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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是个好东西

  北京奥运会期间,突然对税收发生了兴趣。翻了一下有关资料,知道了最主要的税种大概是所得税和流转税。发达国家较多地采用所得税,而发展中国家多采用流转税。在我国,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占税收总收入的19.2%和7%,共计26.2%(2007年)。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在我国税收总收入中占大约40.8%。

  各个税种当然是各有利弊:

  企业所得税:征收比较容易,但是收入不稳定,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也不利于国家吸引投资,而且还会诱导各种避税行为。

  个人所得税:因为是累进征收,有利于社会公平,但是征收成本比较高,同时还可能人们降低工作的积极性。

  流转税:征收成本比较低,收入稳定,但是一般会推高市场价格,增加消费者负担,同时还具有“累退性”,不利于社会公平(一个好的税制应该让有钱人多出点“血”)。流转税还会造成“无谓损失”,即政府获得的税收小于个人和企业的损失。

  有意思的就是这个“无谓损失”。在经济学入门的教科书中,“无谓损失”是用供求曲线图上的一个三角形来表示的,西方文献中又称为“Harberger Triangle”。可是对于这个极为经典的结论,我总是觉得好像有点什么不对。

  想来想去,发现问题原来出在这个供求曲线的定义上。经济学中的需求曲线实际上就是消费者的边际效用曲线,可是“边际效用”的概念只有在局部均衡分析中才有意义,它是定义在一种价值恒定的“钱”的基础上。供应函数的定义也是这样。

  可是流转税是不是一个局部均衡的概念的呢?显然不是,产品有千万种,但是流转税的税率只有若干档,因此流转税对社会有全局性的影响。在一个全局均衡的分析(即中文教科书中的“一般均衡分析”)中,“边际效用”的概念是无法定义的,取而代之的是“边际替代率”这个概念。如果需求函数没有意义了,教科书上对税收导致的“无谓损失”的描述也就失去了意义。

  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吗?我用google搜索了一下相关文献,发现这在公共经济学中并不是一个新主意。全局均衡模型在税收研究上的重要性,在60年代就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特别的,在Martin Feldstein (1987)主编“Taxes and Capital Formation”书中,一项基于全局均衡的研究认为,如果把美国的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体系改成某个增值税体系,将改善社会福利。这个结论显然与教科书的结论不一致。

  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中国是否应该仿效西方国家,逐渐建立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呢?虽然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简单的结论,需要深入的研究,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们过于相信一些教科书上的结论,也许会做出错误的决策。从全局均衡的角度看,流转税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糟糕,如果政府能够通过转移支付有效地补贴穷人,长期实行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也未尝不可。事实上,一些西欧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增值税了,可见走向所得税未必是一个大趋势。

  税制结构会影响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动机。由于流转税是相当稳定可靠的税收来源,以流转税为主的体系给地方政府吸引投资提供了强大的激励,而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措施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奥运会是个好东西,流转税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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