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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企业的性质》:本质论与交易费用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对企业的阐述是很混乱的,可以分为本质论与手段论两种观点,本文对其本质论作一剖析。科斯开篇即认为有必要“对‘企业’这个词给出明确的定义”,所谓企业的定义,其实就是回答企业的本质,是企业质的界定,应该回答企业是什么。但读过该文,我们可以发现,科斯在其文章中并未明确告诉我们什么是企业的本质,也未明确交待什么是企业,或者企业的定义是什么。由于定义在于提示概念的内涵,而内涵又是随事物的产生而存在的,或者说是与生俱来的。因此,我们通过科斯对“企业的性质”的论述可以窥得一二:科斯认为企业的本质在于能够节约交易费用。然而,这是错误的。

一:理由不充分

  我们先逐条分析科斯对企业能够节约交易费用的论述。科斯在第二节第二段的开头即谓“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在这个前提下科斯得出企业的存在关键在于企业能够节约交易成本。他列举了多个理由以说明之。

  第一,"当存在企业时,契约……大大减少了。某一生产要素(或它的所有者)不必与企业内部同他合作的一些生产要素签订一系列的契约……一系列的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如果签订一个较长期的契约以替代若干个较短期的契约,那么,签订每一个契约的部分费用就将被节省下来"。这是科斯企业节约交易成本的主要论据之一。一系列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能否说明企业就能节约交易费用,其实,一个契约和另一个契约的费用是不相同的,有时可能相差数百倍、上千倍,多个契约被一个契约所替代,怎么就能够知道节约交易成本了呢?其作为节约交易费用的论据是很不充分的。"或者,由于人们注重避免风险,他们可能宁愿签订长期契约而不是短期契约",那么,我们不免要问,长期契约和短期契约那个风险大?由于信息的非对称性、市场的不确定性,长期契约可能比短期契约的风险更大,用一些不确定的命题作根据是不可能得出严格的结论的。

  第二,"另一个应该注意的因素是,有管制力量的政府或其他机构常常对市场交易和在企业内部组织同样的交易区别对待。如果我们考察一下销售税的课征就会看到,显然,它是一种有关市场交易而不是在企业内部组织的同样交易的税收……那么这样的政府管制便会导致企业的存在,不然企业的存在就没有任何理由和目的。这为在一个专业化的交换经济中企业的出现提供了一个理由。"这个理由更是荒唐。政府无意这样做也不会这样做,我们没有发现人们的交易税什么时候比对企业征收的收入税、销售税更高。税收是政府收入的来源,它的使用并不是为了遏制市场而设的。可见,这一点也不足以成为企业存在的理由。

  第三,企业的一体化似乎能够说明交易费用存在的重要性:"企业将倾向于扩张直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但如果企业在低于公开市场上的交易成本这一点上或在等于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这一点上停止其扩张。"后人对此阐述颇多,然而,这一观点是以企业能够节约交易费用为前提的,是一种逻辑循环,用其做证据更是没有意义,下一节将对该论据做重点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二:本质悖论

  第一:顺着科斯的论述向后看,就可以发现问题,他并没有从企业是如何节约交易费用的方面去论述,而是从组织费用与交易费用的大小比较来论述,“企业将倾向于扩张直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但如果企业在低于分开市场上的交易成本这一点上或在等于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这一点上停止其扩张,”由科斯的论述可以看出:科斯的企业并不如本质上的节约交易费用,其关键在于组织成本的大小,因为市场的交易成本是外生给定的,其存在或产生关键在于其内生的组织成本与外生的市场成本的比较,如果其内生成本大于外生成本,企业就存在,否则,企业就要倒闭,但由于外生成本是相对固定的,因此,企业的成败不在于交易成本,而在于内生的组织成本。

  第二,企业,节约交易费用是否是有界限呢?从理论上讲,作为本质属性,其节约交易费用是不能有边界的,不存在什么样的交易费用不能节约,也不存在只能节约多少,因为如果有交易费用的存在,就会有企业的产生,正如如果有房屋建设,建筑工就会去干,如果房屋建设的活太多,就会有更多的建筑工产生一样。车床是加工零件的工具,如果它能正常运转,它加工零件是没有界限的。而企业这种本质上在于节约交易费用的工具,却需要这么多限制呢?科斯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前已述及,企业的引入基本上是由于市场运行成本的存在。一个与此相关问题是(远非奈特教授所提出的垄断问题),既然通过组织能消除一定的成本,而且事实上减少了生产成本,那么为什么市场交易仍然存在呢?为什么所在生产不由一个大企业去进行呢?”其以下的解释又钻进了比较成本的悖论中,这明显是科斯缺乏对本质概念的明确认识,又进入手段论的误区。

三:批判

  无论其交易费用的概念如何,企业节约交易费用的命题都是错误的。

  第一,科斯颠倒了生产与交易的因果关系。交易是人们行为社会化的产物,它能够在不改变物质质和量的情况下增加人们需要的满足,也能够利用人们资源和能力的优势大大的提高个人或社会生产的能力,相对或绝对节约人们的生产成本。很显然,交易是社会化生产的必要前提,也是人们大大提高生产能力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是交易能够节约生产费用还是生产能够节约交易费用,谁是因谁是果必须分清。科斯不是把交易作为一种能够节约生产、经营和管理成本的手段,而是把其作为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一种目的来解释,真是不可思议。把企业生产说成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其实颠倒了因果。

  第二,人们进入企业并没有减少交易费用。企业是人们社会化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社会化生产,固名思义,企业的生产不可能只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产品,其生产是为了给社会提供产品的,其生产的产品必须拿到市场上去卖,而不能自己直接享用。因此,企业的员工在企业中得到的并不是具体的产品,而是以货币形式存在的收入。如果员工们想得到他们想要的物品,他们必须首先买回原料,通过生产出成品,然后再卖出成品,卖了成品后再分配收益,再后才能在市场购买满足个人需要的物品。显然,其并没有因为进入企业减少了交易,而是增加了交易。它不仅增加交易的次数,也增加了交易费用,因为个人直接生产自己的消费品是不需要进行交易的,有交易总是要有成本的。

  第三,在宽泛的意义上应用交易费用,科斯节约交易费用的命题也是不成立的。企业内部的监管成本、组织成本是企业自身造成的,它只能增加,而不会节约,如果不成立企业此费用从何而来;如果从宽泛的意义上来理解交易费用,我们就可以推出企业的交易费用是反企业的,因为个人生产其组织成本、监管成本就不存在,交易费用会更节约。

  第四,从现实中看,货币、市场的产生给交易提供了无限的方便,特别是自工业化推进以来,交通工具的机械化,交通系统的网络化日趋提高,其单位市场交易的费用必然日益降低,可企业的规模从业主制、合伙制到股份制却日益扩大,特别是股份制,较高的代理成本并没有缩小企业的规模,相反,却成了市场上的主要企业形式,这难到说是企业节约交易费用所引起的?其实,交易费用只能靠改进和提高交易手段来节约,比如,商业、交通业、各种中介机构等。靠企业来节约真是天大的笑话。

选自:http://bbs.efnchina.com/dispbbs.asp?boardID=57&ID=3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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