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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及其对策

    自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1974年提出“世界粮食安全”概念以来,国际上对这个概念的界定几经修订,但基本含义没有改变:第一,在生产层面,确保能生产出足够数量的符合需求的食物;第二,在供给层面,最大限度地稳定食物供应;第三,在需求层面,确保所有人都能获得食物。长期以来,中国是否存在粮食安全问题,一直存在争论。

    第一个问题:“18亿亩耕地红线”是怎么来的?

    粮食问题涉及到耕地面积、复种指数、水资源、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鼓励政策、科技进步、投入以及气候因素等等,80年代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成绩后总结了三句话:政策好,人努力,天帮忙。现在看来这三句话还不够,还必须有技术进步、投入等。中国到底需要多少粮食?科学院的一个结论是:到2010年和2030年,如果我国粮食完全自给,需要耕地数量分别为19.2亿亩和19.47亿。但是方案做出来之后就发现,这个耕地面积已经守不住了,于是就往后退:如果实现粮食95%自给,则2010年和2030年分别需要18.24亿亩和18.5亿亩耕地。

    第二个问题:在保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条件下,粮食产量能否满足国内需求?

    1996年,《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提出粮食自给率不低于95%,也就是净进口量不超过国内消费量的5%。我们所说的“粮食”(grain)的口径跟国外的“谷物”不一样,我们的“粮食”包括谷物、豆类和薯类。2009年我国净进口粮食4264.5万吨,其中大豆4220万吨,当年的粮食产量是53082万吨。如果我们把当年产量加上净进口量作为国内消费量,那么净进口量占国内消费量的比重是7.4%,已经超出了粮食白皮书提出的5%的标准。从2003年开始的六年间,我们每年的粮食总产量、播种面积、单产各方面都是保持增长的,2009年单产和人均占有量略有下降,但还基本保持这样一个水平,所以目前我们可以说是粮食基本自给。从2004年开始,我们的农产品由净出口变为净进口,2008年的农产品贸易逆差高达181亿美元。中国的农产品进入了一个逆差时代。

    另一方面,我国的水资源量约占世界水资源量的7%,干旱区和半干旱区占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而且我们的水资源分布是不均匀的,81%的水资源分布在仅占耕地面积36%的长江以南地区,也就是说,地多的地方水少、水多的地方地少。过去我们南方是“鱼米之乡”,但是现在南方很多良田都用来搞工业开发了,从过去的“南粮北运”变成现在的“北粮南运”,而北方又没有那么多水,所以就搞“南水北调”、打地下水等等,出现了资源配置倒置的情况。也因此,“保护18亿亩耕地”受到现在的粮食主产区的强烈反对。我们常说,中国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现在应该是中国用占世界8%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其中有1%的耕地资源是通过粮食的净进口从国外借用的。也就是说,在现行食品消费模式下,我们的食品安全在一定程度上是借助了国外的耕地和水资源。

    第三个问题:“弃油保粮”战略是否可行?

    由于国内耕地资源有限,粮油棉等争地矛盾更加突出,2004年到2007年粮油播种面积呈现出“此长彼消”的格局。粮食播种面积连续四年增加,合计增加近1亿亩,而油料面积连续四年减少,合计减少近3000万亩。这意味着粮食生产的扩大是以油料生产的缩小为代价的。而与此同时,中国的食用植物油消费量持续增长,2007年大豆进口达到3082万吨,食用植物油进口达839.7万吨。中国豆油、棕榈油和菜籽油的进口量皆位列世界第一。当前,我国大豆对外依存度为40%左右,食用植物油对外依存度超过60%。

    与谷物相比,豆类和薯类的土地密集程度更高,单位播种面积产量水平相对较低。所以实际上,我们是采取了“弃油保粮”的战略。按照目前的需求结构来说,进口大豆的观点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一定要警惕大量进口转基因大豆对国内大豆产业的危害,要注意保障国内主产区的大豆种植者和加工企业的发展,要通过技术创新和企业机制创新提高国产大豆的竞争力。

    第四个问题:如何看待外资进入中国农业的各个环节?

    除了油脂加工业之外,农机、种子等各方面都有外资进入。对于外资进入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所谓“鳄鱼效应”(吃掉国内产业),另一种是所谓“鲶鱼效应”(激活国内产业),争论非常厉害。我个人认为,现在这种开放的格局和形势恐怕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我们反对的不应该是外资,而是垄断,任何一种垄断,无论是外资企业的垄断,还是国内企业的垄断,都是不可取的。另外对于国内的企业,光靠保护是不够的,圈养是不行的,必须得放养,在市场竞争中激发活力,提高竞争力。

    我们现在的农业模式实际上就是资本支配劳动,农民处于从属地位,这和东亚模式有很大不同。东亚尤其是日本的做法是保护农民,让农民发展起来,成立自己的协会,组织起来跟公司抗衡,成为市场中的一股独立力量。所以,国家应该鼓励和支持以农产品生产为主业的专业种植、养殖农户组成农产品生产营销专业合作社,条件成熟时在更高层次组织合作社的联合社或协会。通过这种组织创新就能构建一个平台,使农民的专业合作社与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农产品供求及价格等方面协商对话、沟通信息,政府也就找到了进行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的“抓手”,最终建立起政府、企业与合作社之间的平等的伙伴关系,这将是保障中国粮食安全和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的重要制度安排。

    第五个问题:如何看待转基因农作物?

    这方面的重点是种子产业。我们在说外资进入农业各个环节的时候,其实要害还在于种子,因为种子是源头。所以,如何在开放态势下保护战略性农产品和战略性产业,这是一个重要问题。

    2009年11月27日,农业部批准了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这也让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批准主粮可进行转基因种植的国家”。而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明确表示,截至目前,经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委员会评审,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四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用途仅限于加工原料。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又有报道认为,公众混淆了生物安全证书和商业化这两个概念,生物安全证书并不意味着作物的直接商业化,在大规模的商业化之前,还需要有大规模的实地试验,这个过程至少需要五年时间。

    有一种观点认为:国际权威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无法表明转基因作物的现实危害,也不能提供有关潜在危害的证据,但是很多公众和环境组织仍然拒绝接受科学家们认为转基因对人类健康无害的结论,相反,一些有关转基因可能有害的研究一经发布就立刻引起广泛关注,尽管这些研究从来没有发表在科学家们普遍认可的权威刊物上。公众对转基因的抗议最终导致了一种典型观点,即认为转基因科学家是一个利益集团,推广转基因就是为了他们自己获益。

    我个人认为,在关于转基因的争论尚无定论时,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制定明确的具体的政策措施,着力培养我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物品种,包括非转基因作物品种,也包括转基因作物品种,避免出现外资用转基因技术来控制中国种子产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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