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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跨学科研究中心(ICSS)VS美国桑塔费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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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hang
浙大跨学科研究中心(ICSS)VS美国桑塔费学派
今年10月ICSS将邀请桑塔费学派目前最活跃的经济学家金迪斯、鲍尔斯和费尔等人来浙江大学参加国际研讨会,同时举行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丛书第一册,金迪斯、鲍尔斯文集的首发式。该丛书由汪丁丁、叶航、罗卫东主编,第一册主要搜集了金迪斯、鲍尔斯近年来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文,由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ICSS)翻译,并以《走向统一的社会科学:来自桑塔费的看法》为名,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今年6月出版。

为了使今年10月的会议开得更有效率,ICSS给桑塔费学派的会议邀请信中提出了一些对他们研究的看法,引起他们高度重视,金迪斯在最近的来信中表示,这些问题相当重要,不仅需要面对面的交流,而且希望研讨会召开之前能通过电子邮件对有关问题进行更深的讨论。

下面公布的是ICSS给桑塔费学派邀请信的中文原稿以及对金迪斯回应信件的一个介绍。相关的英文文件,包括金迪斯的回信和我们与桑塔费交流的一个工作论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我的主页查阅(www.yhjjzs.diy.hzcnc.com)。

下一步的讨论我们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1、ICSS给桑塔费学派的信:


亲爱的金迪斯教授、鲍尔斯教授和费尔教授,


我们的研讨会最终确定为2005年10月(10月21日-10月23日)在中国浙江杭州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召开。杭州是中国最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有闻名世界的西湖和悠久的人文历史,公元1127年~公元1279年期间是中国南宋王朝的首都。我们衷心希望你们能出席会议从而使我们有机会向你们介绍这座美丽的城市以及浙江大学——中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和我们的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我们认为,你们正在进行的杰出研究将改变主流的经济学、生物学、博弈论和行为科学已有的对我们人类和人类天性的错误认识。这是一件伟大的工作,它的意义将远远超出单纯的学术研究!

为了使我们的研讨会更富有成效,我们不回避如下对你们的研究可能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批评并希望引起你们的兴趣:

1、我们不认为经济学有关理性的假定是正确的,尽管我们同意金迪斯教授和鲍尔斯教授的观点可以在内生偏好的框架下解释强互惠行为;但由于这一行为本质上是由情感诱发的,因此经济学不能使用理性这个概念来概括这种行为。

2、我们猜测,包括同情、愧疚、感激和强互惠在内的人类亲社会情感本质上和费尔博士发表在2004年8月《科学》杂志的文献所揭示的利他惩罚行为具有同样的自激励机制;因为这些行为不能像自利行为那样从外部获得补偿激励,因此人类必须进化出一种使行为主体从这些行为本身得到满足的神经学或脑科学意义上的自激励机制,如果这些行为对人类进化具有足够大的价值。

3、在生物进化是一个连续过程的前提下,我们不同意金迪斯教授关于强互惠是人类特有的行为特征的结论;我们认为,正如对动物行为的大量观察已经显示的那样,在那些必须依靠合作获取食物的动物,比如在狮子和狼等犬科动物中,由惩罚导致的驱逐行为是很普遍的;因此我们猜测,某些亲社会情感比如同情、感激和强互惠,并不是人类特有的;这个猜测的意义还在于,我们可以把许多实验扩大到动物身上。

4、如哈耶克博士早就指出的那样,人类合作秩序是一个不断扩展的过程,因此我们推测,在金迪斯教授和鲍尔斯教授描述的人类游猎-采集社会以前,可能还有一个合作秩序的进化阶段;由于这个阶段的人类生产力特别低下,合作以及合作剩余关系到人类种群的生死存亡,因此即便人类还没有进化出强互惠偏好,自然选择的压力仍然可以使人类进化出有利于合作的亲社会情感。

5、附件中有我们构建的一个简单的模型,它可以用来解释我们上面的观点;但这个模型更大的意义在于,它指出了主流生物学用来证明人类天性自私的方法是错误的;因为主流生物学只是一对一地考察利他行为和自利行为,从而得出后者适应性大于前者的结论;但正如我们在模型中所刻画的,如果考虑到个体之间全面的合作关系,这个结论不一定是正确的;如果我们的想法最终得到证实,将对主流生物学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还有许多具体的设想,期待与你们交流并期待与桑塔费研究院和苏黎世大学进行有关这方面的合作研究。因此我们再次表示诚挚的邀请,希望你们能出席今年10月在浙江大学召开的研讨会。


致以诚挚的问候!


汪丁丁

叶 航

罗卫东

2、对金迪斯回信的一个简单介绍:


丁丁、卫东,


金迪斯已经回信。看来,这老头被我们打动了,他认为我们的意见非常重要并认真地、逐条对我们的观点进行了回复(除了我们信中第2条意见外,因为那事实上是针对费尔博士的)。

对我们提出的关于主流经济学理性范式的质疑,金迪斯认为这非常重要,但他并不十分同意我们的观点,他说,这个问题的深入讨论依赖我们对“理性”内涵的定义(我也很同意这点),为此他专门附来了他关于演化博弈理论的书稿供我们参考,非常欢迎我们进一步提出自己看法。

对我们的第三条意见,即我们认为可以把他们研究的许多东西推广到动物行为身上,金迪斯提出了强烈的反对,但我认为他主要是从经验上而不是逻辑上提出反对意见的,他说他没有看见过动物学家有关这方面的研究文献,因此他认为,如果我们坚持自己的看法,就应该向他提供有关的证明——即在许多食肉动物身上存在着驱逐——或是动物身上存在着超越亲缘利他和互惠利他的事例;有关这方面的资料我已经让昌明搜集,而且常杰似乎在这方面有许多话可以说的。(不过金迪斯自己已经向我们提供了反证明的线索,据说是生物学家最近的研究)

对我们的第四条意见,金迪斯也提出了自己的不同观点,不过我觉得他的认识相当奇怪,他似乎不但不同意我们所谓的在“游猎-采集”社会以前可能存在一个人类合作秩序的扩展阶段,甚至否定——不知我是否理解准确(丁丁你再仔细看看他的原文)——在那以前存在着“人类”(他说他是根据人类学的观察来得出这个结论的)我想这方面丁丁应该有许多话可以说!

对第五条,他说他正在阅读我们附去的文章,看完后会给我们一个回应。

另外,他说他没有看见我们给费尔发这封信(其实我让昌明单独发了,本来考虑是否要用德语的,因为费尔的母语是德语,他给我们的信都是德语,尽管他是可以看英语的,但后来昌明说算了,那太复杂),所以希望我们尽快把这信给费尔。

最后,他表示非常欢迎“面对面”地讨论这些问题,但如果我们愿意的话,可以继续用电子邮件讨论有关问题。

以上是我草草阅读金迪斯来信归纳的内容,丁丁,等你回来我们要好好研究一下给老头一个答复。


叶 航

23/0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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