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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能把宾馆业收归国有吗——山西煤炭企业国有化的经济

    今天看到网上说,人民日报发表文章,驳斥山西煤炭企业“国进民退”之说:

    “在整合后保留的1053处矿井中,国有办矿占19%,民营办矿占28%,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办矿占53%。这样,山西省将形成以股份制企业为主要形式,国有、民营并存的办矿格局。民营企业作为接管主体的比例高达30%,“三分天下有其一”。”

    事实如果果真是这样,则正好解开了我心中的谜团:“政府怎能在这样的领域胡作非为?”。让我先以“宾馆业”为例展开分析吧,之后再转到煤炭业来。

    选宾馆业作为例子,是受周其仁教授的影响。记得周教授一本专著中提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的宾馆业是最先从政府办的招待所中改制而来的。宾馆业为什么能够最先私有化改革?我认为其逻辑是这样的:首先是改革开放,人员流动加快,导致对宾馆业需求大幅增加,但原来的政府招待所却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为什么政府办的招待所无法满足需求呢?是因为信息费用巨大。通俗讲就是政府官员们不知道如何去满足这一巨大的需求——宾馆这一行当有复杂的管理,投资什么样的宾馆、在什么地方投资,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才满足客人的需求,等等,都需要庞大的信息。

    有巨大需求,逻辑上就必然存在巨大潜在利润,但这只是潜在的,要把这潜在利润搞到手,可不是那么容易。政府官员们也看到这巨大的潜在利润,但就是不知道怎样搞到手。只好把宾馆业拱手让私人经营,转而去从其源头搞利润——控制地产,从地产搞利润——低价从农民手中征地然后高价卖给开发商。

    直到现在,政府也无法再把宾馆业“整合”,任由大小宾馆并存,任由优劣宾馆并存,优胜劣汰,不去干涉,只是默默地从其源头——地产——去赚取利润。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此——政府不知道怎样去克服这巨大的信息费用。如果强制“整合”宾馆业,在国外竞争对手面前必然一败涂地(客人,特别是投资者们、旅游者们,会被世界其他地方的竞争者挖走的),不可收拾。官僚们大多是高智商的人,他们知道这些利害关系的。

    反观煤炭业,我实在是找不出于宾馆业有多大的差别——难道国外没有煤炭业吗!煤炭业的竞争与宾馆业相同,也是世界性的竞争格局。需求相同,也是巨大的。信息费用,在我看来也非常巨大,探矿、采煤、洗煤之类的技术,可不简单,煤炭企业经营管理业绝不简单,那都是信息费用巨大的含义。

    按照这逻辑,我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能够让政府在煤炭这样的行业胡作非为!他们当然可以胡作非为,但竞争会把他们拉下马来。竞争的约束摆在那里,容不得他们胡作非为的。这是经济学的逻辑了。网上看到一新闻,说山西政府组团到煤老板老家江浙一代去与那里的政府沟通,从另一侧面认证了我关于竞争约束的判断,这也是张五常教授关于地方政府竞争的解释了。

    总结一下我的思路吧:政府是一合约,是反映一群人的利益的一组合约,这合约规定了政府官员的一些权力,也不可避免会反映这一群人去剥夺其他人、去抢占资源(利润、租值)的欲望。但信息费用会阻止他们的行为。信息费用低而潜在利润高的行业,就会见到这一类强占和剥夺行为的身影。

    所以,我的推断是,煤炭业不是政府胡作非为的好场所。那么,那些行业会成为胡作非为的场所呢?下回分解。

原文网址:http://space.efnchina.com/user1/834/11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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