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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现代中国:30年改革开放的历程和未来的前景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时开始的。

  1. 救亡图存的努力:“摸着石头过河”(1978-1983年)

  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建立了以斯大林模式为样板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希望借助于这一体制快速地把中国建设为一个富强的国家。50年代后期,把这一体制推到了极端。结果是1960-1962年的大饥荒,饿死了3000多万人。而在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整个中国社会濒临崩溃的边缘。巨大的社会灾难使绝大多数人对原有的体制和政策感到绝望,由于在“文化大革命”中饱受迫害之苦,不仅党政高级干部认为这种状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工农大众和知识分子都迫切地要求改变现状,求得生路,当时,只能靠变革来寻求救亡图存的出路,成为共识。

  在开始的时期,中国领导并没有为自己设定改革的目标模式,而是采取了所谓“摸着石头过河”的策略,不管是什么样的办法,只要能够恢复和发展经济,都拿来救急。当时人们从多年的思想禁锢下解放出来,思想活跃,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设想。中国政府也派出了许多代表团,到英、美、法、日、德各国去考察取经,学习它们发展经济的办法。这样,在1970年代末、80年代初命令经济仍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形成了往后对中国市场经济成长具有重要意义的几种变通性的制度安排:

  (1)顺应农民的要求,在土地仍属村集体公有的情况下,以“包产到户”的形式恢复农民的家庭农场。

  (2)行政性分权(administrative decentralization),将中央政府拥有的一部分资源配置权力下放给各级地方政府。扩大地方政府配置资源和取得收入的决策权力。古典型计划经济的经济决策权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其组织结构类似于一个单一型(Unitary-Form)的企业。1980年中国进行的“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省、地、县等地区成为具有自己独立经济利益的经济主体。中国经济也由一个单一的系统转变为包含许多独立子系统的“多部门系统”(Multi-Division Form System)。在这种体制下,地方政府在获得了一定范围的经济管理权力之后,有动力为本地区进行市场创业活动的人士提供保护和支持,通过扩大本地区的经济总量来提高地方政府和官员个人的收益。

  (3)生产资料分配(distribution)和定价(pricing)的“双轨制”。在集中计划经济时期,物质资源和资本资源全部由国家拥有,通过行政指令进行分配,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放权让利”改革,中国政府允许获得部分生产和销售自主权的国有企业按照“议价”自行销售超计划生产的产品。于是,物资分配和产品定价的“第二轨道”——市场轨道事实上被开辟出来。1985年,政府把“双轨制”确立为正式的制度,而把国有企业能够从计划调拨获得的物资数量固定在1983年的水平上。在“双轨制”下,私人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轨来购买生产物资和销售产品,从而具备了从事市场化生产活动的基本条件。

  第三种制度安排是建立经济特区。早在“文化大革命”尚未结束的1972年,中国已经开始改变闭关自守的做法,转向与西方国家发展贸易关系的政策。“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这种经贸关系发展得很快,并且正式宣布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学习和引进外国技术,欢迎外资,特别是港澳台资本来中国大陆办企业。1980年决定对广东和福建两省“实行对外开放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接着建立深圳等四个“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外向型经济特区”。

  这些变通性制度安排创造出来的适宜经济环境,使民营经济得以从无到有地发展起来。1981年,中国私营企业的数量仅仅为183万户,到1985年已经增长到1171万户,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59%。在对外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中国的对外贸易总额和外国直接投资飞速增长。不过,由于政府在所有这些变通性制度安排中仍然起着主导作用,造成了广泛的寻租可能性,使腐败得以滋生。

  2. 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逐步明确(1984-1993年)

  上述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中国经济在1980年代初期得到了迅速的恢复。但到了1980年代中期,人们发现,仅仅依靠一些不成体系的政策来“调动积极性”,并不能使经济上轨道。相反,由于命令经济与市场经济双重体制并存,带来了许多冲突和混乱。于是,就提出了一个“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什么”这一重大问题。

  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探索中大致形成了四种改革的目标模式:(1)改良的苏联模式;(2)建立在国有制和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东欧模式”);(3)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东亚模式”);(4)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欧美模式”)。

  到了80年代中期,前两种模式的影响力逐渐消退,后两种模式占了上风;其中,第3种模式为有改革思想的官员所钟爱,第4种模式则为受到欧风美雨影响的知识分子所向往。

  • 1984年,在主张后两种模式的人的合作努力下,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议确定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改革目标。
  • 1985年的全国党代表会议进一步明确这一经济体系是由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等三个部分组成。
  • 1987年的中共“十三大”,把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界定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应该说,此时改革的市场经济目标已经大体明确。
  • 1986年,中国政府曾经决定从1987年开始进行全面的经济改革,以期在90年代建立起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基本框架。与此同时,邓小平在1986年再次启动以“党政分开”为重点的改革,使中国的政治体制适应于市场经济的需要。但是,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没有能够进行下去。
  • 只是到了1990年代中期,这种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全面改革得以重新开始。

  3. 新体制的建立及其缺陷(1994年至今)

  根据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了经济改革,包括:

  • 从1994年开始的财税体制、银行体制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 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的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包括“苏南模式”的“乡镇企业”)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活动。
  • 从1990年代后期开始的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
  • 1990年代末期根据中共“十五大”决定进行的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布局调整”和促进私人经济的发展的运动。

  经过以上这些努力,在世纪之交,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开始出现,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度提高(目前约占经济总量的3/5,沿海地区则更高一些)。

  市场经济制度的初步建立,大大推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1993年至今的15年来,中国经济保持了年平均10%的高速成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相当大的提高。现在中国已经被公认为世界上一个重要的经济体。

  但在另一方面,这个在改革中建立起来的经济体制存在很大的缺陷。它的主要表现,是政府对于经济发展进行多方面的控制,国有经济在一些重要部门中处于垄断地位,使市场难于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且由于寻租条件的广泛存在而促进了腐败的滋生。

  从一开始,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就有不同的理解。一部分人把政府强力干预经济活动的重商主义(Mercantilism)或者东亚国家在发展早期所谓“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当作现代市场经济的常态;而某些能够从寻租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既得利益者不愿意继续朝现代市场经济的方向前进。他们甚至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来阻止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以免自己的寻租权力受到削弱;或者极力扭曲改革,以便扩大寻租,获取更多的财富。

  这样,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一直存在这样的情况:当市场化改革大步推进,例如20世纪90年代初期商品价格开放,商品寻租的可能性大幅缩减时,腐败被抑制,大众满意的声音占有支配地位。反之,当正确的改革决定遭到扭曲,比如说推行了所谓“斯托雷平式”的权贵私有化,或者进一步的改革受到了阻碍,比如说国有垄断企业的改革停顿不前时,就会造成腐败的蔓延,引起大众的不满。

  改革进行到中途,这种阻碍改革的情况就表现得十分明显。它使一些改革放慢了步伐,甚至出现了倒退。比如说,“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对于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股份化改制做出决定以后,国有经济的改革有了很大进展,但是改到了最大的一些垄断性的国有企业,就显得步履维艰,甚至在一些领域中出现了“国进民退”的开倒车现象。

  除经济改革迟滞之外,世纪之交各级政府介入微观经济活动,部分官员滥用自己对土地、信贷等重要的配置权力,大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或者强化对工程立项、股票上市等的审批等等,这都使能够接近权力的贪官污吏、“红顶商人”由此获得暴利。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政治改革滞后。邓小平在1980年和1986年两次发动政治改革都没有能够进行下去。1997年中共“十五大”重提法治建设,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但是这些改革都进度缓慢。这对于市场经济的规范运作是极其不利的。对于“非人格化交换”占主要地位的现代市场经济来说,没有合乎公平正义的法律体系和独立公正的司法,合同的执行是得不到保障的。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活动的参与人为了保障自己财产的安全,就只有去结交官府。由于公权不彰,官员的个人意志能够决定企业的成败祸福,使得官员不受约束的权力成为抢手的商品,买官卖官的现象流行起来。

  4. 出路和前景

  如前所述,近年来变得严重起来的腐败现象本来是由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不到位所造成的,然而某些改革开放前旧体制和旧路线的支持者却对造成当前社会中这些恶劣现象的原因作出歪曲真相的解释,极力鼓吹目前我们遇到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从腐败的猖獗、分配不公直到看病贵、上学难,都是由改革被“新自由主义主流经济学”所误导,采取市场取向和对外开放的方针造成的,由此引发了2004-2006年期间进行的改革大辩论。在这场辩论中旧体制和旧路线的支持者把某些弱势群体对当前中国社会存在的腐败不公现象的正当不满,引向错误的方向,鼓动摈弃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路线,重新举起“阶级斗争为纲”和“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的旗帜,重走“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道路,“七八年再来一次”,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对于这种开倒车的主张,中国党政领导的态度是明确的。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在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中尖锐地提出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对那种走回头路的主张进行了正面的批判。这份报告指出:“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在这以前,胡锦涛主席已在人代会上海代表团的讲话已经明确表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现在一些地方正在兴起新的思想解放运动,突破旧观念的束缚,在经济、社会、政治领域形成新思想。我希望在明确认识的基础上,中国的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得到推进。

  在我看来,改革能否推进,关键在于政府自身。计划经济下的政府是从宏观到微观,直到人们的家庭生活无所不管的全能政府。要把这样的政府改造成为专注于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型政府,就需要政府官员出以公心,割舍那些与公仆身份不符的权力。政府改革的任务,不仅是要减少和消除对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的行政干预,使市场机制有可能发挥基础性作用,更艰巨的任务,还在于建设一个能够为市场的正常运作提供支持的制度平台。没有这样一个制度平台,就难以摆脱规则扭曲、秩序混乱、权钱交易等状况。

  应当承认,由于中国缺乏宪政的传统,实行法治势必遇到障碍与阻力。在刚刚开始的新阶段中,我们必须克服可能出现的种种障碍,把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中国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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