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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石教授谈南昌市水价调整

  2003-4-7上午,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王秋石教授作为专家代表参加了南昌市"自来水及污水价格听证会",就南昌市拟将民用水价从0.76元调至1元,工业用水从0.85元调至1.2元,污水处理从1角调至4角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会上,针对其它一些代表提出的"调高水价有助于促使人们节约用水","可以对生活困难的居民仍用原价,而对其它采取新价"以及"排污要针对污染程度的不同分级收费"等观点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见。
  王教授指出,自来水是几乎无弹性的,也就是说价格对用水量几乎没有多大影响,所以想借提高水价来促使人们节约用水是不大有可行性的。同时,他对对自来水采取"双轨制"的提议也持反对态度,他说如若想要防止提价对低收入群体引起的不便,可以对弱势群体才取一定限额内的免费用水,超出部分则可以按新价征收。其次,王教授还指出,对排污费用的分级征收可行性不高,一是操作成本太高,二是容易由污染分级而产生"寻租"行为。
  在此基础上王教授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无论是工业及民用自来水还是污水处理都属于准公共品,均带有公益性和垄断性,对它们的定价必然要采用听证会的形式,其方式是采取平均成本加乘法,而实际生活中我们也的确是这样做的,但是这种传统方法也有他的缺点。一方面由于垄断而导致无竞争进而导致企业不注重节约、降低成本,从经济学上来说,这种定价方法称作"X-无效率"。因此,定价时既要充分考虑到本地成本,又要充分考虑到同周边省市的横向价格比较,以及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在华东地区相对落后的现状。王教授还指出,民用水价格涨幅总量达到63%,涨幅太大不利于低收入阶层的接受,而工业用水涨幅总量达到68%,使得大量用水的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不利于我省经济建设的发展。王教授建议,应充分理解到我省水价相比周边地区长期偏低,这样也不利于我省经济发展,自来水涨价有其必要性,民用水价格以0.95元左右、污水处理0.35元为宜。
  最后,王教授强调指出,南昌市人民政府长期从水费中提取8%作为附加费用于其它方面的建设而不是用于自来水的生产和水污染本身(据悉,南昌市污水处理只有8万吨,不到其总量的10%),虽然不希望政府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去生产治理水,至少不应该从水费中提走8%用于其它建设。我们呼吁政府保证水费的专款专用,尤其是不能收了排污费,却仍使污水排入江河,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

记者:管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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