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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经济自由排名的面纱

  香港《紫荆》杂志2005年第1期,原文标题为“香港第一与经济自由排名”

一月四日,美国传统基金会和《华尔街日报》联合发布了二○○五年度全球经济自由指数报告,香港连续11年名列榜首,中国内地从去年的第128位大幅提高到第112位,美国首次滑出前十位、排名第13位,朝鲜则继续在经济自由指数排位中垫底。

香港仍是全球最自由经济体

“经济自由指数”(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是由美国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undation)和《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联合编制的指数,它由十个指标(或“子指数”)和五十个变量组成,其得分介于1和5之间,得分越小表示经济自由程度越高(1表示最自由、5表示极不自由)。《二○○五年度经济自由指数》报告表明,在过去一年中,经济自由继续在全球取得进展,各经济体的经济自由指数平均改善了0.01点。在参与排位的155个国家或地区(伊拉克等6国暂缺)中,经济自由得到改善、有所下降和保持不变的国家或地区分别为86、57和12个。这样,155个国家或地区中属于“自由”、“比较自由”、“不太自由”和“受压制”的经济体,迄今分别达到17、56、70和12个。其中,香港以1.35的得分高居榜首,仍然是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
报告认为,“自由港、简易的开业手续、最低程度的资本管制、透明和公正的法律规则,确保了香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和金融中心的地位”(第7页),并使得香港成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和经济自由的范例。从经济自由指数的得分看,香港较排名第二的新加坡仍有很大优势,但差距缩小了0.02点,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财政负担的上升(其他指标均保持不变)。二○○三年,香港政府支出占GDP的比例增加了0.8%,新加坡则下降了0.1%。
中国的经济自由指数有了显著的改善,其数值较上年度提高了0.18,关税税率的下降、公司税的下调和政府经济干预的减少是主要影响因素。美国经济自由指数的得分保持不变,但在其它经济体更趋经济自由的情况下,其排名则从去年的第10位降至第13位。影响美国经济自由的负面因素主要有:证券监管的强化、反倾销贸易壁垒的增加、美元贬值造成的通货膨胀、以及政府支出的提高等(参见报告第389-391页)。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在最近五年的经济自由指数排名如表1所示。

表1. 各主要经济体的“经济自由指数”排位

年    份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中国香港 1 1 1 1 1
新加坡     2 2 2 2 2
卢森堡     3 4 3 4 5


美    国 13 10 6 4 5
日    本 39 38 35 35 14
中    国 112 128 127 121 114
印    度 118 121 119 121 133
俄罗斯 124 114 135 131 127
资料来源:2005 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 pp.9-12.

应该指出,香港之所以能够保持国际贸易中心、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和资讯中心的地位,无疑依赖于其经济高度自由的信念、制度和政策。“经济自由指数报告”将香港列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香港在经济自由方面的若干特征。然而,由于经济自由指数在基本理念、分析技术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这就使得它对香港经济自由的反映并不准确,没有全面揭示香港经济自由的实质。那么,什么是“经济自由指数”?它存在哪些问题呢?

何为“经济自由指数”?


 “经济自由指数”的设想,最初由美国传统基金会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提出,旨在编制一种能够系统地度量和比较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自由状况的经验指标。一九九五年,第一份经济自由指数报告面世,迄今已连续发布了11年,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成为某些政府、企业了解各国经济政策的参考指标之一。
经济自由指数的编制,总共涉及十类、五十个经济变量:贸易政策(包括关税、非关税壁垒和海关腐败三个变量),政府财政负担(包括税率和政府支出占GDP比例等三个变量),政府经济干预(包括政府消费占GDP比例、国有企业比重等四个变量),货币政策(通货膨胀率),资本流动和外国投资(涉及同外国直接投资有关的九个变量),银行与金融(包括政府对信贷额度的影响等五个变量),工资与价格(包括最低工资法和价格管制等五个变量),产权(包括司法独立性等七个变量),管制(涉及企业开业、官僚腐败等六个变量)和黑市(包括走私、黑市上的各类产品供给等七个变量)。
在指数编制的过程中,首先根据各相关变量,得到十个“子指数”的数值(它们同样介于1和5之间,越小表示越自由);然后,取这十个子指数的平均数,就得到了最终的经济自由指数。十个子指数的计算,前4个“子指数”涉及相应变量的定量分析和合成,后6个“子指数”则直接根据相应变量的表现,在五个(1,2,3,4,5)或九个(1,1.5,2,2.5,…5)数值中取一个数值。例如,政府财政负担指数的计算,首先是根据所得税边际最高税率、公司税边际最高税率和政府支出占GDP比例三个变量的大小,确定这三个变量的得分(是1,1.5…5等9个数中的一个),然后以25%、50%和25%为权数求它们的加权平均,即可得到财政负担指数的得分。
客观地讲,任何指数的编制都涉及大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计算,同时也面临诸多具体指标之间的艰难取舍。对于旨在对全球一百六十多个国家进行比较的经济自由指数来说,在指标选择、数据的可获得性方面更是存在诸多困难,也必然会面临许多不同意见甚至尖锐的批评。不过,我们在理解“经济自由指数”指数编制所面临困难的同时,也不得不遗憾地指出,该指数的编制存在许多不应该有的错误和偏差。纵观《报告》全文,不仅感觉其理论基础存在较大偏差,而且数据计算过于粗糙、计算方法亦欠科学,整个指数编制存在着严重的软肋(基本理念的偏差)和硬伤(技术层面的错误)。

“经济自由指数”的软肋
在任何指数背后,都有着支撑其指标体系和测度方法的基本理念或理论。经济自由指数背后的基本理念是:经济自由能够促进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能够促进经济增长。通览《2005年经济自由指数》报告,它始终把经济自由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力量,并认为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或地区就是经济最自由的地区。在这一点上,《报告》存在两大严重缺陷:其一,混淆了“自由”与“竞争”;其二,存在严重的“因果谬误”。
经济学中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表明,“完全竞争”能够保证帕累托最优的实现,即充分的市场竞争能够促进产品和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经济自由指数”关于经济自由和经济增长之间的逻辑,一方面混淆了“自由”和“竞争”在配置效率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混淆了“微观效率”和“宏观增长”之间的关系。
从微观效率的层面看,经济理论和经验研究已对“竞争”的重要性形成了共识,但一直没有发现有利于经济自由的明显证据。以外部性较强和规模效应明显的产业为例(多数产业具有这些属性),自由的市场竞争通常会导致“自然垄断”的形成;对于这些产业,适度的政府干预是维持市场竞争、改善资源配置效率的必要条件,完全的经济自由只会导致自然垄断、效率损失和社会不公正!从宏观经济的绩效看,完全的经济自由将加剧经济的波动性(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世界经济大萧条、九十年代的东南亚金融危机都是活生生的例子),适度的政府经济干预则是熨平经济波动、实现充分就业和社会公正的必要前提,这也是二战之后世界各国广泛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的原因(世界经济正是在这些经济干预中取得了更稳健的发展)。此外,尽管短期的经济波动不同于长期的经济增长,但如果不加干预的经济波动过于频繁、振幅过大,则很有可能超出经济体系的承受能力,导致经济增长基础的削弱甚至经济发展的一蹶不振!
同时,在“经济自由”和“经济增长”之间,《报告》也犯了休谟所批评的“因果谬误”。考虑这样一个经济体:没有现代产业、缺乏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多数人是文盲。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关税为零的经济自由政策,并且不存在任何经济干预政策和外资限制政策,那么,这种经济自由只会导致混乱和不公正,而该经济体绝没有产生快速经济增长的条件,其民众也不可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利益。实际上,经济自由必须以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经济发展能够为经济自由提供坚实的基础,事实上也能够促进经济自由的改善,而不是相反。《报告》把经济自由作为经济增长的原因,不仅是因果倒置,而且无视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历程(如西班牙主导世界经济时期的英国,采取的是近乎残酷的重商主义干预政策;英国主导世界经济时期的德国和美国,其贸易保护政策无与伦比)。鸦片战争之后的经济自由和对外开放,曾严重损害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中国具备一定经济发展基础和相对完整产业体系后的改革开放,则为中国赢来了经济增长的黄金时代。这些事实为经济自由和经济增长的逻辑关系、以及对《报告》的因果谬误,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正是由于基本理念的偏差,以及对经济理论和经济现实的忽视,使得“经济自由指数”的许多指标选择不当。例如,对于“政府经济干预”指标,它过于侧重国有企业的比重,而没有任何反映竞争或垄断程度的指标;同时,对于绝大多数指标,都对所有国家或地区一视同仁,而没有结合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对相应变量的权重予以调整。从指标和相应变量的选择来看,它几乎没有对“微观”和“宏观”、“短期”和“长期”做任何区别。

 

“经济自由指数”的硬伤


如果说,经济自由指数在基本理念方面的偏差,反映了编制者的价值取向而可以原谅,那么,他们在技术层面的错误则纯属不该,因为这不仅是很容易避免的错误,也是指数编制工作的最低要求。抛开每个指标的技术错误不谈,《报告》在数值选取和指数合成等基本问题上,也存在着严重缺陷。
在数值的选取上,绝大多数变量只有1至5之间的五个数值;同时,1和5毕竟是少数,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得分只有2、3和4三个数。这意味着,《报告》要用这三个数来区分161个国家或地区,这必然会赋予许多本质不同的经济体相同的得分。也就是说,依据这些变量所得到的指数,必然是“不敏感”的(变量值的一些变化不能在指数上反映出来),而“敏感性”则是构造任何指数的基本前提。
保证指数敏感性的方法有许多,联合国计划开发署(UNDP)《人类发展报告》的做法也许是最简单的改进方法。以政府支出占GDP的比例为例,“经济自由指数”直接把它分成9档(平均18个国家或地区有相同得分);如果按照UNDP的做法,则可以首先确定该比例在世界各经济体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然后以某经济体实际比例减去最小值为分子、以最大值减去最小值为分母,那么就可以得到准确度量每个经济体的敏感性指数。
在指数合成方面,“经济自由指数”也过于粗糙,不仅权数的选择有问题,而且在指标取值方面有太重的主观痕迹。在十个子指数合成总指数时,每个子指数的权数均为10%(由变量求子指数时,在权数方面也过于简单),《报告》的解释显然缺乏说服力。此外,尽管《报告》列出了50个变量,但在指数合成过程中却不见了不少变量的踪影(尤其是后六个子指数),给人故弄玄虚的感觉。
总之,编制具有国际可比性的“经济自由指数”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但现有的“经济自由指数”则过于粗糙和不严谨,因而其参考价值有限(尤其是在国际比较方面)。我们一方面期待它的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也要提醒人们:“经济自由指数”存在诸多缺陷,只可参考,不可全信!对于香港而言,既不要沾沾自喜于自由指数排名、也不要为指数得分的变动而不安,同时也应对诸多成功的经验保持自信,如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干预措施、维护汇率稳定的联汇制度、促进社会公平和贫困救助的福利制度等,因为它们是维护香港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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