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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皮”为何当“领导” ——基于协调博弈的思考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蒲勇健

笔者是60年代生人。在笔者幼时所受的教育中,总是有这样一种观念——即作领导者必定是有德之人,至少在道德水准和品行上不亚于普通群众吧。我想有这种想法的一般不止限于本人,广大人民群众也是作如是想的。但是,近观现实,好象实际情况与此料想是愈来愈远了。事实上,我们发现由有德之人作古代皇帝的或君主的,在中国也基本上限于传说中的尧舜,据说大禹王也是阴谋篡位的啊!汗高祖刘邦是世人皆知的无赖流氓,市井小人,居然作了大汉朝的开国皇帝。三国时魏国人阮籍对于刘邦作了皇帝不服,到处演说,曰:“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竖子”就是“小人”,就是“无赖”啊!阮籍用它来暗指刘邦。美利坚合众国号称是天下第一民主国家,总统不仅是民选的,而且还受到广泛的监督,但是也冒出来个总统在椭圆办公室里与白宫实习生鬼混的事儿。特别是近年来,就是从全世界范围看,许多大大小小的官员贪污受贿,吃喝嫖赌,杀人放火的案件层出不穷,怪不得有人将如此世风日下用精炼的语言概括为“世道变了样,“杂皮”当领导”。那么,我们就来思考一下,为什么即使在“民主“体制下,”领导“的德行为何也如此糟糕,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的原因何在!

首先,我们来看看James Miller 在其实用博弈论读物《 Game Theory at work》(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最近翻译出版了期中译本,由李绍荣译,书名译为《活学活用博弈论——如何利用博弈论在竞争中获胜》)中对独裁体制中官员德行低下的解释。他写道:“……最渴望权利的人往往是最不应该握有权利的人。独裁者先要打垮了他的敌人,才得以成为一国之君。既然这个国家是由恶棍所统治,残暴自然就成了登上大位的唯一手段。不过,这也表示这个国家早期的最高领导人一定觉得,为了个人的利益杀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在独裁体制中,一定要愿意杀人才能获得权力。所以可以想见的是,几乎所有的独裁者都是邪恶的坏蛋,因为大多数独裁者如果与人为善,就不可能掌握大权。逆向选择对于独裁的影响在于,对人最坏的人往往最有希望掌握权利。……”(活学活用博弈论——如何利用博弈论在竞争中获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160页)。他由此下结论:“……在逆向选择的作用下,君主体制通常会比独裁体制好。一般来说,生而为王的人很少是特别好或特别坏的人,但逆向选择却使独裁者通常是大奸大恶之人 ” (活学活用博弈论——如何利用博弈论在竞争中获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160页)。笔者在此对Miller教授的观点有所补充的是,即使在一定的“民主”体制而不是他所说的“独裁”体制下,某些“领导”也会是“大奸大恶之人 ”。譬如,笔者观察到,目前在一些单位,即使一定的群众推选机制(这样的机制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有一定的“民主 ”作用的),某些“大奸大恶之人 ”也可顺利当选为这些单位的“领导“的。一些观察样本指出,相当多的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的部分领导的品行记录不佳。笔者主持的一项研究表明,由品行记录不佳的”领导“领导的单位数量不少,且呈上升趋势,另外,这样的单位更多的是国有性质的基层单位。下面,笔者用协调博弈模型来解释这种现象。见表1。其中局中人1和2分别有两个纯战略A,B和X,Y。


2

X Y


A 10,10 0,0

1


B 0,0 10,10

 


表1 一个协调博弈的例子


很显然。对于两个局中人1和2 来说,最好的结果就是1选择A 和2选择X,或者是1选择B和2选择Y。这两个组合是帕累托最优的。如果2选择的是X,1就一定会选择A;反之,当2选择Y时,1的最优选择就是B而不是A了。这样就要求他们之间进行协调。这种博弈叫做“协调博弈”。

在尧舜时代,自然资源相对丰富,人性淳朴,人们为争夺资源而进行争斗的情形相对较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增加,以及人性的复杂化,为争夺资源所进行的争斗就愈加激烈,且手段也花样百出了。特别是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情况下,人们以无限追逐物资利益为目标,一个人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资源控制权就成为一个人或者一个单位生存及发展的关键要素。对于市场经济还欠成熟,法制传统还比较欠缺的国度来说,不择手段地进行资源控制权争夺就特别重要。因此,一些单位在与其它单位的资源或者市场控制权争夺中,实际上就是在玩“协调博弈 ”——给定其它单位不择手段地争夺资源,己方的最优策略就是不择手段地争夺资源。但是,能否有能力不择手段地去争夺资源是依赖于单位“领导”的人格素质的。一般而论,能不择手段进行资源争夺的人通常是“胆大”的人,俗话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就是这个意思。而胆大的人一般又不太在乎社会公众舆论或者不太在乎社会规范的约束,通常就在“德行”上得分不高——即所谓大奸大恶之人,如三国时的曹操。所以,给定其它竞争性单位推选“大奸大恶之人”作领导,该单位也有动机推选自己的“大奸大恶之人”作领导,让他去迎战竞争方的“大奸大恶之人”是恰当的。当然,“大奸大恶之人”也可能并不受本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但是作为集体的生存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容忍,让他们实际上并不喜欢的人去当他们的领导,这叫做“以毒攻毒 ”!如果竞争对手推选他们的领导是德高望重之人而非“大奸大恶之人”,本单位推选“大奸大恶之人”也是要占便宜的,因为在争夺资源上德高望重之人是斗不过“大奸大恶之人”的;这样一来,每个单位都选择“大奸大恶之人”就是“占优战略”的了。也就是说,无论竞争对手推选什么样的人作领导,本单位都推选“大奸大恶之人”作领导是最优的。这样的博弈实际上是“囚徒困境 ”。但是,用“囚徒困境”来描述实际现象没有用“协调博弈”恰当。理由是,通常“大奸大恶之人”也会损害本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竞争对手单位推选德高望重之人当他们的领导,本单位广大人民群众通常也会推选本单位的德高望重之人作本单位领导的。因为尽管本单位的领导是德高望重之人时不会比“大奸大恶之人”争夺带来更多的资源,但他也通常会比“大奸大恶之人”更少地损害本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甚至通常还会增进本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个更为强有力的原因是来自柏克利加州大学的Rabin教授的“公平博弈‘观点。他根据近年来心理学实验的发现概括出人们普遍表现出的”互惠互损“行为准则。Rabin(1993)的一个有价值的贡献是把“公平性”(fairness)定义为“当别人对你友善良时你也对别人友善,当别人对你不善时你也对别人不善(即“投桃报李”和“以牙还牙”),而且他的独特贡献是将这种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即“如果你在损失自己效用(收入,利益等)情况下去损害别人的效用(收入,利益等),就被定义为你对别人不善;如果你在损失自己效用(收入,利益等)情况下去增进别人的效用(收入,利益等),就被定义为你对别人友善。”心理学的诸多实验证据表明人的行为在许多情形下是遵循这样定义的“公平性”规则的,特别是在按照这种规则作出反应时所可能造成的潜在物质利益损失不太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这样,当竞争对手单位推选“大奸大恶之人”作他们的领导时,事实上他们是以放弃让“大奸大恶之人”为他们带来更多资源的同时来增进本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此时,按照Rabin的理论,本单位广大人民群众也会放弃让“大奸大恶之人”可能带来更多资源的好处而推选让德高望重之人来作本单位的领导。这样,如果我们将表1中的A和X理解为“推选“大奸大恶之人”作领导 “,B和Y理解为”推选德高望重之人作领导 “,则表1描述的协调博弈就是现实中的领导选择博弈了。这样,我们将会看到,在一定条件下,协调博弈均衡给出的是两个或者多个竞争性的单位都会有积极性去选择让“杂皮”作“领导”。在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条件下,特别是国有性质的企业单位等,领导的升迁主要取决于经济绩效。而在不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择手段争夺资源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经济绩效,于是就有动机选择“大奸大恶之人”作领导。一旦开始有一个单位如此,其它与之存在竞争性的单位就也会如此。这样,让“杂皮”作“领导”的单位就会逐渐增加,而给定让“杂皮”当“领导”的单位就更多,每一个单位就愈有动机选择“杂皮”当“领导”——这就开启一种“恶性”循环,其实就是一种均衡状态,在此均衡下有许多单位都会选择让“杂皮”作他们的“领导”;给定其它条件不变的话必定如此。对于国有性质的单位来说,由于产权未界定带来市场交易成本居高,争夺国有资源更是许多基层单位的重要生存法则,于是这种现象就“较多”。对于转轨经济国家如俄罗斯等由于缺乏法制传统且现有法制不健全,这种现象更是十分普遍——俄罗斯猖獗的黑社会经济由此可获得解释。在基层单位,由于争夺资源对于生存更加重要,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由于社会公众对于基层小官们的“德行”要求相对较低,这种现象就较为普遍。


在表1中,我们把局中人1和2分别理解为两个相互竞争的企业。把A和 X理解为“选择大奸大恶之人当领导”,把B和Y立即为“选择德高望重之人当领导”。

于是,对于两个局中人1和2 来说,其中一个最好的结果即均衡就是1选择“选择大奸大恶之人当领导” 和2选择“选择德高望重之人当领导”。当然,另外一个均衡是双方都选择德高望重之人作领导,且双方的支付并不比第一个均衡差,双方的支付都为10。但是,诚如Miller所说的那样,在欠民主的体制下,“大奸大恶之人”通常容易获得权力。于是某单位就有更大的可能出现由“大奸大恶之人”作领导。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其它的竞争单位就会选择由“大奸大恶之人”作领导,所以第一个均衡就更可能出现,并且一旦出现,就会逐渐泛滥开来,呈多米诺骨牌效应。这就是我们实际上所看到的情况。

由此,我们对于当前曼延开来的“杂皮当领导”现象的解读就是:它是在特定社会经济环境下的产物,是一种协调博弈均衡,并且有愈演愈烈的内在机制。要求扫除这一怪现象,洁清乾坤,就需要在总体上规范社会资源的分配机制,特别是资源分配的公开性,公正性和民主参与性,加强法制和规范游戏规则,让整个社会风气的大气候有一个根本的转变,否则即使在干部提升和考核后中增加许多“德行”上的要求条件指标,也往往是流于形式,甚至不为基层群众所真正理解。博弈论给我们在政策设计上的一个启示是:任何政策要有实效的必要条件是它给出来的是一种纳什均衡。否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相情愿设计出来的政策到了下面实施时就走了样。这种现象事实上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了。

参见:http://bbs.efnchina.com/dispbbs.asp?boardID=92512&ID=9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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