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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虎涛:能动性与结构

《制度经济学的演化:美国制度主义中的能动性、结构和达尔文主义》
(英)霍奇逊 著,杨虎涛 等译
ISBN 978-7-301-19630-4/F•2928
定价:79.00元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1月出版

——《制度经济学的演化:美国制度主义中的能动性、结构和达尔文主义》译者自序

  杨虎涛,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经济学系系主任,标题为编辑自拟。

  对于中国读者来说,英国经济学家霍奇逊应当是一个相当熟悉的名字。早在1990年,香港商务印书馆就翻译出版了他的《资本主义、价值和剥削——一种激进理论》一书。不过,霍奇逊的名字开始被中国读者所知,更主要是因他那本《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该书同时也被翻译为意大利文、日文、葡萄牙文和俄文,在该书中,霍奇逊系统地批驳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方法论和本体论,并强调了认知、有限理性和信息的重要性。21世纪以来,中国学术界又陆续翻译出版了他的《经济学是如何忘记历史的:社会科学中的历史特性问题》、《演化与制度:演化经济学和经济学的演化》,以及他与贾根良教授合编并由贾根良主持翻译的《制度与演化经济学现代文选:关键性概念》。霍奇逊也一直与中国学术界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多次到中国的大学讲学、参会,随着演化经济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兴起,他在赫特福德大学所创立的制度经济学中心(同时也是著名的制度经济学杂志编辑部所在地),也成了中国学者频繁造访的学术中心,仅在2007—2009年期间,就有译者本人、山东大学的黄凯南博士、人民大学的贾根良教授相继到该中心交流访学。

  2007年,我到霍奇逊处访学期间曾向他表达了翻译其著作的意向,最初他向我推荐的是他2006年的新著《达尔文和马克思影响下的经济学》。但考虑到制度主义这一主题的连贯性,在《经济学是如何忘记历史的:社会科学中的历史特性问题》和《演化与制度:演化经济学和经济学的演化》这两本书出版后,我们最终选择了他在2004年出版的这本著作,这样制度主义的历史与复兴这一主题的几本主要著作的中文版就比较全面了。尤其是《经济学是如何忘记历史的:社会科学中的历史特定问题》一书,用霍奇逊本人的话说,与本书可以算得上是姊妹篇。

  霍奇逊认为,阐释和发展制度主义首先面临着社会科学中的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历史特定问题,这也是《经济学是如何忘记历史的》一书的主题,二是能动性与结构的问题,也就是本书的主题。所谓能动性(agency),是指个体行为人独立行动并做出他们自由选择的能力,而结构(Structure)则是指诸如社会阶层、信仰、种族、伦理、习俗等这些能够影响或限制个体行动的结构性或者制度性因素的统称。在阐述这一问题时,霍奇逊是从美国制度主义的兴起、衰败的历史这一角度出发的,同时他也始终在强调凡勃伦制度主义的精髓,也就是达尔文主义,在这一问题上,他认为凡勃伦最初指出了正确的方向并把握了真正的达尔文主义,但在某些地方表述不清,也没能提出系统的理论,尤其是没能奠定完善的哲学基础,而凡勃伦之后的美国制度主义者也或多或少地丢失了凡勃伦制度主义的精髓,加上外部环境的变化,最终导致了美国制度主义的衰落。霍奇逊最后认为,凡勃伦制度主义需要完善,当前的学术环境也有利于凡勃伦制度主义的复兴,通过发展能动性与结构之间的向上和向下因果关系理论,完善涌现哲学理论并使之成为制度演化分析的方法论基础,制度主义的前景是十分乐观的。

  简要地说,本书的内容可以按如下几条主线理解:第一,以凡勃伦制度主义为标尺,在回顾美国制度主义历史的同时对各时期的代表人物进行了点评,第二,以达尔文主义为线索,反复强调了科学研究中的累计因果原则,并就生物学和经济学、社会学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第三,以涌现哲学为线索,反复强调了层级本体论的重要性,并就此对科学研究中的还原论(更具体地说,是对解释性的还原论)进行了批评。本书的结构也非常清晰,第一部分提出了基本的方法论问题并表明了观点,这些问题在后面的部分中会反复出现,第二部分则就社会科学中的演化思想进行了溯源,尤其是对多层演化论进行了分析,并就涌现哲学、层级本体论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讨论,对于读者来说,这两部分的内容对理解全书起着基础性作用。第三部分全面评述了凡勃伦的工作,关于凡勃伦制度主义的讨论也集中在这一部分,第四部分则是对康芒斯、艾尔斯等美国制度主义者的评述,并就美国制度主义衰落的原因进行了讨论。第五部分是就凡勃伦制度主义复兴的讨论,其中第20章可以说是作者本人对能动性与结构之间的向上和向下因果关系理论的一种发展。

  就美国制度主义而言,凡勃伦无疑是开创者之一。但当制度主义在美国蒸蒸日上之时,凡勃伦制度主义却在一定程度上被后继者们所淡忘甚至否定了,在霍奇逊看来,凡勃伦提供了制度与演化经济学最基本的纲领,尽管不是很完善,但却是发展一个系统的、成熟的制度经济学理论所必需的。理解凡勃伦制度主义的逻辑起点,可从社会理论中一个古老的问题切入:主体(及其能动性)和社会结构的关系是什么?凡勃伦的出发点是,制度作为社会结构的一种特定类型,不仅是一种约束,而且能够潜在地改变行为者的目标或偏好。这意味着,偏好是内生的而不是外在给定的。但是,凡勃伦又强调,社会整体并不完全决定个人,个人依旧发挥作用。这是霍奇逊所理解的凡勃伦制度主义的第一特征:既反对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也反对方法论的集体主义。从社会理论的角度而言,就是既不能将社会现象还原为个体(方法论个人主义),也不能还原为结构(方法论集体主义)。但是,主体和社会结构(制度体系)不是同时在一瞬间被置于社会历史舞台的,因而相继的问题是:主体和结构在时间上的关系如何?凡勃伦认为,主体和结构存在着时间的不对称性(temporal asymmetry):尽管社会结构依赖于一群个体而存在,但是对于每个个体来说,许多结构先于其行动而存在。这意味着,当主体进入社会结构时,社会结构已经以某种形式存在,其实质内容能对主体产生影响。凡勃伦认为,社会结构的主要形式就是制度,其内容就是知识。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知识的储存载体。这一逻辑,构成了凡勃伦制度主义的第二特征:已形成的结构,通过制度这种社会知识的储藏器,可以对个体产生塑造偏好的影响。

  凡勃伦制度主义逻辑的进一步伸展,则建立在达尔文的进化论基础上。既然过去不是我们所能选择的,我们与今天的结构互动并进一步形成明天的结构和主体,那么如何处理原因和结果的链条?凡勃伦从达尔文学说中得出的启示是:累积因果。累积因果意味着“一切有因”。霍奇逊著作中反复出现的“唯物论的因果解释”,意思就是说,意识、理性等精神性范畴是有其物质基础的,从而先验假定就成了一种科学上的逃避,按照凡勃伦的本意,这类问题都应置于进化的、唯物论的解释中,凡勃伦主张的本能-习惯心理学及反复提到的达尔文进化论的含义也在于此。这构成了凡勃伦制度主义的第三特征,它与达尔文进化论直接相关,即社会经济解释中的连续性原则和累积因果原则。接下来的问题则是,主体带着什么进入结构?又是以什么方式在结构中活动?在这一点上,凡勃伦受到达尔文、詹姆斯和皮尔斯的影响,并形成了凡勃伦制度主义的第四特征:宏观的本能-习惯-习俗-制度框架,以及第五特征:微观的本能-习惯-信念-理性框架。宏观的本能-习惯-习俗-制度框架的逻辑是,经由自然选择而来的人同样具有生物属性,人是带着本能进入结构的,但很显然本能没有强大到为人类认知和行为提供全部工具的程度。因为如果这样,人就成为一个全无创造力和可塑性的刺激-反应机体。骤变的社会演化与缓变的自然演化之间的脱轨需要另一种机制进行弥补,这种机制能使人在面对变化的环境时有充分的灵活性,凡勃伦认为,作为处理更为剧烈的人类进化过程中危急情况的工具,习惯相比于本能更具灵活性。本能依然非常重要,但习惯的修正作用变得相对更加重要。进一步地,习惯是个体性的,但它又被置于社会之中,其效能与存续性都需要通过社会群体的共同知识的达成才能保障,这就需要习俗和制度。要在快速变化的经济社会中获得发展,结构所形成的上一代人的习俗性知识必须以某种形式储存起来,从而“经济地”完成对个体习惯的塑造,这是作为知识存储器的制度体系的作用。简言之,个人带着本能来到世界,但本能只会在特定环境下才能触发,个体通过学习来适应环境,并通过重复行动获得习俗允许的具体思考和行为的习惯。这种习惯和制度也随着时间不断演化。微观的本能-习惯-信念-理性框架的逻辑则在于,主流经济学愿意将本能排除掉,而把习惯视为一种行为而不是心理倾向,这样理性和信念、行动的“意识第一”(mindfirst)观念才能得以保留。但凡勃伦认为行动自身不需要理性和思考,在我们受到习惯和其他倾向驱动的同时,在与世界连续性的相互交往过程中,理性和意图才产生出来。“思维的习惯是生活习惯的结果。”当习惯不能完全处理或与复杂情况相冲突时,思考和理性被用来做出选择。反过来,理性和思考的特定模式自身逐渐变成习惯,这样一来,当我们再次面对相同的情况时,我们将会处理得更为有效。但理性没有也不能推翻习惯;它只能利用习惯来形成新的习惯形式。因此,“本能先于习惯,习惯先于信念,而信念又先于理性”,这就是我们人类祖先在几百万年中的进化规律。

  凡勃伦制度主义的最大特点,是实现了达尔文理论与社会经济分析的创造性结合。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将达尔文学说的累积因果和连续性假设提升到方法论意义上,在经济社会分析中主张相互作用和诸事有因;其次,是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这种思想创造性地应用于社会制度的分析中,用变异、复制、选择去解释社会制度的存续与效率,制度成为社会经济演化所选择的目标;最后,凡勃伦将本能这一人的生物属性的起源和现实作用纳入分析框架之中,虽然在社会经济分析中,是否应该以及如何包容人的生物属性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而凡勃伦坚持认为,人并无豁免于自然选择的特权,人具有经由长期演化而来的生物属性。但是,霍奇逊认为,凡勃伦制度主义并非完美无缺。由于凡勃伦晚年未能及时跟上科学哲学的发展,他的理论始终缺乏一个成熟的多层级本体论,缺乏涌现哲学的支持,对于异质性要素互动从而在另一层级上产生新奇涌现的现象无法提供很好的解释,从而使其两个逻辑,宏观的本能-习惯-习俗-制度框架和微观的本能-习惯-信念-理性框架显得“衔接无方”。此外,在《工艺本能》一书中对于本能作用的过度放大,有陷入生物还原论窠巢的嫌疑,这不仅使金钱文化-工艺本能的对抗逻辑受到置疑,也使他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自己的反还原论主张。但所有这些,仍难掩凡勃伦制度主义纲领性的引导意义。霍奇逊在本书第11章中所提到的凡勃伦制度主义的27条理念中,后8条是凡勃伦当年未能完善的,而这后8条基本上都是与涌现哲学相关的,它们是:群思考(population thinking);一个不可还原的层级本体论,包括物理的、生命的、精神的和社会的层次;与不同元素间结构和因果互动的复杂性相联系的涌现特征;作为演化过程中新奇源泉的涌现特征;神经系统、其组成部分及组成部分间的互动所形成的不可还原的涌现特征,就是意识和意向性;包含了广泛的主体间关于意图和含义诠释的人类社会互动作用,导致了人类社会独特的涌现特性;在社会和其他系统中,自发秩序或涌现的自组织的可能性;在社会和宏观经济结构层次上存在着重要的涌现特征。霍奇逊指出,复兴凡勃伦制度主义,需要和涌现哲学相结合,唯有如此,才能使凡勃伦制度主义重新回到真正的达尔文演化之路上来。
涌现哲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的系统不等于其组成部分的简单相加这种理念,即一加一大于或小于二。后期的涌现哲学则认为,一个复杂系统中组合在一起的多样的要素,可以产生单个成分所不具备的性质,这些额外的性质可以被形容为“涌现的”。在经济学中,从微观到宏观,从个体到群体,很多现象都与涌现有关,如合成谬误、自发秩序等。从方法论的意义上讲,涌现哲学与所有的同质假设、还原论思维都是不相容的,涌现否定了用一个同质层级的本体论来理解世界的可能性,反对用较低层级要素及其性质和规则去解释较高层级的现象。凡勃伦制度主义的独特之处,在于确定了多层级本体论,并且在每一层级上用相应的学科作为解释基础,力图在保持经济学与心理学、生物学的关系的同时又不陷入各种类型的还原论中去,如生物还原论、文化决定论等。在凡勃伦的宏观本能-习惯-习俗-制度逻辑和微观本能-习惯-信念-理性逻辑中,已经潜在地包含了涌现的思想。例如,尽管凡勃伦的出发点是本能-习惯,但并不意味着在更高层级上的现象(习俗-制度和信念-理性)可以完全归约到本能这一生物属性上。因此,凡勃伦制度主义潜在地包含了这样的理念,与人的自然(生物)属性和人的社会属性对应的生物和社会领域,有部分自洽的却相互关联的分析层次。

  本书的第四部分讨论了美国制度主义的历史,其中部分内容在另外两本中文译著中也有体现,但不同的是,霍奇逊在本书中梳理这段历史时始终未忘记用凡勃伦制度主义的纲领作为评判标准。事实上,制度主义起航之时,社会科学的风向对凡勃伦制度主义的发展十分不利。行为主义心理学、实证主义占据上风,尤其是行为主义,几乎将本能-习惯心理学挤到了边缘。因此,当凡勃伦的后继者在制度主义这面旗帜下继续前行时,一切均与凡勃伦制度主义初期设想的纲领相去甚远。霍奇逊认为,美国制度主义的四大巨头:康芒斯、艾尔斯、米切尔和奈特,或者在一定程度上背离或放弃了凡勃伦制度主义的上述原则,或者未能推进凡勃伦的思想。而与此同时,他们也未能提供另一种制度主义的纲领与方法论基础。这使整个制度经济学缺乏发展的动力。在霍奇逊看来,康芒斯不仅没有采纳凡勃伦的本能-习惯心理学,而且还接受了行为主义的某些观点。对于凡勃伦将自然选择的思想引入到社会制度演化分析的做法,康芒斯持怀疑态度,认为主导经济现象的人为选择(artificial selection)与自然选择有着本质的不同,这意味着经济分析无需与生物学基础建立连接。康芒斯也强调习惯,但却不再是凡勃伦的习惯,而是对凡勃伦和实用主义者思想遗产的一种残缺的、半行为主义形式的改造。他正确地认识到制度可以以未经设计的形式得到演化,但始终将注意力聚集在法律制度上,而相对忽视了习俗的演进。艾尔斯虽然一直被冠以凡勃伦主义的称谓,但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上,艾尔斯与凡勃伦制度主义的纲领存在着偏离。艾尔斯反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论个体主义,却以另一种还原主义——方法论集体主义取而代之。而且他比康芒斯更彻底地支持新兴的行为主义,并排斥本能概念,认为“本能这一概念在科学上已经过时了”。和康芒斯一样,艾尔斯承认社会经济“演变”,但是用非达尔文的方式。艾尔斯认为,达尔文的变异、适者生存、自然选择、性别选择等具体机制充满了“悬而未决的问题”,因此不适于借鉴。奈特的观点最接近于凡勃伦制度主义。和凡勃伦一样,奈特也反对极端实证主义、行为主义心理学和方法论个人主义,也强调习惯、模仿和习俗的作用,并关注主体和结构问题以及历史特定问题。但奈特没有像凡勃伦那样在经济领域内张扬达尔文演化哲学,在意识、习惯和本能的起源和性质问题上,奈特也没有采纳达尔文的观点。对于凡勃伦制度主义中触及但未得到充分发展的涌现问题,奈特有所涉及,但奈特自己也强调,他使用“涌现演化”一词主要用于强调涌现的创新和不可预测性,对层级本体论或达尔文演化的内容强调较少。米切尔接受了达尔文关于人类智力起源的解释,认为理性本源的因果解释最后一定要求被解释,在心理学备受经济学家冷遇的时代,米切尔却对各种类型的心理学思想十分热衷,这无疑是凡勃伦的影响所致。但他没有发展出足够的理论,也没有充实和完善层级本体论和涌现问题。

  本书的最后一部分是关于凡勃伦制度主义的复兴的。应当说,霍奇逊的乐观是有基础的,进化心理学的兴起实际上就是凡勃伦的本能-习惯心理学的复归,而脑科学、神经科学的进展也在不同程度上为此提供了支持,此外,桑塔费学派、实验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研究的很多成果,如内生偏好、社会性稀缺等,也都对凡勃伦的思想形成了支持,同时也为凡勃伦的宏观的本能-习惯-习俗-制度框架和微观的本能-习惯-信念-理性框架提供了相互连接的可能性。不过,译者认为,虽然内生偏好、本能机制都是客观存在的,但如何将其从一种解释人的行为的理论上升到解释社会现象、社会制度演化的理论,并为预测、指导宏观经济活动提供基础,显然还有待时日。

  翻译本书是一项极为艰苦的工作。霍奇逊不仅谙熟经济思想史,还对社会学、科学哲学等学科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加之他极具传统英国学者的风格,遣词造句极富文采,在翻译中要达到“达”和“雅”有很大难度。本书在初译之后历经了两次校译,其间得到云南大学张林教授和人民大学贾根良教授的很多帮助,在此表示感谢!当本书最终得以出版时,译者看到霍奇逊教授最初为该书写的中文版序中关于达尔文诞辰200年的段落时,惭愧异常,霍奇逊教授原以为本书可以于2008年年底出版,正好应上了达尔文诞辰和物种起源发表的纪念年份,未曾想译者愚钝,竟错过了如此绝佳的应和时期。至于因译者水平所限可能导致的错漏,也是使译者非常忐忑的。

  附作者简介:

  杰弗里.M.霍奇逊(Geoffrey M. Hodgson),1946年出生,英国著名经济学家、旧制度经济学的当代传人、欧洲演化政治经济学协会的创始人之一,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现为英国哈特福德大学(University of Hertfordshire)教授、博士生导师,制度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是当今国际演化经济学界知名学者之一,曾被聘为法国、奥地利、瑞典、日本、美国等多所大学的客座教授,并在剑桥大学任教8年。主要研究领域为制度与演化经济学。他是演化经济学的卓越代表,是英国当代资深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他涉猎广泛,研究视阈包括制度经济学、演化经济学、企业理论和经济学方法论。同时他还是一位高产的作者,迄今为止已出版10余部专著和160余篇各类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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