常是一个有高昂交易成本的过程。所以,中国的经济转轨和增长的成功也就应该是我们的制度转轨的成功。在这里,我们是否找到了有助于不断降低交易成本的交易方式是至关重要的,而这个目标的实现显然是法律转型的功能和使命。单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和经济学提供给我们的才是一个体察和审视中国经济转轨和经济增长的“制度方法”。

当前,“法和经济学”作为课程也许已在一些大学陆续开开设出来。至少在复旦大学的法律系,我知道几年前就有了“法和经济学”的选修课,其中经济学部分还由经济系的教师参与授课。在研究方面,我也注意到,法和经济学的重要性正在被更多的法学学者认识到。北京大学今年还与天则经济研究所共同发起成立了“法和经济学”的研究中心。随着社会和制度的开放以及经济的自由化,中国的法律显然正在转型之中。在很多法学领域,英美法系的一些重要理论和思想已经并正在对中国的法学和法律的实践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我相信,在民法方面,这个影响尤其深刻。经济学对产权、合约、侵权和赔偿等领域的广泛影响势必逐步渗透到我们的法律理念中来。这个过程可能已经开始。在韩国,它的法律体系正在经历从大陆法系向英美普通法系的转型。

差不多两年前,《法和经济学》的新版版权被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购得。随之,出版社开始与我接触,希望这本书的新版仍然由我主持翻译。这是由Addison Wesley Longman出版社出版的第3版。可是,我当时有长期出访美国的任务缠绕并且已经有另一本书的翻译工作在身,所以,在认真斟酌之后,我决定将主要的翻译工作委托给我的两位博士研究生姜建强和施少华,由他们两人参照我们原来的版本重新翻译这本书并由我审校了全书。然而在进入正式翻译工作之后,他们就发现这本书并不仅仅只是原来那本书的第3版,全书有将近70%的内容被修改了,甚至是重写的。这是我之前没有想到的。为了履行出版合约(这本身就是法和经济学的问题),其他几位学生也加入了这本书的翻译工作。具体的分工是,第2、3、4、5章由姜建强翻译,第1、11、12章由施少华翻译,第6章由陈巧亚翻译,第7章由姜欣翻译,第8和9章由费晓枫翻译,而第10章由谭慧慧翻译。最后,我审校了全书。

上周,我应韩国庆北国立大学校长之邀来到这里受聘经济和贸易学院的特聘讲座教授,为该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院的学生用英语讲授《宏观经济学》、《东亚经济发展》以及《中国经济》三门课。来前,我的学生再三提醒我,到了韩国就抓紧为《法和经济学》写个漂亮的序言。我答应,到了韩国的第一个周末我就可以发会这个序言了。今天是周六,正是中国的“中秋节”,但也恰巧是韩国人的一大节日--秋夕。昨天我才知道,这是韩国人回乡探亲的日子。整个韩国放假三天(连同周日),学校的餐厅和街上的饭店均关门休息了。已经没有可以去吃饭的地方。我不仅吃不上中国的月饼,而且这两天也仅能靠借来的几包韩国方便面来勉强安慰一下饥肠,但根本填不饱肚子。我深深体会到了饥饿的滋味。既然没有了力量,自然也不愿再多动脑筋,只能偷懒了。写下以上我与《法和经济学》的一段还能记得起的接触。因为是记忆的东西,文中提到的时间也许会有误差,但如果没有太大的差错,就用作本书的了。

 

2002年9月21日于韩国庆北国立大学贵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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