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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少林影响力的来源


上一篇分析了一下少林领袖群伦的原因,这个原因是他的内隐知识和势力外延。写的的时候,没怎么看书,亏得朋友给我提供了一个外延的实例。天龙中阿朱道:“武林之中,单是一句话便能调动数万人众的,以前有丐帮帮主。嗯,少林弟子遍天下,少林派掌门方丈一句话,那也能调动数万人众……”这句话颇让我吃了一惊,无他,在我想像中这少林方丈如果能调动数万人,少林中其他大和尚,中和尚,小和尚在江湖上也各有交情,都把这个关系运作起来,要调动他五六万人也是可能的。这一来就引发了我研究少林这份影响力的来源的兴趣了。要知道单凭师承关系要调动他们在危急存亡的时候给少林卖命多少总有些靠不住,其间必有厉害关系者。

那么这个是什么厉害关系?可以肯定少林和这些人或门派之间必然有一条利益输送的产业链,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这些人才会给少林卖命。未说这条产业链前先买个关子,说一下天龙里一场笔墨官司。

事实上武林中的名门正派多属打着维护正义的武术研究机构,类似于现今不同专业的高等院校,毕业后有的人便可投入到民间的帮会组织中去,比如像丐帮这样的行业工会。作为学术研究机构对保护知识产权问题(本派的武功)是看的很重要的,倘若秘密泄露了--像少林的七十二绝技,那么结果会如玄慈所想“不出一月,江湖上少不免传得沸沸扬扬,天下皆知,少林寺再不能领袖武林。”一般来说,一旦发生侵权纠纷,江湖上多数并不诉诸法律,而是采用用暴力手段解决--暴力本来就是江湖社会的逻辑。《笑傲江湖》中劳德诺说到自己偷看青城派练剑,知道触犯大忌,“吓得面无人色。”《倚天屠龙记》中苏习之偷看了昆仑派武功,被昆仑派弟子詹春奉命千里追杀。唯一的一次例外是天龙里,波罗星偷学了少林绝技,这一次事件是采用和平的近乎法律的手段解决的。当然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以中国败诉告终,但这并无损此次事件成为国际上就知识产权立法的经典案例,并被各大法学院争相研究。

所谓知识产权泛指一组无形的独立财产权利,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外观设计权、植物品种保护权及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权。到了武术研究机构手上当然是指某指定门派指定绝技的专利权。关于少林的这场专利权官司,一开始少林就已经不占赢面。少林一直宣称其武功来自达摩,那么少林其实并不拥有来自天竺的七十二绝技减三的专利权。好在天竺双星也证明不了自己就是七十二绝技减三的专利持有人,这两方是海军斗水兵--水斗水,这场官司才打的起来。

不过这场官司少林还是输了,主要是他把一场盗窃的刑事案打成了知识产权的民事案,而且还要是专利权的案子。说来可悲,波罗星同学偷学武功,好偷学不偷学,竟然偷学路子和天竺武功不一样的那三种。君不见郭二小姐就是武功路子和父母不合学不了九阴真经的吗?怎么单挑这三种没用的来学?连学三种都是和自己武功路子不同的,概率是1/(72×71×70)超过三十五万分之一,这样一个低概率事件,让我们可以阴谋一把。估计是清洁工故意摆出来让他偷学的,好等到时候抓现行。

如果是盗窃的刑事案只需要有他偷盗的人证物证即可,其实当时抓到了,让他写个供词就够了,少林里竟然没把这当一回事。时过境迁盗窃案成了专利权的侵权案。为了证明自己的发明,少林被迫要拿出自己的发明稿,向神山彻底透露涉及的发明详情,这一点后来成为侵权官司的例行公事,可见这一案件的影响和其深远。接下来的事那是法庭上控辩双方的表演了,谁的表演精彩谁就能赢,那已经不是本文探讨的范围了,总之少林是输了。不过少林还是没到,主要是清洁工在七十二绝技了夹带私货,说每学一种武功要有一种相应的佛法化解。这个摆明了捆绑销售,公平法就是对付这种的。而且如果武功佛法相对应,那么张掖大佛寺藏经殿藏有一部明代佛经。共计6361卷,分作636函,总数达1621部,这样看是不是少林起码有上千种绝技?少林和尚真是败家,达摩老祖传下上千种绝技,到了宋朝就剩七十二减三了!达摩老祖是禅宗的,讲的是“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不立文字,教外别传。”既然不立文字,那有佛经可读?这事要不就是达摩存心靠害,要么就是清洁工在里面夹带了私货,就像微软在视窗了加了正版验证一样。达摩似乎没有靠害的必要,所以清洁工这个人很有问题,即使不是夹带私货的始作俑者,也是知情人之一。

但是清洁工这一夹带私货对少林后来的发展很有帮助,经过这个验证程序,大家为了继续使用又不会走火入魔只好跟在少林的后面屁颠屁颠的了。从此之后各小武术研究机构想要利用少林的名称在外面混饭吃,必须先得到少林认可,才能拥有少林武功的版权。从此少林的专利权得到充分的保障,这个私货类似1624年英国颁布了《垄断法规》,它从法律上确定专利权这种无形资产的产权,极大地推动了技术创新活动,使英国成为当时世界上工商业最发达的国家。同样的私货也推动了少林的技术创新,终于石破天惊,倚天里一下子冒出九阳真经这部绝世经典。毕竟九阴只造就了郭杨两侠,而九阳则附带产生武当峨嵋两派。当然这个属于非意图性结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不在本文讨论范围。

反正嘛专利权得到了保障,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就是把专利事业进行到底。其实从达摩到少林起,少林就开始创造这么一个天下武功出少林的形象,在自然竞争下少林的品牌终于得到市场的认可。于是少林的武功品牌被各个门派或游行或无意的使用着。开始的时候少林为了打开市场,明目张胆的纵容盗用盗版(除了易筋经),逍遥派和慕容家族就是这样取得不少少林武功的。天竺双星事件之前一条授权使用少林武功的利益链条已经形成,少林不仅自己开发产品(般若掌、大金刚拳法、摩诃指),他也让别人贴他的标签(如仙霞派,渤海派)。这样一来很多门派都贴上少林的标志,类似贴在电脑上的英特尔奔腾或微软视窗。贴标者固然得到少林认证的好处,少林也相应的加强了本身在江湖上的影响力。少林已经把武术研究变成一种授权的链条,和其他门派形成一种互依赖的版权产业,相互之间是相互依赖的,就是你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你。最主要的是武林中少林始终是第一大派。其地位之稳固高手之多哪派也比不了。因此可以建立一个网状的利益共同体,其核心即少林本院。比如都大锦一旦遇事,少林本院便会派高手增援。一般来说这种增援也是有效的。都大锦这个级别能得罪的人,三圆联手基本足以摆平,包括殷素素倘若出来动手也是一样。张翠山赢的都不轻松。少林的各支系在江湖上发展,同时受本院的支援和保护,一旦有事则回援本院。双星事件让少林明白市场扩张和产权保护的发展不成比例,终于借这个时候把产权专家--我们的老清洁工推出台面,开始收缩和整顿授权市场。想想当时的天下武林中人才有多少,少林“方丈”的利益攸关者(stakeholder)竟有数万之众,则少林的利益攸关者必然更多,起码也得超过武林总人数的一半,可是到了飞狐外传少林才只不过拥有天下武林三分之一的人作为利益攸关者。也正因为他们和少林的利益攸关,所以在少林遇上问题时他们才会一拥而上,排除万难,不怕牺牲,去争取最后的胜利! 

本文来自: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论坛(http://bbs.efnchina.com) 详细出处参考:http://bbs.efnchina.com/dispbbs.asp?boardid=92568&ID=40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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