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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三农”

  多少年了,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的。年年谈“三农”,只能说“三农”问题年年没有得到解决。不奇怪,因为“三农”问题需要依靠工业化和城市化才能最终解决,而这无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的看法,这些年因为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WTO而带来的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进行,“三农”问题是进入了解决的快车道的。假如这种势头能够得到保持,再过些时日,应该不会超过七、八年,“三农”问题是能够得到基本解决的。

  但是现在出现了问题。去年,华尔街爆发金融危机,中国作为出口大国无疑受到冲击,而受到冲击最大的又是农民工朋友集中的劳动密集的制造业部门。年前,因为企业破产和停工,就有大量农民工提前返乡;年后,农民工兄弟们又大规模地提前返城。在这次的金融危机中,到底有多少农民工兄弟失去工作呢?不会有太大的差错,提前返乡的农民工数量或者提前返城的农民工数量就是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的大概人数了。电视的报道是2000万,朱锡庆教授在长沙火车站实地考察得到的估计数字是1亿。我没有有关人士深入实地进行调研的机会和条件,又没有朱锡庆教授到火车站蹲点考察的耐心,取电视报道数字和朱锡庆教授的估计数字的平均值6000万,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吧。就是这个数字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了。要知道,本来应该是农民逐步地向工业部门和城市转移,但是现在有6000万工业部门和城市的农民工重新回流到农村,这当然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面对此情此景,我们首先要判断,这是暂时的冲击还是长久的冲击?这个判断不同,解决的办法就不一样。我的看法,过去我们的出口增长带有超常规增长的味道,金融危机之后,出口增长将回归到常规增长的轨道,而过去几年吸收了大量农民工的房地产市场是出现了泡沫的,三年之内,房地产市场怕是难以恢复的。因此,我判断这次的冲击带有长期的性质。

  基于上述判断,我提出如下应对办法:

  其一,当然要落实加大“三农”投入、增加农业补贴等政策,把部分农民稳定在农村。但是,从着眼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重点还是在于产权改革。要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而更值得关注的,是要对山林坡地等其它资产实施承包经营,并且建立健全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我们总讲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殊不知,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产权界定。产权界定的本质是把资产的收益权、使用权、转让权清晰地界定给个人。为此,有关的政策要做调整,要允许农民拥有将承包山林中的包括树木在内的各种资产变现为现金的权利。不必担忧农民会乱砍乱伐。过去农民之所以乱砍乱伐,是因为山林的产权没有清晰地界定给个人。一旦山林的产权清晰地界定给了个人,并且形成了稳定预期,农民不但不会乱砍乱伐,还会大规模地植树造林。中国富裕的是人口,稀缺的是各种资源,没有理由因为产权没有清晰界定而让山林坡地等重要资源荒置而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承包制度因为把耕地的产权界定给了个人带来了农村生产力的第一次解放,大规模的山林坡地承包经营也必将会带来农村生产力的第二次解放。

  其二,大幅度增加城市和工业用地的供给。没有必要保持粮食自给自足,做到百分之九十、八十五自给自足是不是就可以了。凡事都有代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在保证粮食基本自给自足的时候一定要算一笔帐,要算一算工业用地和农业用地收益的差价。假如这差价巨大,那么我们实施粮食自给自足的代价就巨大。何况,技术在进步,亩产量还有增高的余地,中国的人口将来是要下降的,而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宅基地的减少多少还会释放部分存量土地的。做出耕地红线的规定或许有必要,但从现实看18亿亩的规定是高了。不必救房市,房价本来就是被泡沫推上去的。就算房价不迭,也只会有价无市。房市回暖是两三年后的事情了。而更为重要的是,只要不对银行体系造成冲击,房价下跌就不是什么坏事。今天房价不向下调整,工商业的生产成本就不能降低。在竞争约束之下,将来生产就上不去,就业就上不去,广大老百姓的工资增长就上不去。房地产价格不下降是以未来就业减少,工资增长放慢为代价的。这代价难道是我们意愿看到的吗?

  其三,废除最低工资法,特别是废除新劳动合同法。人口众多,人均资源贫乏是中国的基本约束。这众多的人口既可以是我们的优势,也可以是我们的劣势。一般地说,人力是资产,但并不绝对。假如人没有活干,不能创造收入,那么就不仅不是资产,可能还是负资产。人要穿衣吃饭,如果没有活干,不能创造收入,社会就会不稳定,甚至陷于动荡。因此就业永远是中国经济的第一要务。在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度,就业的核心又在于让劳动市场保持高度的弹性。假如我们的劳动市场没有弹性的话,那么我们众多的人口就成为负资产了。这些年,没有新劳动合同法,我们的工业化、城市化进行的很好,卓有成效。为什么要在工业化、城市化卓有成效地进行的时候推出那新劳动合同法呢?我们一定要清楚,广大劳动者的权益不是通过一纸法律条款可以规定的,而是要由劳动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来决定。如果一定要保留最低工资法的话,那么要让最低工资低低的,让其没有什么实质的作用,而新劳动合同法则最好是废除掉。新劳动合同法有那么多的支持者,看来有必要对国民进行市场经济的启蒙教育。百家讲堂尽讲些历史文学的故事,为什么不提供一些正确的市场经济知识的讲座?

  上述第一个办法是着眼农村解决“三农”,有帮助,但不是根本之计。第二和第三个办法是着眼农村之外解决“三农”,通过工业化、城市化解决“三农”,是根本之计,必然之路。

原文网址:http://space.efnchina.com/user1/3369/10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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