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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

  专家分析中国发展的环境

  从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和问题中,更能理解几年前杨小凯跟林毅夫关于“后发优势”和“后发劣势”的争论。“后发优势”指的是后发展的国家可以从先发达国家那里很快模仿到技术、不用重复先发达国家走过的弯路,这即为优势。而杨小凯的“后发劣势”论指的是,正因为后发展国家可以轻易地模仿,一下就能快速发展经济,所以,后发展国家会缺乏动力去改革自己的制度。正由于来得太轻松、能以技术替代制度变革,就没有动力在根本性制度上做有利于长久发展的变革,结果牺牲了长久繁荣的机会,后发便利反成了“劣势”。为此,《国际融资》记者采访了美国耶鲁大学金融教授陈志武

  记者:最近各界讨论最多的有几个话题,一个就是围绕新《劳动合同法》的一些争议,另一个话题就是中国经济正在出现新的变化,再一个话题就是在宏观调控中,很多政府机构的行为又退回到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包括对一些竞争性产业的价格上涨进行直接控制。请您结合这段时间你的调查和了解,谈谈您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陈志武:改革开放30年,到今天经济成就很大,这是世人所见、所公认的,中国人的勤劳终于有了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许多问题,特别是因为政治改革、体制改革滞后,各种问题开始表现出来,社会矛盾也有恶化的趋势。也因为过去只顾经济发展而忽视体制改革、忽视对过去30年经济成功背后的真正原因的研究认识,在今天的具体政策制定上,极容易做一些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比如,重回强制性行政干预,以各类名义大肆征税,强化政府作为投资者和消费者的角色,推出备受争议的新《劳动合同法》。表面看起来这些现象互不相关,但却都是中国式渐进改革的必然结果,如果再继续下去,可能到哪一天经济倒退了还不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实际上,从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和问题中,我们更能理解几年前杨小凯跟林毅夫关于“后发优势”和“后发劣势”的争论。“后发优势”指的是后发展的国家可以从先发达国家那里很快模仿到技术,不用重复先发达国家走过的弯路,这即为优势。而杨小凯的“后发劣势”论指的是,正因为后发展国家可以轻易地模仿,一下就能将经济快速发展上去,所以,后发展国家会缺乏动力去改革自己的制度。正由于来得太轻松、能以技术替代制度变革,就没动力在根本性制度上做有利于长久发展的变革,结果牺牲了长久繁荣的机会,后发便利反成了“劣势”。

  几年前,人们更多看到的是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所以,那时不少人认同林毅夫的“后发优势”论。但是,现在,我们的确正在经历杨小凯讲的“后发劣势”。我真希望更多人能认识到这一点,并在中国尽早完成那些必要的改革,以纠正“后发劣势”。

  重新思考中国“奇迹”

  记者:那么在您看来,中国过去30年经济改革成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陈志武:过去30年的经济成功,是中国通过“改革”和“开放”充分利用了后发的“优势”部分所致。我要强调,仅仅“改革”和“开放”是难以取得这些成就的。因为晚清、民国时期是私有市场经济(所以,那时不需要做市场化“改革”),而且也是“开放”(尽管晚清是被迫“开放”),可是那时的“改革开放”没有产生这种经济成功。另外,单凭中国人的勤劳不足以产生这种经济成就,因为不只是今天的中国人才勤劳,晚清、民国时期的中国人也照样勤劳,所以,勤劳是必要的、是起点,可是,单靠勤劳创造不出奇迹。如果说今天的成功是因为“人多力量大”使中国成为世界工厂,这也站不住脚,原因是1830年时中国人口占世界的2/5,而今天只占1/5。那么,过去30年的经济成就是否真的是现代经济学无法解释的“奇迹”呢?

  客观地讲,中国经济成就至少包括两个主因:已成熟的工业技术和有利于自由贸易的世界秩序。这种发展条件或说机遇来自于世界,具体讲来自西方,而非源自中国。“改革开放”的贡献在于让中国加入了起源于中国之外的世界潮流,让中国搭上了全球化的便车。后发之所以有“优势”也在于这种“便车”已经存在。如何理解这点呢?

  首先,我们看到,根据英国著名经济史学家安德森·麦迪逊的估算,从公元元年到1880年左右,世界人均GDP花了1880年时间才增加了1倍。然而,从1880年到2000年,这短短120年里,全球人均GDP就增加了近5倍。也就是说,过去120年所完成的人均收入增幅,是1880年之前近两千年人类所完成的增幅的5倍。这种发展发生在中国之外,在中国积极加入全球化之前,世界潮流也想把中国卷入,但中国要么拒绝、要么不情愿地介入。

  从19世纪到20世纪,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发展?到1880年,工业革命已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全面进入新的高潮,特别是从那以后,电气技术、汽车技术、飞机技术、电话技术相继出现,20世纪40年代后又出现电脑和互联网,生产技术方面也出现了许多根本性突破。工业制造技术越来越成熟,使其跨国界移植不成问题,而交通运输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使这种跨国移植又变得可行。这些发展从根本上使世界人均GDP自1880年后发生飞速增长。这是中国在1978年 “改革开放”即能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这种工业革命背景就不会有中国的成就。

  记者:讲到这种前提对中国过去30年发展的贡献,您能否举几个例子?

  陈志武:例子太多了,简单说,中国GDP的80%以上都来自现代工业和服务业。比如,中石油(17.06,0.07,0.41%,吧)一家公司去年的利润就将近2000亿元人民币,营业额超过8000亿,对中国GDP贡献1万亿以上(包括间接贡献)。仔细想一想,中石油给中国GDP的贡献是源自哪里?这1万亿的产出在100年以前是不可能有的。换句话说,100年前的晚清政府,不管它有多能干,也不可能出现中石油这样的大企业。据我了解,地下钻油技术最早在1859年的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发明,而石油行业真正有规模的发展还是1900年后的事,在那之前谈不上有什么石油行业。

  原因主要有几个。第一,汽车业是1900年之后才开始,到了20世纪10~20年代在美国才有比较快速的发展。如果没有汽车行业,没有这么多的私人汽车,如果没有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建设的高速公路网络,汽车的普及就不可能。没有汽车的普及,没有很多私家车的话,对石油的需求就不可能大。汽车的普及是石油业的前提。第二,飞机是另一个对石油业的推动力量,虽然莱特兄弟第一次试飞成功是在1903年,但航空运输的真正兴起是二战以后的事。

  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晚清、民国时的中国再能干,也不可能出现像中石油这样的大企业。而相比之下,到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的时候,石油行业在全球已经很大,汽车烧油的程度、海运、空运的规模,都已非常高。到那时为止,全球汽车业的规模、空运业和石油业规模的发展,客观上讲,跟中国没有太多关系。1978年以后,中国很快就出现了中石油、中石化以及中海油这些大能源企业,现在这3家企业加在一起对中国GDP的贡献占10%左右。电力行业等等也是19世纪后发展起来的。

  记者:中国经济增长得益于世界发展的大潮流,这一点不会有争议。但对于中国人均GDP从1978到1998年短短20年间就翻了两倍,人们觉得这是“奇迹”,是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所没有的。

  陈志武:这当然是很大的成就,值得我们所有中国人庆祝。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其背景。从1880年到1978年,世界人均GDP翻了3倍多,而在此期间中国的人均GDP只翻了1倍,等于是中国把工业革命带来的发展机会留给了1978年以后。实际上,从1950年到现在,全球人均GDP翻了两倍,而中国人均GDP从1978年到现在也翻了两倍多。也就是说,全世界人均GDP花了50年才完成的增长,中国只花了30年,中国的速度不是更快吗?表面上看,确实是这样。可是,50年前国际秩序和工业技术的发达程度,跟30年以前中国要“改革开放”时的情况,是没办法比的。

  比如,个人电脑和微软这类软件企业都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才出现,互联网在1980年代以后出现。这些新技术使生产能力、生产效率提高很多,只要后发国家愿意模仿,越是后加入发展的国家,其追赶的速度可以越快。此外,在过去30年,不仅通讯技术和运输技术使各国的市场范围在全球扩张,而且从美国的里根、英国的撒切尔夫人,到苏联的戈尔巴乔夫、中国的邓小平,那么多国家都同时进行私有化改革、自由贸易改革,使市场的全球化发生突破性变化,这些当然加快了中国的追赶速度,肯定比50年前选择发展的日本等亚洲国家更快赶上。

  在讨论过去30年经济增长的时候,往往只把注意力集中在中国的纵向发展上,拿今天的中国跟过去比,这样比较当然看到的是奇迹。但是,如果把中国过去30年的发展、过去150年的发展放在全世界的大框架做横向比较,并考虑到同期间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国际秩序状况,我们会发现,过去30年的中国奇迹,重要原因是由世界带来的。如果靠模仿也能给中国带来奇迹,那恰恰说明西方过去500年发展的科学技术和所建立的世界秩序的厉害。

  记者:这就是所谓的后发优势了。

  陈志武:是的,后来才加入全球贸易、资本全球化和现代科学技术行业的国家,在增长速度方面就更有优势。那些成熟的工业技术以及全球化给中国等后发国家带来的增长势头是这么强,是这么势不可挡,以至于在人们还不完全清楚为什么的情况下中国增长的奇迹就已发生了,以至于让“北京共识”者下结论说经济发展跟产权制度无关、跟体制改革无关、跟私有还是公有无关、跟民主无关。他们没有意识到,模仿对于一个处于初期的后发国家来说的确能管用,但如果要靠一国经济自身持续内生出增长的推动力,仅仅模仿是不够的。

  还是要推动民营化

  记者:前些年大家还强调“国退民进”、“小政府大社会”理念,但现在似乎朝相反的方向走。这是不是“后发劣势”的表现?

  陈志武:关于国家在经济中的定位、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认识是“后发劣势”的具体表现之一。前些年大家对产权私有化、对国家退出经济的认识很到位,但是,正如刚才讲的,以模仿为主线的“后发优势”实在太强,特别是在2001年加入WTO之后,中国国有、私有的企业都在增长,于是,一些学者和官员开始感到资产由谁所有不重要了,国家相对于社会、相对于私人的界限在哪里也不重要了。我必须强调,如果只是靠模仿、靠出口制造来增长经济,国有企业或许也行,过去这些年的现实表现可能是如此。但是,中国的经济增长不能再依赖出口市场带动了,实际上今后的出口市场空间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无限地拓展了,必须靠内需、靠内生的增长动力。而国有制从本质上在抑制中国内需的增长。以前关于国企是否应该民营化、私有化的讨论,只停留在国企和民企谁的资产回报率更高、谁的效率更高这些标准上,好像只要国企的效率跟民企一样高就行。但那是一种非常狭窄的标准。比如,今天许多人抱怨中国经济增长这么快,但普通大众的收入和生活状况并没有太多的改变,他们没有足够地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大家喜欢把注意力放在分配制度上,说资本家拿得太多。但是,在今天的中国,最大的资本家是谁?是国家。具体讲,是国资委和财政部。在中国经济仍然以国有制为主体的情况下,增长的结果是,国家越来越富,而老百姓拿的是极少部分,这不仅抑制内需增长,而且扭曲产业结构。社会中的贫富差距的确在扩大,但国家与民间之间的贫富差距以远远更夸张的速度在扩大。我们知道,每年国家虽然资产增值,收入却因为是国有而拿不到手,更是无法由私人花的。任何一个正常的中国人都不会说,“因为这些国有资产增值、国有土地增值了,所以按照全民所有的概念,我也有一份,所以今天我可以多花些钱,我今年可以多花些钱了”,没有一个正常的中国人会这么想。因为大家知道,在国有制之下,这些资产的升值、土地的升值,跟自己可以花的钱没有关系。这就是为什么只要国有制在中国经济中唱主角,经济增长所能带来的内需就远低于本来可以有的水平,未来的增长还必须依赖出口市场。而民营经济发达,资产增值和资产收入可以转变成新的内需增长,而在高度国有制之下,这链条就给卡住了。

  记者:国内比较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国有企业应该通过增加分红的方式,把国有企业掌握的资源减少,多少可以避免国有经济越来越强化的趋势。您是怎么看待这个说法的?

  陈志武: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把更多的钱从中石油(17.06,0.07,0.41%,吧)、中石化、中移 动这些企业转移到财政部,至少可以限制这些企业在许多相关、不相关行业里盲目扩张,去抢占本来属于民间的收入增长机会。但是,这样做从根本上不解决问题。把国有企业的收入通过分红转移到财政部,财政部怎么花?用什么机制去监督它?这种分红并没有把任何一分钱分到中国公民的手里,对内需没有影响,是换汤不换药。财政部不是没钱花,去年的财政收入就涨了31%,到5.1万亿元,他们的钱太多,而老百姓的钱太少。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应进一步的民营化。这必将刺激中国经济的内需,将进一步带动新的产业高潮。

  一是中国的产业结构也必须转型,重型制造业太重,服务业太轻。以前苏联为例,在国有计划经济下,苏联经济也曾经增长很快,只是它增长的是制造业和军工,而不是服务业。今天的中国还基本如此,当资产增值和资产收入的绝大头都属于国家的,由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去花费时,他们当然更喜欢看得见、摸得着的制造业和重化工业。相比之下,如果通过资产私有化把国有财产、土地还回给老百姓,资产增值后老百姓家庭的消费会跟着增加,他们的消费需求必然更能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国有经济支持的是一种产业结构,私有经济支持的是另一种产业结构。谁可以决定钱怎么花,最终会决定该经济的产业结构。

  第三,国有经济分量越重,对法治建设的威胁就越大。换言之,为了法治发展,中国也应该民营化。如何理解这点呢?根据对几十个国家的情况做的研究,我发现,一个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越高,它的法治水平就越差。为什么会是这样?民营企业界的人对这一点可能有很强的感受,因为任何行业只要有国有企业介入,那个行业就别想有平等竞争,也别想有法治。道理很简单,国有企业后面的股东是国家,国家是惟一可以合法使用暴力、可以随意修改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其意愿解释法律和各种政策的机构。所以,有这样一个掌握绝对特权的股东在背后,国有企业只要进入任何行业,那个行业的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就没法平等竞争了,一旦有法律纠纷,法官就跟国企是一边的,同属国家机构,你说法官会平等对待国企和民企吗?更何况国资委还直接跟法院打招呼,要他们注意保护国有资产呢。

  比如,几年前,中石油、中石化挤掉民营加油站的事就很典型,这两家国企通过国务院出台一些法规,要求在一平方公里范围内不能有超过多少家加油站,最后逼着民营加油站必须以一个象征性价格卖给中石油、中石化。别的行业也是这样,只要国企一出现,它们就可通过法律法规把民企挤垮。

  最近了解到,在造船行业中,国家发改委规定十万马力以上的轮船发动机,必须经发改委的审批才可以造。表面看,要发改委批,那申请一下不就行了吗?但实际上,发改委这些年的做法是,把这种大型发动机的制造和造船机会基本只留给大型国企,不给民企,这从根本上破坏各行业的游戏规则,法治就只能是一种愿望,但不能成为现实,因为法治的第一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民企跟国企不可能平等。

  财政民主、《劳动合同法》与后发劣势

  记者:当年建立国有经济主要是基于让人民共同富裕、基于福利国家的理想。那么,现在如果推动民营化,今后国家如何为社会提供生活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服务呢?

  陈志武:这中间有很多误区,甚至是误导。首先,我要强调,20世纪50年代将私有财产和私有土地进行全面国有化的时候,给老百姓有这样的许诺:你把你的土地和财产都归公、给国家,这是你的付出,但你今后的工作、生活、医疗、养老、小孩教育都由国家包了。那是一种对称的交易。可是,过去30年的改革过程中,国家把老百姓的工作、住房、医疗、教育等责任丢回给了老百姓个人,国家基本不管了,但在另一方面,国家却没有把当年国有化过来的私人财产和土地还给老百姓。这等于是说,搞了50年的国有经济,到最后,老百姓把财产丢掉了,给了国家,但自己的生活却还是要自己负责。

  那么,在当前这些国有资产没有还掌握在国家手里的情况下,中国公民是否就真的得到了很多政府福利呢?我们可看看政府在直接涉及老百姓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开支,据财政部长谢旭人先生的介绍,2007年在这3项上的总开支约6000亿元,相当于财政总开支的15%,为全年GDP的2.4%,分到13亿人身上,人均461元(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年收入的3%)。而在没有国有经济的美国,去年在同样3项上的开支约为15000亿美元,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为美国GDP的11.5%,分到3亿美国人身上,人均5000美元(相当于一个普通美国人年收入的1/6)。

  不管按绝对数字算,还是按相对水平,美国政府回馈给老百姓的医疗与社会保障都远高于中国,尽管美国是十足的私有经济。按照国有化运动的初衷,国有制本应该带来更多的社会福利,我们本应该看到完全相反的情况。

  许多人说,中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所以没法跟美国以及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比。这说法站不住脚。美国去年的财政税收占GDP18%,而中国5.1万亿元财政税收占GDP的20%。所以,即使不算国企收入和国有资产增值,仅财政税收,中国政府的相对收入就高于美国,没有理由在民生上的开支低于美国。如果说中国没有美国富,所以财政开支会有不同的考虑,那么,中国不是更应该把财政开支放在民生上吗?不是没有钱,而是有没有对财政预算过程的实质监督问题,以至于政府钱多后更倾向于在形象工程、政府办公大楼上的浪费,也为腐败提供了温床。

  由于开放的头些年增长来得太容易,所以,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对财政预算的监督没有实质性的发展,使得国家财政的花法不明晰,弱势群体的利益在预算过程中无法得到体现。人们好像认为民主只是少数人的抽象诉求。实际上,民主的必要性并不抽象,是涉及到纳税人的钱、人民财产怎么花、怎么分的问题。

  记者:您上面提到的这些与《劳动合同法》有什么关系?

  陈志武:国家财政税收5万亿,国家又垄断所有的土地权和拥有那么多生产性资产,可是,政府照样没有给老百姓提供起码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教育支持。把民生责任推回给民间自己以后,普通大众的生活安全靠什么呢?这就引出来一些问题,“后发劣势”就表现出来了。本来,应该通过宪政改革强化国家对老百姓民生的责任,让国家不能只征税、只控制土地和资产而不对国民的社会保障负责,但走这条路的难处较大,所以,就有了新《劳动合同法》,这是一条更容易过的捷径。

  这部法律的初衷是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这当然非常好。但是,其中是否有太多条款从本质上是把政府没有尽到的社会保障责任推到企业身上?比如,在跟一些参与起草《劳动合同法》的专家讨论中了解到,之所以规定任何人在一个雇用单位工作10年以上即为终身职员,是怕35岁或更年长的人如果被解雇就会再找不到工作,在没有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障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太多的人到中年后没工作,从而变成社会负担。所以,他们就规定工作10年以上就不能再被解雇。还有,企业跟员工签约了两次以后,就不能再把他解雇,等等。《劳动合同法》也规定所有劳动关系都必须有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一年没合同的就自然认定雇员为终身雇员。

  虽然立法的愿望是好的,但实际效果会适得其反。第一,受害最大的是有技能的工人、中产阶层和大学毕业生,因为农民工流动性很大,10年对他们太久,两次签约可能已经正好,而那些真正水平高、技能特殊的人才又不会在乎有没有铁饭碗,他们到哪里都有人要。对于那些受过大学教育但没有什么特殊技能的人,可能在岗位工作时间快到10年前被解雇。第二,过去30年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增长这么快,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巨大的便宜劳动力供给,让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也因为劳动力市场通过改革变得越来越自由。而新的《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力市场的交易成本大大增加,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在国际经济中的核心竞争优势,对中国经济会产生根本性的冲击。《劳动合同法》加快了全球制造业向其他国家转移。第三,很多用人单位在雇人方面会变得非常谨慎,能少雇人就少雇。所以,今后的整体就业水平会更难上升,特别是对大学毕业生的影响会很大。

  有一点值得一说,那就是,并非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的权益就必然受到随便的侵犯。在美国,比如我所在的康州,一般的企业都没有劳动合同,雇用关系是随意的(employment at will),也就是说,雇主在任何时候想解雇谁,都行,也不需理由。这么听起来好像劳动者在随时被侵犯了,但实际的情况正相反,因为解雇人是件很严肃的事,虽然你可以随意解雇员工,但你还得考虑到如果你随便解雇人,其他的雇员是否会有安全感呢?他们见到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会全部另找公司呢?这样一来,在我所看到、了解到的美国企业里,没有随意解雇人的,反而是想尽办法把人留住,美国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就是这样一步步改进的。不用担心如果没有劳动法的保护,劳动力市场就必然对劳动者不利了。反倒是限制性过度的劳动法会阻碍整体就业机会的增长,让更多人没有工作。

  我之所以举这个例子,就是因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后发劣势”的一种具体表现。虽然中国有这么多国有资产和公有土地,但是,中国却照样没有到位的社会保障、失业福利、医疗保障、教育福利,到后来,就想通过《劳动合同法》把社会保障和生活安全的责任推到用人单位身上,往企业身上转嫁。没想到转嫁的结果是,把中国更多的就业机会往别的国家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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