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9日,包括康佳、TCL在内的国内九大彩电骨干企业领导人聚集深圳,宣布成立中国彩电企业峰会,建立彩电价格联盟,对彩电实行最低限价销售,甚至还打算进一步制定联合限产方案。这些企业声称,此举是为了制止彩电市场持续恶性竞争,透支市场,最终带来市场极度疲软。这是继1998年一些企业曾经试图实行行业自律价之后又一次出现的价格卡特尔现象,不同的是,这一次并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国家计委明确指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那么又该怎样看待这次价格联盟?
彩电价格下降的原因在于供大于求,生产能力严重过剩。80年代以来,家电行业生产能力增长很快,到90年代初已经告别长期的短缺状态,形成普遍的买方市场。80年代末、90年代初各地仍然纷纷上马家电产品生产线,重复建设严重,加上技术进步,包括彩电在内的家电生产能力以极快的速度膨胀,90年代初出现买方市场以后,家电生产能力继续呈扩张趋势,以致造成目前这种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窘境。
一般来说,家电产品是正常商品,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供大于求必然会引起价格下跌,市场竞争激烈,企业超额利润消失,消费者福利增加,市场需求扩大。对企业来说,价格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逼迫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进经营管理,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在我国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家电产业是竞争力十分突出的行业,能够从容地面对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原因即在于家电行业一开始就存在比较充分的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导致优胜劣汰,十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家电产业整体竞争力。
这次彩电价格联盟与历次类似的价格联盟一样,也是打着发展民族产业,规范市场竞争的旗号。然而,我国家电产业存在的问题实质并非价格上的恶性竞争,而是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发生问题。最近几年,包括彩电在内的家电产业虽然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经历多次价格战和降价风潮,价格信号早已显示家电产品严重供大于求,可是家电产业生产能力并没有多少萎缩,甚至还所有增加,也没有多少企业被淘汰出局,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作用并不明显。家电产业虽然市场竞争激烈,但是由于有地方保护主义等非市场因素的介入,市场竞争并非完全公平,以致一些本来已经丧失竞争能力和生存条件的家电企业仍然得以维持,供给严重过剩的问题迟迟得不到缓解。为了占领市场,扩大市场份额,一些企业只好继续挖掘降价潜力,采取价格竞争的手段,逼迫其它企业就范。在激烈的价格竞争下,那些没有竞争能力的企业终归会因为亏损严重,地方政府也不堪重负,而退出市场。回顾80年代末、90年代初被并购、被淘汰出局的大批家电企业,都是在这种严重的亏损压力下才被迫出局的。
彩电价格联盟其实质是价格卡特尔,是一种反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也与我国《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悖,价格联盟甚至武断地宣称,低于限价的产品都有质量问题。既然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就具有其害处。它会误导企业逃避市场竞争,不思进取,从而不利于企业改进管理、追求技术进步,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落后的作用,不利于实现优胜劣汰、行业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产业的整体发展,过去进行的盲目重复建设因而无法通过市场手段加以校正,也无法防止新的盲目重复建设的产生。价格联盟毫无疑问会极大地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实际是以行业垄断迫使消费者以高价来供养低效率的企业。
家电产业本质上是个竞争性行业,即使不考虑社会福利问题,单从参加价格联盟的企业来说,也是达不到目的的。如果当中的某企业率先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暗中降价,或以其它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就可以偷偷掠取其他企业的市场份额,其它企业很难加以监督,结果大家都需要暗中降价或采取非价格竞争的手段才能保持其市场份额。价格卡特尔中外皆无长期成功的先例,即使一时获得成功,很快就会矛盾重重,就是像石油输出国家组织这样强有力的组织所达成的限产提价的协议也很难实现其目标。6月9日彩电价格联盟形成之后,彩电价格并没有明显回升,各大商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并不理睬价格联盟的限价规定。而且,全国最大的彩电生产企业长虹集团也没有参加价格联盟。价格联盟内部也是矛盾重重,金星彩电和西湖彩电并没有执行限价政策,其它企业也有机会主义行为,以致6月20日价格联盟成员企业重又汇聚南京,解决内部矛盾。可以预料,这次彩电价格联盟注定是要失败的。
除了像石油输出国组织这种跨国的行为,尚无国际公法可以制止外,在外国一国之内的企业搞价格联盟总是偷偷摸摸的,在我国竟然堂而皇之地宣布,对于这种不利市场竞争,不利资源优化配置、不利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公然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应该坚决、果断地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