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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田园诗》而一以贯之

  秦晖和苏文兄的《田园诗与狂想曲》再版了。

  秦晖现在可以说是“名满天下”(不止杜润老,在哈佛的弟子也向我提起)。他跟我学业不同,但“殊途同归”,我们仍有许多相同的地方。

  最近在网上,我因“地主”问题“孤军奋战”,一时“风声鹤唳”,大有“风雨欲来”之势。李零在《何枝可依》里引用一段名言说:中国将来的脊梁,一是“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这无疑是他自己;一是“敢单身鏖战的武人”——窃以为颇可自况。

  可是回想起来,我并不是一个人,与我“并肩作战”的,还有秦晖。

  我强调地主不能十成收租、主佃双方有一个“互动”(或使用新的说法,那是一个“和谐社会”),他则强调地主占地并不是很多,“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不在地主与农民之间(所谓“关中无地主”),论点虽然不同,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有人指出:高王凌2005年出版的《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大致论述了这样一个意思:“从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通过政权与学界的共谋”,夸大了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根据高先生研究,当时占人口5%的地主占有耕地不是60%-70%,而是40%以下。同时,实际发生的地租率不到50%,而是只有30%。因此,地租占农业产出比例不是30%(50%地租×60%土地)而是低于12%(30%地租×40%土地)。如果高先生的“研究”是真实准确的,那么地主对农民的剥削率实在是不算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闹那么大的革命,死了那么多人,确实是中国的一次灾难。

  对此,也有人反驳说:另外一些历史学家多年来有一种说法,中国皇权制度下的政府是地主阶级的代理人。对于这个说法,秦晖与我均给予了批驳。秦晖指出:正如“阶级”理论出自近代社会,“阶级代表”说本是近代代议政治下的行为逻辑。传统时代并无代议政治,统治者“提三尺剑,化家为国”,“某之产业,孰与仲多”,只知“家天下”,不知“阶级天下”。

  我在《租佃关系新论》中也讲了很多的例子,地主不能随意“增租夺佃”,在地主与佃农打官司的时候,政府并不是总站在地主一边。理论上,中国的儒家传统是强调“民本”“民贵君轻”的,并不是什么阶级本位——值得欣慰的是,现在博客里已有许多读者站出来,支持我们的研究,这在20年前,真是不敢想象,毕竟时代不一样了。

  我也曾经戏称我的研究是“农民欺负地主”(秦晖也曾这样形诸文字),为一二老辈学者不能容忍,说这是“立场问题”——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严重对立?难道把中国农民形容成“三孙子”,畏畏缩缩,任人宰割,就符合历史上农民的真实形象?那样认识,又是不是“立场”问题呢?——这不但涉及历史,还有将来:我们的农民,还有希望吗?

  对于中共的土地改革及其历史意义,我已有专文论及(“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1994),读者也可以参见《杜润生自述》的有关段落。在小书中我写道,无论我们对地租征收量和“地主阶级”的作用大小等问题持有什么看法,恐怕都不一定会影响对土地改革的认识。

  换句话说,所谓“土地问题”或“租佃问题”,并不一定是土地改革的核心。记得十年前有一次跟秦晖对话,就说到“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彼此一笑。

  秦晖不但在《田园诗与狂想曲》里提出了“关中无地主”,也提出了“地主与农民”的矛盾并非旧社会的“主要矛盾”。

  近期秦晖还在《绿叶》上就“中产阶级”问题撰文,说它可能又陷入“阶级分析”的思路;说所谓“中产阶级问题”在中国可能是一个“伪问题”;所谓“中产阶级”,既包括最穷的人,也包括最富的人,包括无产者,也包括资本家(加一句就是:既包括地主,也包括农民);他还不止一次地强调“公平”问题。足见在所有这些方面,秦晖从《田园诗》以来,都是“光明磊落”“一以贯之”的。而如今“一贯”已成为一个稀缺的美德。

  更可贵的是,在十几年时间里,秦晖一方面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著作,同时,高举着“公平”“公正”的大旗,成为了一个著名的“公共知识分子”。这是极令人敬佩和让我自叹不如的。

  秦晖不是一个“浪得虚名”的人(大陆这种人太多了),也不是一个只关心自己的学术成就,而不顾当下社会问题的人。就此而言,秦晖是我们中国知识分子的骄傲。

  《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秦晖、金雁著,语文出版社2010年1月。■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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