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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的兴起与转移:经济史札记

  经济发展成为政治最关心的问题,这是近代以来才有的现象。实际上,经济的增长,也是从工业革命以来才变得引人注目的。这是近代以来的历史完全区别于以前的历史的一个特点。

  古代历史是农业文明与游牧文明(或者海上游牧民,最著名的就是八世纪至十一世纪的北欧海盗)对抗的历史,无论在中国或欧洲皆是如此。游牧民族经常扮演侵略的角色,他们的迁徙许多都未被记载,只有当这种迁徙变成侵略的时候,他们才进入了历史。在古代,征服就是对财富的占有,这是征服者的目的,因此,入侵者往往被同化,这是因为如果不进行同化,他们就无法掌握财富,欧洲在蛮族入侵之后是如此,中国在南北朝时也是如此。但是近代以后,强权的方式变化了,这是因为财富与生产的方式都变化了。侵略的目的现在主要地不是为了抢夺财富,而是为了推销产品。因此,现在侵略者不再被同化,相反,为了要把产品推销出去,他们必须同化当地的社会结构。这就是西方兴起之后的世界历史。同时,财富现在不象古代一样用于装饰宫殿,而是用于扩大生产与改进设备,这样,就形成了两个循环,有如一条S形曲线,发达国家得到愈来愈大的市场,规模经济使得他们的成本愈来愈低,同时投资又使他们的生产愈来愈发达,他们就不断向S形的上端移动,而不发达国家由于一开始就处在高成本的生产阶段(任何懂得规模经济或盈亏分析的人都能理解这一点),并且在一开始缺乏资金来承担损失,这就使他们不断向S形的下端移动。这样的循环,就是造成全球分裂成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原因。这种分裂直到今日都无法弥合。

  在一个落后的依赖外国产品的国家,如果依赖自由市场,那么,最终的结果是谁都不会投资,社会被“锁定”,这是可以用现代的经济学去解释的(只要理解外部效应与规模经济即可解释),只不过,现在更多的研究是用历史来说明理论,而还很少用理论去说明历史而已。因此,如果没有一个国家权力来承担最初投资由于市场太小而带来的损失,如果没有一个国家权力对相关产业进行同时投资(经济理论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在相关产业同时进行投资,那么,将不会有任何投资进行,而要在相关产业同时进行投资,依靠自由市场是做不到的,这就是所谓“大推动”(big push)理论),那么落后国家就会继续锁定在落后的状况,无法进行工业化。这些理论在发展经济学的文献中是可以找到的。这一事实可以说明何以在中国与俄国最终会实现集权主义的革命,现在一些自由主义者只是用“道德僻”的观点去看历史,不过显示对历史的无知而已。

  解释经济增长的另一个角度是从激励的角度去看的,也就是说,从“产权”的角度去看。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 C. North)和罗伯斯.托马斯(Robert Thowmas)合著的《西方的兴起》是这种努力的一个杰出例子。在这本书中,作者断言:“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而什么是有效率呢?作者说:“就是要安排与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所谓社会收益率,就是社会(也包括这个个人)从这一活动中得到的全部净收益,而个人收益率则是个人所付出的成本与收益的比较。这个定义的含义实际就是,必须减少其它人不经他同意而从他的活动中得益的情况。换句话说,只有存在这样的激励,个人才会去从事创造或者承担风险进行投资,这样才有经济增长。其实相似的思想已经包含在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里面了:人们追求自己利益的努力最终会促进整个社会的福利。诺思在国内被称为“制度经济史”学派的代表,这是说他用制度差别去解释历史,但就他的自我评价而言,他可能愿意被更广泛地称为“新经济史学派”,他的主张是必须应用现代的最新的经济理论去解释历史,产权制度的理论不过是他使用的理论,其实,其它理论也一定可以有同样的用途。他的观点实在是一个非常有远见卓识的观点,可惜,中国人现在还很少用这种方法去研究自己的经济史。在他的这本书中,主要涉及的历史事实只到十八世纪的开端,他解释了近代前期欧洲的竞争的结果:为什么西班牙与法国失败了,而荷兰与英国成功了。

  其实,在1841年,德国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既是从历史研究中去建立经济理论,同时也可以说用理论去解释历史的。他后来被称为“历史主义”学派,这是从他研究的方法去描述的。另一种描述方法则把他称为“国家主义”学派,这是从他的结论去描述的,他反对的是当时被视为真理的自由贸易理论(可以李嘉图为代表),称之为“世界主义”理论,他认为只有当各国处于相似水平的时候“自由贸易对所有国家都有利”(这正是李嘉图的著名结论)才是正确的,而对于德国当时的情况来说,却不能实行自由贸易,而必须实行适当的保护主义。他的理论不但对德国十九世纪的政策有很大影响,并且对马克思也有一定影响,因为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在某些方面也可以说是“历史主义”的,他的模型并不是抽象的,而是用来解释资本主义的发展的。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因为对资本主义的攻击,一直被视为一种“意识形态”,被简单地归为“规范经济学”(比如在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之中),但是,现在被奉为新理论的所谓“制度分析”难道不是应当说最早出现在马克思的分析里面吗?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与技术进步的历史作用的认识要超越他的同时代人很多年。我相信,人们将来还会从他的经济思想中得到很多启示。

  我们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很多经济“奇迹”,如日本奇迹,新加坡奇迹等等,但是,近代史上最早两个奇迹却应当说是英国奇迹与德国奇迹。在欧洲,最先强大起来的是西班牙与葡萄牙,这就是被称为“伊比利亚阶段”的十六世纪,这是因为他们是最先开辟海外航路、最早占据美洲的国家,海外贸易带来的巨大财富使他们成为当时欧洲最发达的国家。但它们的衰落如此迅速,甚至可以说如此不可挽回,这是什么原因呢?经济史家一直对此很感兴趣。在诺思的书中从产权制度的角度去解释。但我们也可以凭观察看到:他们的扩张(至少从事后的观点来看)实际仍是古代方式的,也就是他们只是抢夺财富者,而他们的暴富又正使他们不必对自己的社会结构进行变革,一当新的方式在西北欧发展起来的时候,他们就落后了,这种新方式,从根本上说就是产权制度的变化,这些制度变化促成了产业革命,最终产生了近代的扩张方式,就是以英国为代表的扩张方式。

  德意志帝国的迅速工业化,这是近代史中另一个奇迹。如果说,英国的兴起可以说是自由主义的结果的话,那么德国的兴起则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政府的政策,它是近代第一个成功赶超的例子,也可以说是利用政府行为刺激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有了计划经济的一些特点)的最早的例子,发展经济学中所谓“大推动”(big push)的理论正是从对德国统一(1871年)以后的历史的研究中得出来的。实际上,也是这些历史的差别造成了法律制度与银行制度上英美方式与大陆方式的差别,在法律上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美国的情况较为复杂)的差别,而在银行制度上,则是大银行制度与证券市场制度的差别。

  如果说发展已经成为近代以来世界经济历史的特点的话,那么,在近代以前,中国的经济史则显示出循环的模式。其所以如此是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变化。中国古代历史不同于欧洲的一点是中央政府拥有征税的全权,并且通过官僚体系来征税,而土地所有权在各朝代的变化总是由分散走向集中。在开支这方面,由于政府拥有收税的全权,因此,支出是越来越大的。在收入这方面,由于它是通过官僚体系来收税,采用一种“逐级承包”的方式,而很多官僚同时就是土地所有者,因此,即使在唐朝实行“两税制”开始完全以土地数目为税基以后,情况仍然是:大地产拥有者往往能够避开税赋。这样造成的情况就是:愈来愈多的税加在愈来愈少的土地上。这就是导致各王朝衰落的“流民”问题的根源以及使各王朝都无法避开这一问题的原因。这种循环周而复始,一再出现。

  中国经济史上另一个最受关注的问题是:为什么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没有在中国出现?这必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但是,到现在为止还很少看到使用现代经济理论(诸如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甚至博弈论等等)去进行分析的研究,我以为,这是急需填补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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