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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未来金融稳定的三大潜在威胁

原编者按:当一场严酷的金融危机将美丽的“东亚奇迹”碾碎之时,经济学家及政要们如梦方醒,不由记起3年前克鲁格曼对东亚经济的“不祥断言”,悔不该忽视了学者的逆耳之言。正当人们密切关注着东亚各国的每一个细微变化之时,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博士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留美经济学会共同举办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国际研讨会”上却提出了影响中国未来金融稳定的“三剑客”——保险业、养老金、基金。无论这一观点是否正确,前车之鉴告诉我们,多听听不同的观点毕竟不是坏事。
  金融危机的导火线通常是金融机构的支付危机。现在人们很担心国有银行的坏账问题,但在我看来,最需要担心的可能并不是已经存在的银行坏账,因为这些坏账的经济后果已经被吸收,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做账的问题。如果处理得当,问题不会很严重。真正需要担心的是新的坏账的形成,特别是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坏账问题。保险业、养老金社会保障和“投资基金”可能是中国未来金融稳定的的最大潜在威胁。
保险业的支付危机
  中国的保险业发展很快,现在各类保险公司已达20多家;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中国。经济学家常常讨论的是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对保险市场的损害问题,而目前中国保险业的道德风险主要发生在保险公司,这是保险业的真正危险所在。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保险公司普遍采取短期行为,他们只管眼下多收钱,很少考虑未来的支付;特别是许多公司为了提高所谓的竞争力,竟然提供给业务员高达40%的佣金。在这种过分的激励下,业务员为了拉客户,向投保者传递一些欺骗性的信息,甚至与投保人合谋,骗取赔偿,损害公司的利益。比如说,为了拉客户,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做汽车保险时,承诺投保人随时想修车就可以修(不管其行为是否在投保范围之内)。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只要有客户,业务员就可以拿到佣金,但赔偿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与业务员的收益无关。
  人民银行对保险市场作一些规范性的规定是必要的,但应该尽量避免其消极影响。比如说,汽车保险合同原来有无赔偿奖励,目的是约束投保人的道德风险行为。为了防止保险公司将无赔偿奖励作为变相降价的手段,现在人民银行不再允许无赔偿奖励。这样的规定肯定会恶化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导致理赔的增加,从而损害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保险公司的支付能力主要取决于其投资收益率。现在人民银行规定保险资金只能投资于国库券、银行储蓄等无风险金融资产。保险公司认为这种对投资组合的限制是不合理的,希望能被允许投资于股票市场、房地产等。但我担心的是,在目前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严重不合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股票市场,保险资金就会变成投机资金,因为盈了是自己的,亏了是人家的。所以,当务之急是改善保险公司的内部体制。
  中国的保险业现在处于扩张期,保费收入总是大于理赔支付(人寿保险尤其如此),眼下不大可能出现支付危机。但我担心的是,一旦市场平稳之后,保险公司就可能发生支付危机。当然,这可能是10年以后的事情,但现在就应该注意这个潜在的金融危机的根源。
养老金的支付危机
  养老金保险是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又一大根源。目前我国养老金的30%被挪为他用(诸如盖办公楼等),这对将来的支付必然造成影响;况且由于养老金投向去向单一(只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也使得养老金投资回报率过低。事实上,如果仅仅是购买国债,还不如由个人购买,因为个人购买国债至少不会出现“30%”的洒漏,同时,个人购买国债的利率高于作为机构投资的养老金管理部门购买国债的利率。
  搞社会化养老保险的合理性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有人说,因为中国缺乏社会保险,才需要家庭保险,才需要养儿防老。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因为它等于说“因为政府不生产鸡蛋,农民只好自己养鸡”。我们知道,养老保险的实质就是把当前收入储蓄起来用于未来老年消费。在没有货币的时代,人们只能依靠家庭保险来解决养老问题。比如一个种西瓜的人,年轻时生产的西瓜多于吃的,老年时要吃西瓜但又没有能力生产西瓜。他不能把西瓜储存起来留到老年用,便在自己年轻时生养子女,让子女吃自己生产的西瓜,以便老了以后自己吃子女生产的西瓜。到了有货币的时代,如果仅仅为了在年老时有西瓜吃,即使没有社会保险,也无须“养儿防老”,因为他完全可以在年轻时把多余的西瓜卖掉,把钱存起来,到年老时买西瓜吃。所以说,把社会保险当作家庭保险的必要替代是没有道理的。事实上,社会保险也不可能替代家庭保险,因为老人从政府那里领养老金和从子女那里得到生活费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从子女孩子那里拿钱会有一种天伦之乐的体验,感觉上会更幸福一些。天伦之乐绝不仅仅是一个钱的问题。
  问题的实质是养老保险由谁来决定?保险金又由谁来使用?从这个角度看,养老保险制度无非就是两大类:一类是政府强制的保险,另一类是个人自愿选择的保险。政府强制保险是最危险的,保险金由政府来管就更危险,通常由于政府的浪费而使得未来若干年后养老金的支付存在严重的困难。有一个寓言讲,一只母羊养了两只小羊,整天忙碌,一只狼就过来说:你这么忙,多辛苦啊,让我来帮你照顾他们吧。于是,母羊就把两只小羊交给了狼看管。不久后,狼就吃掉了一只小羊。社会保险就类似把两只羊交给一只狼来看管。比如说,假定国库券的利息率为8%,社会养老金的一次性洒漏为30%,正常的管理成本为0.5%,那么,一个人把100元交给社会保险管理部门20年后连本带息得到296.8元,而自己买国库券可得到466元。为什么这样简单的算术居然没有人算一算?
  现在要提出一个问题,就是个人积累好还是国家积累好?是个人买国债好还是交给保险机构买国债好?其实,无论是哪种保险,关键是看谁来对投资承担责任。如果我们把钱交给他人去管,除非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他人必须比你自己聪明,能够用这些钱去获得更多的回报,然后再将这些回报返还给你;二是他人很爱护你,甚至于这种爱护超过了对自己的爱护,就象一个小孩得到压岁钱,父母怕他随便花掉而替他保管起来那样。否则,这些交出去的钱就很可能变的越来越少,或根本就收不回来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收费办法给人一种错觉,似乎养老保险的大部分是企业支付的。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本应支付你1200元的工资,现在只支付你1000元,然后要你拿出50元交保险,企业拿出200元交保险。为什么不把1200元都给个人,让每个人自己决定多少用于现在消费,多少用于老年消费?个人保险是中国的一个传统,在城市,这个传统被计划经济破坏了,现在需要恢复,而不是继续破坏。社会保险作为补充也是必要的。对于那些没有自保能力的人,国家要提供必要的保障,但这部分人只占很少的比率,甚至不应该超过5%,可以通过政府救济的办法来解决。社会保险只在特定的条件下(比如经济大萧条时期)才有非常明显的作用,但这不能成为在经济正常发展时期使用的理由。就象一个人生病了,需要打吗啡,但并不是说病好之后就可以抽大烟。治病的药不能变迁为生存的饭。
  需要纠正的一个看法是,许多学者认为计划经济时期是企业保险,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事实上,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是典型的社会保险,国家统收(以利润的形式)统支,企业(包括事业单位、党政机关)职工无论调到哪里,养老保险就会带到哪里,只不过是当时国家没有单独开立帐户而已。后来的问题是,原来收上来的钱浪费掉了,只好说“你们自己管自己吧”,而现在又说“你们自己管不了自己,还是把钱交给我来管吧!”。我不理解,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没有人挑明,而非要编一个“将企业保险变成社会保险”的故事来?谁能保证新收上来的钱不浪费掉呢?
基金危机
  机构投资(基金)是一种很好的形式,但如果没有好的监督体系,是十分危险的事,尤其是现在的这种封闭式管理就更没有约束可言了。现在到处都在搞基金,只要有“门路”,谁都愿意把别人的钱拿来花。当然了,金融市场上就是一部分人出钱,一部分人花钱,但如果不对花钱的人形成有效的约束,后果是非常危险的。搞不好,投资基金就会变成最具破坏力的投机基金。这就要求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必须明确,是从保护出钱人的目的出发呢?还是帮人骗钱?

(根据作者在留美经济学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已经作者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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