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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路上的拦路虎

    经由工业革命的经济增长,市场、契约、市民(进而延伸为公民)权利现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元素,如何保障互利交易、契约自由和至上的个人权利是法治社会的主要议题。经济繁荣与民主制度并不相干,而与对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保障有很大的关系,此类例证无需赘述。如果人们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没有受到法律的保障而存在潜在的危险,那要么这个社会的生产成本奇高,要么对于生产的激励不足,以至于社会将要遭受第产出的扰扰。   

    依据奥尔森的观点,中国的经济建设属于典型的市场政府强化型,法治的建设亦如此。市场政府强化型亦即政府通过强力推行法治和自由市场交易,并保障契约自由和公民自由。但由于推行市场化的强力不受约束,终会变成公共灾难,以至于成为强权者对付公民的紧箍咒。据我的观察,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城市城管执法对市场、契约、市民(进而延伸为公民)权利的破坏已经到敲响警钟的时候了。两者的共同特征是依靠政府赋予的共公权力(不受约束的权力),依靠可怜的理性和知识干预行为和市场。

    统治力量深入到基层在49年之前是罕见的现象,古代有皇权不下乡,乡里自治,而今皇权下乡入村到社里,凡事必经过统治力量裁定不可,且不说效率如何仅社会成本就高不可攀。我一直认为温家宝废除农业税费的一项重大意义是断绝了基层权力对农民和农业的破坏,一个重要的依据是基层统治权力掌握的农户信息大打折扣,而要依靠其他的方面重新干预是很难的。但今年夏天我回了老家,通过走街串户我预感到基层权力现在已经形成利益网络,若要割除谈何容易。现在农村正在发生的事情是基层权力正在寻找新的干预手段,而现在正在建设的新农村成为他们扩展权力的有利工具。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古已有之。而今的城市,此类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人怕是一只眼长着订城管,长着另一只眼订客人,生意不易到这这种地步!汉代政治家贾谊曰:“天下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已。”类似于斯密“看不见的手”,其理二千年未变,可惜总有人自负到了惊人的地步,以为理性和科学可以教导公民如何如何做的更好!我们每天都可以闻到城市执法紧张的味道,缘何统治者没有对着现象做反思?在法治化的路上,统治者既是立法者,同时是不可约束的权力,这是法治路上的拦路虎!既做球员又做裁判,球赛如何公平,球赛如何可以持久的办下去?

    且让我们看看纽约市长的故事吧!2005年,纽约市交通局曾向市政府递交了一项“人行道摊位修正法案”,想把原有“允许摊主出墙3英尺摆设摊位”的规定,修正为“……每年由交通局进行评估,对严重影响公共交通的出街摊位予以取缔,或者将终止核发及续发营业执照”。这个修正案一呈到彭博市长那里,彭博就立即明确表示:届时我将否决这项修正法案!市长办公室的解释是:纽约市应该更有效地利用本市原有的资源,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而“人行道摊位修正法案”刚好是浪费本市很有价值的资源。正因如此,他保全了纽约市内超过2000余家水果、蔬菜、烟杂、花铺等沿街摊点的“生命”。以此观之,我们的市长也可以保全那些沿街叫卖和摆摊这的生命!

原文网址:http://space.efnchina.com/user1/3318/11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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