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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文化和经济的随想四则

(一)文化对经济增长有什么影响?

  文化对经济增长有什么影响?假如在五年前,我会轻然地回答,这也许不是一个好问题。我当时经常用来回应此类问题的典型例子是这样的:传说英国某地方的经济支柱是一种农作物,而这种农作物特别易遭鼠害,于是猫就显得特别重要;但是,一般人不喜欢养猫,只有那些没有嫁出去的老处女孤单寂寞,喜欢养猫为伴。于是老处女养猫――猫吃老鼠――老鼠少了――作物长好了――经济发展迅速。我们能说是老处女促进了经济发展吗?显然,老处女养猫的本意并非是为了吃老鼠,而且她们也不关心养的猫中,有多少是能吃老鼠的猫;而老鼠为何特别钟爱这种经济作物和作物为何恰恰是当地的经济支柱这两件事之间也是独立事件,没有逻辑关系。那么,怎么能说老处女促进经济增长呢?但是你能说老处女对经济增长没有贡献吗?文化是什么?对经济有何影响?不客气地说,文化在这里的角色和那个老处女没有什么区别。我说这个极端例子的本意并非是为了讥讽,而是为了强调这样一个观点:笼统地说×××对经济增长和发展有重要的影响是没有意义的,你必须的的确确告诉我们,这种影响的形成机制何在,是如何影响的。而在我的印象中,当时好多相当时髦的有关文化和经济之间关系的讨论就不是这样的。

  那么,这个问题到底有没有意义呢?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必须对文化给出一个定义或者叫约定。然而,不幸的是,对什么是文化作出定义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早在本世纪初,有关文化的概念就有160多种,目前关于文化的定义可能有数百种之多。虽然大家都在谈文化,但是对于什么是文化,自己所谈的文化和别人所谈的是否是一码事却说不清楚。这可能也是造成有关文化方面讨论的混乱的原因之一。我们可以把文化的定义笼统地分成三个层面:(1)第一个层面是文化作为人类的遗产,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遗产,此时文化的概念和文明很类似。在这个层面上讨论文化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意义不大,因为经济发展本身是文明的一部分。(2)第二个层面是文化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和规则如习俗、教规等。在这个层面上,开创性的、引起广泛争议的研究是马克斯,韦伯的研究。(3)第三个层面是狭义的文化产业和文化消费,例如文学、电影等这时候文化往往是经济的一部分。人们似乎也很少在这个层面上谈论文化对经济增长的重大作用,但是也有一些杰出的研究者(如麦克莱伦)曾经研究文学作品(如童话)里所宣扬的成就动机影响了新一代的创新精神的形成从而影响了经济增长。显然,我们主要是在第二个层面上讨论文化的经济绩效问题。

  即使在这个层面上谈问题,争议也是非常激烈的。自从《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问世以来,这场争议越发迷离,赞成和反对者都有之成套的理由。在经济学中,新制度学派的兴起为人们探讨这个问题提供了新的一个视角,他们的一个重要观点――正如诺斯所认为的那样――就是文化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具有节约交易费用的重要作用。不过相对于正式的制度安排,文化作为非正式制度安排,对经济绩效和经济增长的作用却不是首位的。否则的话,就很难解释很多事实。例如,韩国和朝鲜的文化很难说有多大的差异,为什么它们的经济绩效却有天渊之别?同样是佛教文化国家,泰国和缅甸的经济绩效差异巨大?同时,文化的相对稳定性和经济绩效的极大波动性之间的矛盾又如何解释(中国以及东南亚的经济增长的经历是非常典型的例子)?所以,鼓吹文化决定论的皇皇诸君实在并不高明,而且甚至可以说,这种保守立场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某种对现实不负责任的推托:你看,文化已经决定,制度建设得慢慢来。

  这些都是我五年前说过的观点。那时留下的困惑是,把文化作一个粗略的界定实际算不得什么,而且把制度分成正式和非正式两种,远不等于把这两种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解释清楚。


(二)作为一种信念的文化

  五年过去了,今天仍然有很多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有什么新玩意儿吗?对我而言,现在已经不提老处女的例子了,我愿意用另外一个例子来看待文化。

  假如有一个骗子利用你对他的信任骗你的钱,每上当一次,你对他的信任就少一分,但是同时你的钱财也就少掉一分。在一种均衡的情况下,当你发现他的的确确是一个骗子时,你的钱财恰好已经被他骗光了。这个故事和文化有什么关联呢?也许这个故事太“微观”了,主角只有两个抽象的人,看不出来和文化有什么相干;但是,如果故事的主角换成两个阶级、两个利益冲突或者利益相关的集团,那么稍加注意就可以看出,文化就是发生于这两个或多个集团之间对彼此的观念和信念,而且这些观念和信念又是和经济利益密不可分。例如,统治集团,为了使被统治集团更加“服贴”,需要向被统治集团灌输种种观念和思想,这些被称为所谓的“意识形态”的东西不就是骗子骗人时所说的花言巧语吗?这点已经被马克思精辟地论证过了。现在有意思的问题不是研究这些花言巧语如何精巧,如何被人编制;而是人们如何会相信它们。这里的悲剧意义在于,高明的骗子可以骗你骗到卖了你还要你替他数钱的地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文化或者意识形态或者就如诺斯所定义的非正式制度安排都可以被看作人们的先验理念(Prior)和信念(Belief)。这样的一种定义可能是非常经济学化了,正如我们所知,一部分优秀经济学家已经在这方面作了许多工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自从Aumann开创出博弈的共同知识的研究以来,在博弈论的基础理论研究领域,已经有大量的探索信念和博弈均衡之间的关系的文献,无论是从知识论的角度还是从演进的角度。因此,经济学可以很好地把握这个定义,最近,诺斯本人也主张,他原来的制度经济学框架需要改进,他甚至同意将意识形态的说法和belief相统一。

  那么如果文化是一种先验的知识,是一种信念,它到底对经济有何作用,又如何作用呢?首先我们要回到经济学有关人类行为的理解上去。在经济学特别是博弈论中,人类的最优选择是定义在他的信息集上的映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使用偏好稳定性的假设,那么一个人有什么样的知识和信息,那么他就对应着有什么样的理性选择(更进一步地说,偏好也是一种知识,例如你不喜欢抽烟,那么你知道自己不喜欢抽烟,这就是一种知识)。例如,如果我知道下雨,而且我不希望被雨淋的话,那么我的最优选择就是带伞。但是很多事情事先是不可能确切知道是否会发生(例如下雨),那么,先验的信念就很重要。从这点意义上说,在不确定情形下,信念决定了人们的行为。而事后的信息、学习和知识可以改变人们的信念,例如如果你有天气预报的信息,你学习到看云识天气的经验和技巧,你有丰富的气象学知识等会改变你对是否下雨的先验判断,从而改变你的行为。而事后的经济绩效是经济行为的结果,所以这里的逻辑链条就是这样的,信念――>行为――>绩效。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社会中人们有什么样的先验知识,对于最后的经济绩效会产生重要的影响。这也就是很多人感叹,中国人观念的落后严重阻碍经济发展的理由。更进一步地,对于我们经常听到的是“人”重要还是“制度”重要的争论,也可以给出一个更为精确的厘定:如果我们把人理解为特定信念的人,把制度理解为对人们行为的一个规定(rules of game),那么,我们会发现它们二者同时影响了人们的行为,所以不能从对人类行为的影响这个纬度来说谁重要,除非你能确实区分出二者对人类行为影响的程度;那么有意义的纬度必然是从另外角度提出的,例如从效率的角度来看,达到同样的影响,那个更快,那个社会代价更低等等。关于这个问题,我以后还将谈及。

(三)文化(或信念)及其变迁

  现在的问题是,一个落后的观念,有没有改变的可能?如何才能被改变呢?有最后的变迁路径吗?不幸往往就在这时候发生。稍微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在人类社会中,许多观念的变迁殊为不易,新的信念的持有者和旧的信念的持有者之间的斗争长久而激烈甚至是你死我活型的,许多人为付出血的代价,典型的如哥白尼。更近一点、也更有争议但绝对重要的例子是人们关于自由市场的信念之争,这个长达一个世纪(甚至更长)的信念之争并没有随着计划经济的破产而结束,也就是自由市场的观念并没有随着市场带来的繁荣以及集权计划带来的低效率而使人们改变观念。相反,这个观念之争因为掺杂着民族的、国家的、党派的等各方面的因素而得变扑朔迷离,这一点,不用看别的,看看我们这里论坛上的某些言论就足以证明。所以,主张正式制度包括政治制度的变迁需要文化的支撑的论者可能会悲观,因为他实在看不出观念什么时候才能变迁,也许连上帝都要哭了。不要提这些大的观念的变迁,就是一个小的观念的变迁,何尝不也如此。我记得我小时候,大约也就是80年代初光景,我们那里盛行“娃娃亲”(也许已经盛行几千年了),但80年代以后,提倡自由恋爱,于是在婚姻观念上就有冲突。因为旧的观念的持有者是强势集团(家长或长辈),弱势集团的抗争有时就显得很悲壮。不少少女因此喝农药或者精神分裂。如果你去查查那时候的农村少女的死亡率,可能就会发现死亡率异常;如果你去查查医院的病案,就会发现那时的喝农药的特别多。许多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们的付出向这个社会特别是他们的家长传递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强烈的信号和信息:婚姻的选择权对于子女来具有不可剥夺的重要性。当社会“收到”了这个信息以后,观念有可能就开始慢慢转变。有意思的是,许多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开始慢慢出现,用以缓解这两种观念的冲突,这里我就不细说了。到今天,“娃娃亲”几乎已经绝迹,至少,父母对孩子的婚姻自由权已经有相当的尊重。这一切不过是十几年的时间,我敢肯定,这是一个极为典型的观念变迁的个案,如果谁好好研究,我敢肯定,这绝对是一流的研究成果。可惜还没有人好好研究它,如果年轻的学子们,你有志于做研究,为什么对这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实事那么漠然,而整天空对空地去争辩某个概念,争辩什么是经济学,争辩有没有中国经济学?难道还有比这类研究更符合你的口味(假如你有独立的口味)的、更“中国化”的、真实的、有人文关怀的、也纯正的经济学吗?

  回到前面。我们现在需要回答的重要问题是,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什么因素决定了一个观念的变迁?经济学又如何对待这个变迁过程中弱势群体的抗争包括流血的抗争?显然,我们是不能用成本-收益分析框架来处理的,我们需要知道在这样的变迁过程中,每个利益集团的偏好、策略空间、以及利益所在,这决定了双方或者各方的讨价还价能力(bargaining power)和势力。我可以简单的列出上面例子中影响变迁的因素:收入水平(生存和繁衍后代的压力、劳动力的价格),国家权力的介入程度,父代和子代之间的收入流动,婚姻市场的竞争程度等几个参数可能是关键因素。这种分析会直接把我们思想带到一个很深邃的境地,就象福格尔(1993年和诺斯共膺诺奖)和巴塞尔(另一个新制度经济学重要人物)在奴隶制上的不同研究一样,我们会明白什么因素最重要;也只有这样才能明白那些一流的学者们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有分歧,有些人认为相对价格的变化是重要解释因素,而另外有些人却认为激励和产权更重要。如果没有这样的研究经历,你怎么能明白和理解张五常所说的,科斯所说的有何异同,有什么真正含义?所谓的观点免不了幼稚可笑或者离题万里。

  一个“小小”的“娃娃亲”观念的变迁尚且如此,那么有关人权、宪政等的关系千万人福祉的观念当然就更难了。同样地,描述和研究一个小小的变迁案例尚且如此困难,而要想对大的观念的变迁进行分析,当然涉及面更广,难度也要大的多。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也就是不管是什么样的观念变迁,其背后都会有人承担代价和利益,换句话说是,人必须为信仰和信念付出代价。这句话其实没有什么新意,需要指出的关键的问题是谁承担了谁的代价,又如何承担。一般来说,强势集团总是将信仰的代价转嫁给弱势集团,而弱势集团不但要承担自己的信仰的代价,而且也要承担强势集团转嫁过来的双重代价。例如,厂商可以利用爱国题材做买卖,而如果你信奉爱国就买国货,那么你不仅承担“主义”带来的代价(感情的和其它的),而且还可能承担消费厂商的不合格产品的代价。前面一种代价是你的个人选择,和别人的行为无关,后面的代价的大小却依赖于别人的决策,你可能爱国,但并不希望买的国货的质量比其它的差。可是,问题是,只要你有前面一种信仰,就会有人把它市场化,你有多虔诚,它给你的质量就有多低。就象你对骗子有多信任,他骗你就有多少多一样。这里的最耐人寻味的悲剧意义在于,最后的均衡往往是在你的禀赋被骗光了或者被认为再也没有利用价值之后,才发现自己上当了。人们对国家集权主义和精英主义的眷念也是如此。中国人的经历和历史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注脚。

  难道我们不能逃脱这样的宿命吗?从本质上说,任何信仰都有这样的问题。一方面,人类也许知道今天的利益来自于昨天的信仰或者信念(这往往是信念得以传播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永远不可能完全知道今天的信念会给明天带来什么样的祸福;另一方面,只要活着就得有信念,没有信念,我们在不确定环境下就很难选择。这种冲突最后是由“上帝”来解决的。因为,虽然我们不知道究竟何种信念在长期中是最优的,但是自然选择的原则告诉我们,物竞天择,信念也是如此。时间将证明一切,有些落后的信念如果在它的持有者还健在的时候如果不消亡,那么也最终随着持有着的入土而消亡。而这点恰恰也谕示着观念变迁的两个重要途径:信息的传播、市场环境的变化可以不断地修正活着的人们的观念,从而改变观念,观念的短期内的变革就是如此;而更为根本的,在长期上,观念的改变是因为不持有某种新观念的人都死了,而持有新观念的一代成长起来了。正如普郎克的至理名言所说:“新的科学理论不是靠通过说服反对者而获胜的,它最后的胜利是由于反对者终于死去而赞同它的年轻一代成长了起来”。

  这一点又带出一个重要的问题,教育很重要!谁捕获了年轻人,谁就掌握了将来的世界。所以强势集团往往会倾向于向年轻人灌输它的价值观,弱势集团如果不明白这一点,将是可悲的。但是更为可悲的是,存在比弱势集团更弱的弱势集团,那也就是弱势集团的后代,弱势集团完全有可能会把他承担的信仰的代价转嫁给后代,于是,子子孙孙,无穷尽焉。这时候观念的消亡就不是伴随着某个人或者某个集团的生命结束而结束,而可能是伴随着某个国家、民族的衰落乃至最终消亡而消亡,人类历史上也不乏先例。

(四)文化和增长的宿命和经济学家的伦理

  我们再回到文化和经济增长的话题上来。

  如果我们发现我们的文化或者我们的观念对于经济发展的确有妨碍,我们怎么办。最好的办法是通过移植和模仿正式的制度,先在不改变人们的观念的基础上改变人们行为,提高经济效率,改变利益格局。这种跨过观念层面的制度移植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很多制度运行实际上可能是基于一种更为基本的人性,实际上,我们总可以找到那种建立在更为基本的观念上的制度,而那个观念在各种族、民族、国家和政治实体之间可能一致。这道理就象不必让橘子从头到脚跟柑相同,不必通过杂交,而只要嫁接就可以让橘子变柑的道理一样。实际上,我们也总是努力地寻找这样的制度嫁接,而这些嫁接有时确实会带来巨大的成功,这就是强调正式制度安排比观念更为重要的理由,嫁接在橘子上的柑是柑而不是橘子。这也就是同样的文化传统的国家,绩效差异巨大的原因:他们嫁接了不同的政治制度。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并非所有的性能改变都能通过嫁接完成,有些制度根本就不可嫁接,这些制度,只有通过观念和文化传统的改变而改变。当然,区别什么可以嫁接,什么不可以嫁接是很困难的,不过,经济学的洞见会告诉,人们总可以通过寻找建立在更为基本的人性的基础上选择更好的制度,当然,它现实的可能性实际上不是由“技术”决定而是由人们的激励来决定(不是可能不可能,而是有没有人愿意)。如果一个社会因为某种社会结构,而使得连这种寻找较好制度嫁接的积极性都没有,或者在不能完成嫁接的时候,它的观念又落后到足够阻碍进步却又人人都想把代价转嫁给下一代的地步。那就真是无可救药了。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世间大悲剧,经济学最讲究自由选择,那么经济学家有何主张?

  对于一个个人,我们经常可以说,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就如对我们熟悉的阿Q先生。一个人若因为信仰问题而遭不幸(也许那不幸仅仅是别人看来的不幸,当事者却不这么认为),只要他的行为符合显示偏好公理,经济学家一般就不能指责,因为经济学家无法指责别人的偏好,他能做的是分析人们的选择是否一致。但是自然界比经济学家要苛刻的多,它还要指责你的信念和偏好,光有选择一致性还不够。所以,对于个人来说,我们似乎可以勉强坚持认为个人需对自己的选择和信念负责,“自作自受”是对的,就如倘若你被骗光了钱财而成为一个可怜之人,那么很大程度上和你轻信有关。但是对于一个群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我们也可以这么认为吗?如果你是其中一员,你也还可以说“顺其自然”吗(let it be)? 禅宗讲究自己的悟性和造化,而虽然我佛慈悲,普度众生,却不度无缘之人,那经济学家究竟要不要苦口婆心呢?

  生命穿越时空时的轨迹有些淡漠,有些晦暗,―――这就是历史―――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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