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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项目风险成因与处置方法研究——基于26个信托风险事件

袁吉伟

摘要:随着信托行业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张,部分信托项目风险事件也暴露出来。在刚性兑付文化下以及信托公司社会影响力尚不稳定的情况下,加强信托项目风险处置对于信托公司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基于26个信托项目风险事件以及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实践,研究发现尽职调查不完善、信托项目过程管理流于形式、交易对手不诚信等是信托项目出现风险的重要因素。风险处置手段包括延长信托项目期限、提前终止等措施,信托公司需通过恰当的风险处置手段保护投资者利益。未来,信托公司需增强风险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防范信托风险事件发生。

关键词:信托项目 风险成因 处置方法 刚性兑付

自2009年以来,我国信托行业快速发展,信托总资产规模目前已接近10万亿元,年均保持50%以上的增速。信托行业经营业绩也非常突出,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638.4亿元,利润总额441.4亿元。然而,国内信托行业起步时间完,发展不成熟,仍处于信托产品市场培养和品牌塑造阶段,信托公司面临信托资产运用的软约束和信托兑付的硬约束,表现为刚性兑付,加之风险缓释措施缺乏,信托产品风险处置难度较大,这对信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信托项目风险事件不断暴露出来,这给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不断敲响警钟。本文基于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实践及26个公开披露的信托项目风险事件,研究当前信托项目风险成因及风险处置措施,探索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为提高信托项目风险管理水平提出相关建议。

一、信托项目风险事件分析

同其他金融机构一样,信托公司运营的本质也是经营风险,只有真正管理好了风险才能获得预期收益,但是不可能绝对不发生风险,只是需要使风险处于可容忍和可承担范围内。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及信息披露,本文共收集了26个信托项目风险事件 [1],主要集中于2011年至2013年,信托项目涉及金额为177.2亿元。

本文所收集的26个信托项目风险事件涉及19家信托公司,约占信托公司总数的30%,其中安信信托、中信信托各有3个信托项目风险事件,吉林信托、华澳信托、中诚信托、中信信托各2个,华宝信托、华能信托、中江信托、中融信托、陕国投、中航信托、重庆信托、新华信托、山东信托、天津信托、四川信托、五矿信托、兴业信托各1个。出现信托项目风险事件的19个信托公司中,既有行业老牌信托公司——中信信托、中诚信托,也有行业内成长较快的中融信托、五矿信托、兴业信托,也有上市公司陕国投、安信信托。而且,安信信托因受到风险事件频出以及主动资产管理能力较弱的影响,2013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1.9%,经营业绩远远落后于其他信托公司。可以看出,信托风险事件并不因为信托公司规模、经营时间长短而有所不同,信托风险是无处不在的,避免发生信托风险关键取决于信托公司内部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从信托项目风险事件规模看,分布具有很大不均衡性,中诚信托、安信信托、华澳信托、华能信托信托项目风险事件规模较高,总额分别为40.3亿元、30亿元、22.27亿元、13.45亿元以及12.3亿元,占比分别为25%、18%、14%、8%以及7%。其它信托公司占比均低于6%。中诚信托所涉及的信托项目风险事件规模较大,不是因为其发生的信托风险事件多,主要是由于其发生风险的信托项目规模过大,均在30亿元。这也说明,对于规模过大的信托项目需要经过更加严密的论证和审批流程,信托项目过程管理需投入更多精力,否则一旦出现风险问题,是一般信托公司难以承受的,而且会引起较大的负面社会影响。

从信托项目类型看,仅有三只投资类信托项目,占比为11.5%,而融资类信托项目为23例,占比为88.5%。从规模看,三只投资类信托项目总金额为9.6亿元,占总金额的5.4%,而融资类信托项目金额占比为94.6%,规模占比要高于数量。这与当前信托公司业务结构有较大的关系,即投资类信托项目占比少,一季度投资类信托占信托总规模的34%(这其中部分信托投资类项目实际也是融资类信托),低于融资类信托的49%。另一方面,投资类信托风险控制措施更为严密,所受到的风险影响因素更为透明,因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风险事件更少。

从信托项目行业投向看,26个信托项目风险事件中,涉及房地产行业16个、工商企业领域信托7个以及3个金融领域信托。就信托规模看,房地产领域信托项目风险事件98.75亿元,占比为56%,工商企业信托项目风险事件规模为68.45,亿元,占比为39%,金融领域信托项目为9.6亿元,占比为5%。可以看出,房地产领域信托风险事件占比半数以上,风险高于其他领域,近年来受到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行业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部分难以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的中小房企纷纷借助信托获得运营资金,盘活开发项目,然而这对于一些资金链周转不畅或者项目运作管理能力不足的房企仍是微不足道,在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进行的过程中,中小房企信托融资风险显现。从上述所收集的信托项目风险事件中,基础设施领域信托项目风险事件基本没有,但是这并不能说明该领域的信托项目无风险,由于有政府担保背景,风险控制措施较强。或者,基建领域信托风险事件对于政府声誉会有较大负面影响,因而政府相关部门会更加重视信托项目风险的处置,加大封闭相关信息的力度。

总体看,26个信托项目风险事件基本反映了,近年来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特点和特征,虽然尚无法全貌的展现信托行业风险分布和状况,但是基本反映了行业所面对的经营压力和风控挑战。

二、信托项目风险事件成因分析

根据所收集的26个信托项目风险事件,解析信托风险成因,以此为鉴,进一步完善信托项目风险管理。信托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层面:一是来源于信托公司;二是来源于交易对手;三是来源于外部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

(一)来源于信托公司内部的风险因素

来源于信托公司内部的风险因素主要集中于信托项目事前风险管理和信托项目过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事前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尽职调查不充分

尽职调查是信托项目前期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而且随着风险管理关口的前移,尽职调查已经成为信托项目前期论证的重要步骤,以达到消除信托公司与交易对手信息不对称的目的。因而,尽职调查不充分势必为信托项目后续运作埋下风险隐患,从已发生的信托项目风险事件看,很多正是因为前期尽职调查存在的漏洞,才导致了违约事件的发生。

(1)对交易对手财务及债务信息了解不充分

尽职调查需要搜集交易对手的各方面信息,尤其是债务负担、或有负债、法律诉讼等方面的信息,而且通过来源于不同渠道的相关信息进行相互印证,才能做到全面而准确的评价交易对手和项目的风险状况。然而,已暴露出来的风险事件中,很多信托项目的前期调查存在一定疏漏,尽职调查过于程序化。中信乾景套利型投资集合信托计划给予重庆麦吉可公司的2亿元抵押贷款,因项目政府背景以及过度依赖第二还款来源,对于交易对手的财务情况调查并不充分。吉信•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资方完全使用编造的项目和财务数据,骗过了信托项目组的尽职调查,除了融资方的有意为之和掩盖事实,信托经理也难以逃脱责任,这种完全编造的信息肯定会存在一定纰漏,然而遗憾的是该信托计划顺利发行和成立,这其中也可能存在吉林信托内部人员合谋的道德风险。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安信信托的金磊房地产信托、安信信托-温州“泰宇花苑”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长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信托项目风险事件均都与民间融资有较大关系,导致融资方实际控制人遭受法律诉讼或者融资企业因民间融资导致资金链破裂,最终发生风险事件。中信乾景套利型投资集合信托计划近年来,由于受到货币政策收紧,企业信贷资金紧张,为了扩大投资规模,很多企业都借助民间融资,这成为部分中型企业,尤其是部分民企发生风险事件的重要因素。从区域分布看,山西、内蒙古、浙江、江苏都是民间融资较为盛行的地区,在融资方尽职调查中要尤其注意融资方的实际债务水平。民间融资在尽职调查中的确不容易查出,但是还是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寻找线索,进而摸清企业实际债务负担,才能正确评价企业债务水平和偿债能力。

(2)无法准确评估交易对手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

对于融资类信托项目而言,交易对手的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企业运营状况,进而直接决定了第一还款来源的可靠性。对像房地产这样资金密集型产业而言,房地产项目的营销和运营水平更为关键。所以,尽职调查中,既要关注交易对手的过往经验业绩,也要关注整个管理团队的能力和稳定性,以及管理层对于复杂环境的应对能力。中融-青岛凯悦中心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凯悦置业成立时间短,房地产项目运作经验缺乏,尤其是综合性大项目管理经验不足,这导致在凯悦中心项目的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最后使得该项目成为了较大的烂尾工程。与此类似,中信-舒斯贝尔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东启.幻境旅游度假酒店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的融资方同样存在房地产运营项目经验不足的问题,在信托融资之前就已经显现出这方面的问题,这都并没有引起信托公司的足够重视,也是造成最后违约的重要因素。再如五矿信托发行的五矿信托-荣腾商业地产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中,融资方在当地市场规模非常小,不具备监管部门要求的二级资质,是一个在银行根本都贷不到款的企业,却能够得到五矿信托较大规模的信托项目,也说明了信托经理对于融资方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实力估计不足。

在证券投资类信托项目中,对于投资顾问把关不严及其投资管理能力评估不足,也会造成投资风险或者相关纠纷。天津信托发行的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投资顾问江苏沐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欺诈,负责人被警方拘捕;再如兴业信托发行的兴业信托神码投资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投资顾问并不具有证券投资顾问资格,这不符合监管要求。中江信托的金狮198号信托计划中,投资顾问凯德投资操作不当,导致另一位劣后级自然人投资人损失尽70%,最终引发了投资者与中江信托法律纠纷。近年来,阳光私募发行较快,投资顾问良莠不齐,信托公司在与投资顾问合作的过程中,不把好关,很容易引发相关风险事件。

(3)高估抵质押物价值或忽视抵质押物存在的瑕疵

抵质押物是信托项目的第二还款来源,在交易对手违约后,将成为实现信托兑付的重要资金来源。一般而言,信托项目抵押率都在50%以下,股权质押率一般在35%左右。然而,需要防止抵质押物虚高,进而人为实现较低的抵质押率,制造第二还款来源非常充足的假象。根据收集的信托项目风险事件中,中融信托发行的“中融-青岛凯悦中心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抵押物的初始评估价值高达近9.56亿元,抵押率也不到40%,而两年过去后,融资方违约时,抵押物评估价值仅为5.8463亿元,缩水近六成。安信信托-温州“泰宇花苑”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资方抵押的两个地块的初始评估价仅为3.69亿,而安信信托在考察项目后自聘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估价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升值”为由抬高了最终评估价值至11.5亿元,从而抵押率仅为34.8%,存在抵押物价值虚增问题。

2、信托运营过程管理不力

从信托项目风险的事中管理看,信托公司依然存在重事前风险管理、轻信托项目过程管理的问题,部分信托项目因交易对手未能执行已有的合同条款,或者恶意进行违法行为。陕国投•裕丰公司信托计划、安信信托发行的“金磊房地产信托”中,虽然信托公司设计了较为严格的放款、账户监管等条件,然而融资方仍然通过虚增合同或者伪造印章都手段,擅自将信托资金用于其它目的;中信乾景套利型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中,重庆麦吉可公司私自将商品房预售款从监管账户划走,用于偿还其他债务。上述行为造成信托还款第一来源受到影响,或者使得信托项目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这主要还在于信托项目过程风险管理不到位,信托公司过于依赖一些既定的风险控制手段,对于可能出现的交易对手恶意违法行为、基于传统管理手段之外的风险预见不足,最终导致信托项目出现风险。

(二)来源于融资企业的风险因素

信托公司与交易对手展开合作的基础是,交易对手能够尽可能让信托项目组了解经营管理现状、债务总体情况等信息,降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有利于信托项目团队为交易对手设计合理的信托产品。而融资方良好的经营管理则是实现信托计划第一还款来源的重要保障。从已有的风险事件看,信托交易对手不诚信、恶意违法、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了信托风险的出现。

吉信•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资方完全就是蓄意骗取信托资金的,企业本身就非常不诚信;其他多个信托项目中,信托融资企业故意隐瞒了民间借贷融资的事实,这使得信托经理低估了融资方的总体债务规模,高估了融资方偿债能力,待民间融资偿还不了的时候,企业经营风险就会快速显现。而且,部分融资方使用信托资金偿还民间融资,这本身也违背了最初订立的信托合同。总之,为了实现补充资金的目的,部分企业不惜编造虚假信息或者隐瞒对自身不利的信息,从而达到信托融资的目的。这种不诚信行为,将使得融资企业过度负债,或者将信托资金用来偿还其他债务,使得信托资金暴露在更大的风险隐患下。

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主要体现在对于产品营销、企业发展把握不清,最终导致生产经营出现压力,经营陷入困境,进而无法实现预期的收入水平,信托资金的第一还款来源就得不到保障。中融-青岛凯悦中心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凯悦置业成立时间短,缺乏综合性大项目项目运作经验缺乏,才导致在凯悦中心的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很多问题。陕国投•裕丰公司信托计划中,裕丰公司由于过度多元化运作,尤其是大量资金投向房地产,使得主业发展受到阻碍,信托资金挪作他用,影响了正常的饲料生产线建设,进而无法保障原本的信托资金偿还来源。

(三)来源于宏观经济或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主要是指所有企业都将面临的风险。交易对手是在一定经济社会背景下经营发展,因而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宏观调控政策必将影响到企业经营业绩,这就有必要对于系统性风险给予足够的关注,要充分加强宏观调控政策和经济走势的预判。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经济形势较为复杂,欧债危机尚未彻底解决,美国经济也只是温和复苏。国内经济随着潜在经济增速的下降,也出现了较明显的下滑,市场需求下降,前些年大规模扩张产能的行业面临需求不足的困境,导致光伏、钢铁、煤炭等行业出现全行业性亏损或者经营恶化。与此同时,具有强周期的有色金属、水泥等行业也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这势必给上述行业的企业带来偿债压力。中信制造•三峡全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三峡全通是当地大型民企,但是由于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钢铁价格直线下挫,导致该企业前期过大规模的投资面临市场需求不足的冲击,资金无法及时回收,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发生信托项目违约事件。华能信托-安鑫现金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恒鼎实业因煤炭矿业安全事故、煤炭价格大跌等导致经营现金流极大恶化,信托项目信用风险显现,在此背景下,华能信托不得不提前终止该信托计划。

政策风险也对于部分行业或者企业产生较大影响,这以房地产企业最为突出。近年,政府为了压制房价过快增长,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部分房企正是在此背景下,无法按照预期销售处房屋以及取得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导致资金流回收和项目运作发生问题,出现资金链紧张或者破裂,无法按期偿还信托项目本息。

总之,信托项目各风险要素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交织的。信托公司前期尽职调查和信托项目过程管理,都需要交易对手的良好配合和合作,这样才有利于降低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使得信托公司能够为交易对手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同时,交易对手也需要信托公司的金融服务满足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这也有利于强化信托项目风险控制,否则,一旦出现风险事件,必将影响到双方合作。系统性风险或者政策风险需要信托公司在做好客户准入的前提下,与交易对手共同探讨可能的应对思路,通过化解潜在风险,维护好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信托项目风险处置方法及比较研究

(一)信托项目风险处置与刚性兑付文化

信托行业资产总规模虽然一接近10万亿元,但是自第6次行业调整以来,发展也不过6年,信托理财仍不为社会大众广泛知晓,整个行业的市场品牌和影响力也是在逐渐培养和呵护当中,因而在此发展阶段也就形成了特殊的信托文化——刚性兑付。刚性兑付是现阶段强化信托公司维护委托人利益的重要机制,虽然尚没有法律法规明示信托公司需要刚性兑付,但是刚性兑付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刚性兑付背景下,信托公司面临保证刚性兑付投资者本金和收益的压力,面临监管部门对于合理处置信托风险事件的要求,也面临着信托公司自身声誉风险管理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这就需要信托公司加强风险处置能力和水平。从目前看,证券投资类风险刚性兑付难度要小于非证券类投资信托项目;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要高于自然人投资者。

不管怎样,刚性兑付这并不是信托理财本身所必须的,它只是中国信托行业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因为刚性兑付本身降低了投资者对于信托产品本身风险的意识,同时也增大了信托公司处置信托项目风险事件的难度。未来刚性兑付文化解除是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建立起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场机制,也需要信托公司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和委托人利益保护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好投资者利益,维护好行业信誉和客户关系。

(二)信托项目风险事件处置方法分析

现有信托风险处置方法主要为:

方法1:延长信托项目期限。部分信托项目都会订立延长信托项目期限的做法,一般为6个月左右。在融资方无法按期兑付信托项目时,可以给予其更多时间,筹措资金。或者采取召集委托人大会,共同商讨延长信托项目的议案。

方法2:提前终止信托项目。信托公司在发现信托项目出现风险隐患,可能导致未来出现违约风险,或者对于未来信托项目按期兑付的预期不高后,或者交易对手触犯信托合同相关条款后,可以在信托项目尚未到期的时候就终止信托项目,在风险未完全暴露的情况下,采取措施避免风险扩大化或者加大未来信托管理的难度。诸如天津信托发行的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投顾出现问题后,就提前终止了该信托计划。实际上近年以来少部分房地产项目都提前终止了,这反映了信托公司对未来房地产行业不确定性的担忧。

方法3:以自有资金进行信托对付。刚性兑付背景下,信托公司必须承担投资者本金和收益的兑付,会以自有资金收购投资者信托受益权,以此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不发生群体事件。吉林信托、安信信托、中融信托所发生的信托风险事件都是在信托到期日前以自有资金实现信托项目兑付的。当然,信托公司自有资金毕竟有限,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信托项目,诸如10亿元以上的项目,那将会产生较大的负担,对于信托公司经营也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而对于规模较大的信托项目风险事件就需要寻找其他风险处置手段。

方法4:寻找新的接盘者或者通过资金置换方式解决。在信托项目无法按期兑付后,信托公司可以寻求与其他信托公司合作,通过发行新的信托计划,作为资金置换来实现融资方的资金补充,缓解融资方资金压力,这在房地产信托领域尤其突出,部分房企通过持续滚动发行信托计划实现借新还旧的目的。诸如,华融信托发行的华融-星耀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就是接盘其他信托项目。如果融资方不能够通过发行新的信托计划实现按期兑付的话,就会通过寻求第三方接盘者的方式,或者收购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实现信托按期兑付。第三方接盘者可以是同行业企业,也可以是专门处置不良资产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诸如华澳•长信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锦都置业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都是由由第三方接盘的,而吉信•长白山11号南京联强集合资金信托、中诚信托都是由中国华融接盘。

方法5:实现第二还款来源。信托交易对手违约后通过实现第二还款。信托公司可以要求保证人、担保人等代替融资方偿还信托资金,或者通过处置抵质押物、担保等实现资金来源。如果双方对债权债务没有异议或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债权后,则可协议处置担保物的方式,一方面可以物抵债再由信托公司自行处置变现;另一方面则可直接通过司法拍卖途径变现。山东信托发行的联邦国际信托计划由于融资方无法偿还本息后,山东信托先行兑付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然后由山东信托交易质押股票获得资金。中融-青岛凯悦中心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信-舒斯贝尔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信托等则都是由信托公司先行兑付信托计划后,通过司法途径拍卖变现抵押物获得资金补偿。

(三)信托项目风险事件处置方法比较和评价

实际上,不同信托项目风险处置方法具有不同的适用性和影响,这需要根据信托项目所处的环境选择最合适的处置方法。

第一,五种信托风险处置方法实施难易程度不同。召开委托人大会,如果委托人较多,实施难度较大,而且从现实看,通过延长期限实现风险处置的实践并不广泛。这可能是由于该种方式成功处置信托风险的可能性并不大,最终还是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处置风险。提前终止信托项目需要与融资方协商,归还信托项目本金和收益,当然这可能会破坏双方合作基础。而当信托项目无法实现兑付时,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兑付流程较快,相对容易;寻找接盘者或者资金置换需要较长期的商务谈判,而且某些情况下,该种方式可能无法按照预期实现。近年来,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也积极介入,但是由于监管部门对于资产管理公司介入问题信托项目持有一定担忧,也会影响到信托公司接盘资金来源。最终如果信托公司需要拍卖信托项目债券或者拍卖抵押物,可能需要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确权,这期间还需要经历较长复杂的法律程序,实施有一定难度。

第二,五种信托风险处置方法使用范围不同。提前终止信托项目适合于信托项目风险尚未完全暴露出来,或者未来可能出现风险的信托项目。而延长信托项目期限、信托公司自有资金兑付、寻找新的接盘者或者通过资金处置方式适用于信托项目尚未到期,但是已经表现出无法偿付情况。实现第二还款来源则适用于信托项目已经违约或者由信托公司兑付的情况。另外,外部资金或者接盘者更偏好与接盘暂时流动性紧张,但是项目质量较好的信托项目。如果项目本身较差,未来回收难度较大的话,很难得到投资者青睐。2011年10月,四川信托推出8亿规模的“青岛凯悦特定资产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接盘中融信托2010年8月发行的一只“中融•青岛凯悦”信托产品,最终在社会的质疑中未能如愿。

第三,五种信托风险处置方法资金回收时间不同。提前终止信托项目或者寻找新的接盘者或者通过资金置换方式都能够在信托项目到期前实现资金回收,不会占用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而以自有资金或者实现第二还款来源则由于其较复杂的律师诉讼过程,在回收资金过程中需要较长的时间。

第四,五种信托风险处置方法对信托公司影响不同。五种风险处置方式都会影响到信托公司与融资方的合作关系。自有资金兑付信托项目会对信托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提前终止信托项目或者寻找新的接盘者风险处置方式对于信托公司收益或者社会声誉影响较小,而实现第二还款进入司法程序后,不仅可能需要信托公司自行兑付信托项目,而且还会因为司法程序的公开信息报道,导致信托风险处置过程中得到较多的公众关注,对信托公司声誉和品牌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四、信托项目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信托公司风险管理的不断进步,通过分析信托项目风险事件后,也应该看到信托公司风险管理的不足和差距,这也是今后信托公司风险管理改进和完善的方向。

第一,信托项目尽职调查存在不足。信托项目尽职调查涉及宏观经济、行业、企业经营分析和财务分析,具有较高的专业性、综合性和复杂性。然而,现在尽职调查报告缺乏统一的质量评价体系,尽职调查报告调查重书面调查,轻现场调查,尽职调查撰写略有单薄,并不能深刻揭示信托项目风险,而是在重复和描述企业提供的资料,缺乏不同方面信息对企业信息的相互验证。而且,尽职调查报告注重现状描述分析,缺乏对于未来企业经营情况的预期,因为只有未来企业的发展情况才决定了信托项目的风险。尽职调查报告注重第二还款来源的分析,缺乏对于第一还款来源的分析,尤其是缺乏有效的企业现金流分析。同时,信托尽职调查仅注重对于信托项目交易对手还款能力的考察,而没有对融资方管理者及实际控制人人品、兴趣爱好等涉及信贷资金偿还意愿方面的详细调查。这使得信托项目前期尽职调查过于形式,在事前风险管理中就为信托项目风险埋下了隐患。

第二,风险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虽然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已较为完善,然而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工具仍较为简单,多为尽职调查,以定性分析为主,缺乏信用风险的评级体系,缺乏市场风险的度量工具,这使得信托公司风险管理较为粗糙,由于风险计量不到位,这也使得对风险认识不深入,可能造成风险管理的偏差和失误。

第三,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不足。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也较为落后,缺乏相关风险管理数据的累积,缺乏相关风险度量系统,这使得风险管理落实以及效率不高;缺乏信托项目的有效整合数据系统,这不利于业务分析和行业趋势跟踪、以及相关经营报告制作;缺乏宏观、行业以及客户信息集合系统,无法形成有效的信托项目评价和预警体系,进而无法支持信托项目风险管理有序开展。

第四,信托项目过程风险管理不足。信托公司明显将风险管理关口前移,但是这也放松了对信托项目过程管理,加之信托项目团队有限的人力和精力,使得信托项目过程管理不足,表现在定期回访信托交易对手频率不足,进而无法及时了解融资方发生的变化,遗漏了信托项目早期显现的风险信号。缺乏信托项目预警信息,没有完整的交易对手信息、行业信息以及宏观信息等系统数据库,进而无法做到有效的跟踪信托项目,也无法提早获得预警信号,及早介入可能存在较大风险的项目,延误信托风险处置时机。

第五,信托项目风险处置专业化不足。实际上,随着信托资产总规模的不断攀升,信托项目风险也会逐步显现,这就需要增强信托公司风险处置能力和水平。然而现在信托公司缺乏专业化的风险处置部门或者团队,在风险出现后,临时组建内部团队,不利于提高信托风险处置效率,可能延误最佳风险处置时机。

第六,信托经理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合理。目前,信托公司对于信托经理的约束仍然以业务收入为主,这无疑会对信托经理形成错误的激励和信号,促使信托经理以追求业务量和收入为主,而忽视信托项目风险,甚至可能故意隐瞒信托风险,导致信托公司收益和社会品牌遭受损失。

五、相关建议

从26个信托风险事件分析可以看出,当前信托风险管理和风险处置还存在很大进一步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加强信托人员的专业化培训。信托业务人员负责整个信托项目的风险管理,因而需要加强信托业务人员法律、财务、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成为专业化、综合性的知识体系和素质,进而提高尽职调查调查技巧,提高尽职调查报告撰写质量,更充分的揭露信托项目风险,做好相关风险的控制措施。

第二,完善信托业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改变以往以业务收入为考核内容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风险评价占比,延期支付收入比重,达到提高业务人员风险意识的重要性。对于出现信托风险问题的项目经理和团队应该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实行责任制,从而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规避信托经理道德风险,避免为了追求业绩,降低风险意识。

第三,提高信托风险处置专业水平。未来,信托业务市场化程度更加提升,刚性兑付文化逐渐淡化,这就需要信托公司提高风险处置专业化水平,组建具有专业技术的风险处置团队,制定严密的信托风险处置方案,及时对于发生违约或者风险的信托项目加强市场化处置管理,提高风险处置效率,最大化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好信托公司自身的社会品牌和信誉。

第四,加强信托项目过程管理。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经济潜在增速放缓,企业面临较大转型和经营压力,同时经济调整政策也会加快出台。这就需要信托公司加强对于行业发展、政策预判能力,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业务方向和客户准入标准,以达到规避政策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目的。预警是信托项目过程管理的关键,需要非常注重早期预警信息采集渠道的整合建设,预警范围按照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及行业、区域、客户、产品四个维度的思路展开,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包括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内部系统和数据主要针对客户、产品层面,而外部系统和数据库针对行业、区域层面,通过完善的贷后预警系统实现对内外部预警信息的快速收集、加工、分析、处理,贷后管理人员通过“系统+人工”的模式快速发现、识别客户或项目的风险信号。

第五,提高风险精细化程度。在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引进交易对手评级机制,引入组合管理方法,并且及时针对内部外环境进行情景分析和敏感性测试,以此达到更加精细化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使得风险管理政策制定具有更可靠的依据和基础。

[1]这些信托项目风险事件无法完全反映信托行业近年的整个违约风险全貌,而且数据本身可能存在一定偏差,因而本文依据这26个信托项目所得到结论并不具有绝对性,但是却能够从一个侧面反映行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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