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理性与艺术
汪丁丁在《经济学与自由》(本报NO.486期)中提到我“用广义效用函数解释“爱情”后,许多朋友打电话询问此事,怀疑、迷惑自是难免。其实,早在去年5、6月间丁丁来浙大讲学时,我们就一起讨论过此事。丁丁还为我约请了一家出版社,为出版事宜签定了一份“口头协议”。只是我这个人患有“思维多动症”,书稿写出三分之一就丢在软盘中想其他东西去了。丁丁披露此事,大约也有“催促”之意。没想引来众多猜测,使我不得不先撰一文说说这“事”。
促使我进行这项“研究”的正是经济学自身发展的逻辑:第一,经济学就其本质来说是一门研究“选择”的科学,这个判断今天已经得到普遍认同;第二,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著名诗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传达的不就是一种人生的选择境界吗?没有人怀疑爱情是人生的一项重大选择,其含义不仅在于我们都会在生命的某个阶段面临金钱、事业或爱情的选择,而且在“爱”的过程中,我们还会经历诸如“爱谁?”“怎样去爱?”等一系列选择。
“选择”没有例外。如果经济学选择了“选择”作为其学科目标,那么我推断“爱情的选择”迟早会进入经济学的视野(当然,这样的经济学是不是今天意义上的经济学可以暂且不论),就象布堪南把“投票的选择”、诺斯把“制度的选择”、贝克尔把“婚姻、生育与家庭的选择”纳入经济学的“殖民地”一样。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爱”不单是诗人头脑中浪漫的想象,而且还是大自然的造化,是生命世界长期演进的结果。“有性繁殖”从“无性繁殖”中脱颖而出大约发生在23亿年以前。我们这个星球上曾经存在过的(大约1500万种)和继续存在着的(大约200万种)生物大多采取了“有性繁殖”的方式,足见其明显的进化优势。我把“有性繁殖”视作“文明”最远古的发端,它使生命第一次意识到“本我”与“他我”的微妙区别。这种进化绝非只是一种染色体的简单改变,事实上它包含一系列由基因承载的、被生物化学、生物物理学和神经动力学所决定的生物行为机制的改变。其中主要包括:
(1)性的机制,在高等生物中它是受荷尔蒙控制的一整套求爱与交配行为,我们称之为“性爱”;
(2)养育机制,它首先体现为一种本能的亲缘利他,我们称之为“母爱”或“父爱”;
(3)协作机制,双亲对子女的抚养是一项“长期投资”,任何“机会主义”的短期行为都会降低它的“效率”,因此需要 在相互协作的异性间建立一种亲密无间的认同感和亲和感,我们不妨称之为“情爱”。
“性爱”、“母(父)爱”和“情爱”基本囊括了人类文化语境中的狭义之“爱”,而我们所谓异性之间的“爱情”通常是指“性爱”与“情爱”的结合。因此,从本质上说“爱”不是一种虚无缥缈的浪漫情怀,而是生命体在其漫长演进过程中“理性选择”的产物。
汪丁丁向我转达西方演进生物学和遗传生物学最新研究成果时作过这样一段评论:在讨论“爱”作为人类或生物情感的经济学特征时,我们不应当忘记这一情感的生物学和演化理论方面的解释。大致而言,这一解释告诉我们:(1)那些不能够“爱”的物种几乎从地球上消亡了,所以我们观察到的物种都具有“爱”的能力(不仅动物,而且包括植物);(2)最近的基因研究显示,在X和Y染色体上均带有“爱”的基因,也就是能够通过“receptors”(一种分布在细胞膜上的受体)激发出生命体“亲和”感受的激素或其它种类的“生化递质”。
尽管如此,我们真能在“情感”与“理性”之间架构一座桥梁吗?这是困惑我多年的一个问题,我猜想它也是汪丁丁的问题。但深入的思考最终使我相信,生命的理性是演进的“理性”,在生命进化的大部分历程中,思维并不是“理性”的唯一主宰。经过大自然严酷筛选的“演进理性”最初恰恰是通过“情感”的形式殖入生物的遗传基因并成为生物个体的“自觉”行为,我们不妨把它称为理性的“本能”。 因此,对生物个体来说,“理性”的要求正是通过”“情感”与“本能”实现的。于是,我不能不为休谟200年前的洞见震惊:他说,“理性是激情的奴隶”!200多年来人们一直为这句话争论不休,但我相信并没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理解它的含义。
进一步的思考还使我相信,上述判断恰恰是蕴涵在经济学中的内在逻辑(我指的是建立在新古典基础上的现代主流经济学)。“理性人”是经济学最基本的预设。何谓“理性人”?经济学回答: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人;何谓“效用”?经济学回答:能够给人带来“满足”的心理感受;怎样判断“满足”最大化?经济学回答:根据个人行为所显示的“偏好”。如果还要追问,“偏好”如何产生?我想大约只能到生物学和进化论中去寻找答案了。因为,生物个体的“偏好”是生物长期演进的产物(注意,我并没有否认文化因素对人类“偏好”的影响);而所谓“理性”,只不过是经过千百万年时间之窗的筛选仍然能够生存下来、仍然能够被我们观察到的相对稳定的生物行为罢了。(贝克尔的说法,虽然我没有逐字引用原话)
事实上,为“效用函数”和“偏好”寻求生物学基础,正是最近数年来西方经济学家最热门的前沿领域之一!(关于这方面的动态,要感谢汪丁丁为我搜集的好几篇发表在世界顶级经济学杂志上的精彩论文)
严格地说,生物学、心理学、经济学都是研究行为的科学,它们必然存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而“生物的演进理性——情感——偏好——效用最大化——个体的理性行为”正是展开这一逻辑的基本轨迹。其中由经济学家最早创立的“效用”范式,我当然指“广义效用”范式,最有希望成为沟通这三个学科的“中介”。(我的《广义效用论——经济学效用范式重构》发表在去年12月美国出版的《中国经济评论》杂志创刊号上,有兴趣的读者不妨找来一读)如此,用经济学的“理性”和“广义效用函数”来研究“爱情”就不是什么“天方夜谈”了。
导致我产生这些想法的是6年前发生的一件“轶事”。96年夏初,浙大校园出现了一张颇具轰动效应的“宣言”。据说由4名女生执笔,“宣言”的题目是“贞操万岁!”。一时间,杭州的媒体纷纷出动。时任浙大社会学系主任、我的大学同窗冯钢成了解构这一事件的主角。我知道冯钢是一个“语不惊人誓不休”的主儿,单纯赞同或反对,他都会觉得无趣。于是他给少女的贞操“情结”定了这样一个“性”:为了爱情,可以不谈贞操;如若不是,应该格守贞操。说得也是,为爱情献身,似乎也算可歌可泣;没有爱情的性自由,则应受到鞭鞑。但当我听说此言,用经济学的思路细细一想,却想出了破绽。按照“理性人”的假说,结论恰恰相反:不为爱情,可以免谈贞操;为了爱情,应该格守贞操!果真如此,社会学不是误人子弟(女)吗?
“理性人”追求“效用最大化”,没有爱情的性行为还能出自什么目的?无非为金钱,比如三陪女;或者为名望(说到底也是为金钱),比如某些急于成功的影视明星;还有干脆为刺激,比如一夜情之类。金钱、名望、肉欲都是能够带给人满足的东西,所以它们都是效用的载体;就这点而论,它们和一般商品没有本质区别。当金钱、名望、肉欲对某人的边际效用超过贞操的边际效用,性交易市场上就会出现潜在的供给者。如果把嫖娼、包二奶、婚外恋看作互相替代的性商品,则购买者将根据偏好和成本约束决定自己的需求。只要这一过程不涉及暴力胁迫,自愿交易的双方都能实现效用最大化。如果符合充分竞争条件且排除了外部性,经济学家还能向你证明,这种交易是一个位于埃奇沃斯契约线上的帕累托最优!
经济学家对无视贞操的性交易作出上述分析并不表明他在伦理和价值判断上赞同这类行为。经济学家只是从实证角度对即存的社会现象作出经济解释。经济学不是从社会道德标准的要求、而是从个人道德偏好的强弱来解构一个人的道德行为。因此,经济学家对这类行为开出的“药方”不是简单的道德说教,而是尽可能改变一个人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说到底是由这些环境所组成的制度环境),进而影响和修正他们的效用函数和偏好结构。也许这就是经济学家与社会学家的差别。
为了爱情,为什么要“格守”贞操”?也许得先从“性爱”的性别差异说起。“性爱”服从“边际效用递减律”,既指每一次“性爱”都会因满足归于平静,也指长期“性爱”关系将导致激情水平降低。不难给出这种属性的生物学和经济学解释,它具有较高的生殖效率从而使“基因遗传频率”最大化。一般说来,男性“性爱”边际效用曲线的斜率大于女性。不单人类,几乎所有物种的雄性生物都比雌性更“花心”、更容易喜新厌旧。这是雌、雄个体所支付的生育“投资”的差异性决定的。雄性只要付出精子,让雌性怀孕,就完成了生物学意义上的繁殖。对雌性来说,不但卵子的体积比精子大数百、数千倍,还要经过漫长的妊娠期。这就使雄性生物在“性爱”上更具“机会主义”特征。这一观点是生物行为学家崔佛斯在一篇名为《亲职投资及性选择》的报告(1948)中最早提出的。动物学家威廉斯甚至预测,如果雄性生物的生殖投资超过雌性,它们的性行为就将发生逆转。这样的生物后来果然被发现了,一种与海马近亲的“尖嘴鱼”,学名为Pipefish,它的雄性肩负着母袋鼠一般的职责:雌性将卵产于雄性腹袋内的血管上,靠雄性体内的养分供养,而雌性则可以马上开始下一个生殖周期。于是,雌性尖嘴鱼不但在求爱过程中成为较主动的一方,而且“性伴侣”的数量也大大超过雄鱼。以后10多年中,不断有新的报告见诸于世。其中包括瓣蹼鹬属(Phalarope)的鸟类、两种海鸥(Sea snipes)、巴拿马毒箭蛙(Poison-arrow frog)以及摩门蟋蟀(Monnon cricket)等等。到目前为止,威廉斯的预测都没有遇到大麻烦。(T.C.Brock、A.C.J.Vincent,1991)
汪丁丁曾经争辩说,徐志摩对林徽因的激情至死不逾,这是“边际递增”。但我认为,这是“边际递减”的反证。徐志摩至死没有得到林徽因的爱,是“剥夺”导致激情增加,它恰恰证明“实现”会导致激情减少:沿边际效用曲线作反向运动,递增的激情证明曲线的斜率为负。(参见www.cec.zju.edu.cn/forums,浙大经济论坛,主题:与叶航讨论广义效用)假设徐志摩对林徽因的追求在英国就大功告成,这段脍炙人口的恋情还会这样浪漫如初吗?虽属主观臆断,但从徐志摩的性格,尤其后来和陆小蔓的爱情悲剧看,这样推论并非空穴来风。其实,“距离产生美”、“小别胜新婚”;中国诗人“岂在朝朝暮暮”的忠告以及西方人“7年之痒”的戏说,都反映了“性爱”的这种生物学属性。
当然,正如我们前面指出过的,异性之间的爱情除了“性爱”,还包含“情爱”成分。“情爱”是从抚育后代的需要中演化出来的“协作机制”。抚育后代需要长期的物质投入,用柯布-道格拉斯长期生产函数来描述,当双方的投入指数(贡献率)α+β≥1时,才会产生经济的“规模收益”。因此,演进理性必须“找到”一种抑制“机会主义”与“搭便车”的机制,以便捍卫“有性生殖”的完整性。这种机制就是两性间的“情爱”,这是一种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的“长期契约”,甚至会演绎出一种相依为命、生死与共的“利他主义”情结。当我们为“白头偕老”、 “忠贞不二”、“相濡以沫”、“至死不逾”的爱情深深感动时,正是着眼于“爱”的这种性质。显然,与“性爱”不同,“情爱”具有“边际递增”的属性。“情爱”的这一特征,使生命的繁衍有可能在易变的“性爱”和稳定的“情爱”间取得某种“效率”的均衡。这是由我首创的“情爱”理论。
由于个体间、特别是两性之间爱情禀赋的差异,上述“均衡”的实现还要依靠博弈策略来调整。对于“性爱”,雄性的热切与雌性的矜持,在整个生物世界都是相当稳定的性别特征。比如澳大利亚黑松鸡,在选择雄性时,会一次次把雄性建造的巢穴破坏掉,直至她认为这个雄性有足够的耐心与她“天长地久”。崔佛斯对这一行为的解释是,雌松鸡希图通过加大雄性生殖投资的方法来抑制他的“机会主义”倾向。但道金斯断然反对这种看法,他说:“崔佛斯犯了一个推理错误。他认为,预先投资会使雄性生物对未来的投资承担义务。这是荒谬的。商人永远不会说,‘我在协和客机上已经投资太多,现在丢弃实在不合算。’相反,他总是问,即使他的投资已经很大,但为了减少损失,现在放弃对他的未来是否有好处。”(《自私的基因》P.190)看来,道金斯的经济学修养确实可以,但怎样给出新的解释却变得更为棘手了。
不过,运用我的“情爱”理论,可以给出一个非常简明的答案:雌性的“矜持”是为了更大程度地“唤醒”雄性的“情爱”。对雌性来说,“悲剧”莫过于——能够支撑爱情的“情爱”还没有达到足够强度,另一方的“性爱”已经因“得到”而衰退。我甚至设想,由于“爱”的禀赋不对称,雌性生物经常会面对背叛后的窘境;因此必须演化出一种强烈的情感机制,以保证她们遭受遗弃后仍能单独承担抚育子女的重任。这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母爱”,它的强度通常要远远超过“父爱”!
女孩子在婚前适度保持自己的性贞洁不仅是一种伦理要求,而且还是一个在生物长期演进过程中形成的占优策略。这既是“爱”的理性,也是“爱”的艺术!事实上,伦理要求也是服从效率要求的。
描述爱情、解构爱情,长期以来都是诗人和文学家的“专利”。他们给“爱”蒙上了太多的浪漫情调和神秘色彩!这是一个“理性未及”的伊甸园。是时候了,拨开遮天的枝叶与箩蔓,让理性的阳光为亚当和夏娃们谱写一章新的“爱情之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