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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斯《社会成本问题》一文的思考

    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定理的成立要依赖于一个隐含的假定:单个消费者或生产者的经济行为对社会上其他人的福利没有影响,即不存在所谓“外部影响”。换句话说,单个经济单位从其经济行为中产生的私人成本和私人利益被看成等于该行为造成的社会成本和社会利益。但是,在实际经济中,这个假定往往并不能成立。即存在外部影响,包括“外部经济①”和“外部不经济②”。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所述的就是“外部不经济”的情况。对这种情况,传统的经济学分析遵循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抓住私人产品和社会产品的矛盾,得出了要排烟的厂主应赔偿损失,或对他课征“庇古”税,或令他迁走的纠正办法,而科斯认为,把这种问题归结为由于甲损害乙,所以应该制止甲的传统做法,错误地掩盖了问题的实质。实际上这种外部效应问题具有相互性,又称不兼容性。避免甲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必须解决的真正问题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制止损害,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并且应当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来认识问题。科斯反复强调了这种观点,例如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的第二节《问题的相互性》中写道:“不言而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③”以及在最后一节《方法的改变》中又写道:“显然,只有得大于失的行为才是人们所追求的。 但是,当在各自为改进决策的前提下,对各种社会格局进行选择时,我们必须记住,将导致某些决策的改善的现有制度的变化也会导致其他决策的恶化。而且,我们必须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不论它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管理机制),以及转成一种新制度的成本。在设计和选择社会格局时我们应考虑总的效果。这就是我所提倡的方法的改变。”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科斯所提出的应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来看问题的方法已经在经济学领域达成了一致的共识,也的确有助于解决我们现实中的一些问题。但在现实中,我们也会发现如果仅从总体的角度看问题,在设计和选择社会格局时仅考虑总的效果,也会出现理论和现实不一致的情况。一项制度或政策,若只从总体的角度来进行理论论证可能是完美的,但在执行时却不见得是有效的。

    例如,经济学的一个核心思想是自愿交换对交易双方都有利。国际贸易——商品和服务跨国界的交换作为交换的基本原理的扩张,从理论上来说自由贸易或自愿贸易可以使双方都受益。而自由贸易的观点也是从总体的角度来进行论证得出的,也印证了自愿交换对双方都有利的经济学核心思想。既然自由贸易必然是互利的这一论点如此有说服力,那么在现实中,为什么美国和其它国家中还经常会有非常强烈的反贸易情绪?为什么保护主义的倾向依然存在?为什么会出现理论和现实的相互矛盾的情况?因为我们在进行理论研究的时候仅仅是从总体的角度考虑的。从总体的角度看,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国家从自由贸易中获益的人之所得要超过受损者之所失。所以,从原则上讲,受益之所得可以补偿受损者的损失,从而双方都有所改善。但实际上,这类补偿很少能够付诸实施。因此,一国(从整体的角度看)可能从自由贸易中获益,但在再配置过程完成之前某些居民的处境的确很困难。虽然,保罗·克鲁格曼④在他出版的教科书《国际经济学》中,用经济学家曼柯·奥尔森⑤的集体行动理论很好的解释了这种理论与现实不一致的原因,但我认为没有触及到问题的实质。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在进行理论研究或进行制度设计的时候仅仅注重从总体的角度和总体的效果来考虑问题,而忽略了局部,忽略了再分配的效应。结果导致了理论和现实的不一致性,及理论上制度的完美性和实际中制度的低效率。当然,我并不是要反对这种仅从整体角度考虑问题的经济学研究方法,而是说我们在进行理论研究及制度设计时既要从整体的角度考虑问题,也要适度从局部的角度考虑问题,适当的注意财富的分配效应,缩小理论和现实的距离,设计出切实可行的有效率的制度,增强经济学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原文网址:http://space.efnchina.com/user1/3654/11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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