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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要调控 更要调整调控

  在现今房价上涨过快时,政府却出奇地沉默,也许正是到了对调控本身反思的时刻。中央政府2004年以来,动员了9个部委和各地方政府,启动了税收、土地、金融、行政四大手段对房价进行调控。无论从政策使用的力度还是广度上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都是空前的。但在这种既有明确政策导向,又有政绩压力的调控政策下,近几年房价似乎陷入“越调控、越上涨”的怪圈。

  今年以来,全国房价更是出现了普涨的格局。中国人民银行8月8日发布的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认为,房地产价格又出现了加快上涨势头,部分城市价格涨幅依然较高。6月份,70个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1%,涨幅比上月高0.7个百分点。其中,深圳已连续17个月同比涨幅超过10%,其中2007年6月份达15.9%;北京已连续14个月同比涨幅超过8%,其中6月份达9.5%。新一轮的房价上涨周期呼之欲出。


  在股票市场,人们“用手投票”,也表现出对房地产行业的看好,房地产股成为近期市场中涨幅最大的一个板块,几乎是在一片指责声中万科一个月上涨了70%。但在这个社会舆论对房价上升过快反应强烈的关键时期,政府却出奇地沉默。建设部抵达深圳调研房地产市场情况,最终不了了之,传闻中的提高房贷首付等进一步的集中调控政策也并未出台。


  笔者认为,在当前房价居高不下、房贷急剧膨胀的情况下,如果不对有关调控政策进行反思和调整,很有可能将风险引向金融市场,近期愈益扩大的美国次级房贷危机正是一个警钟。


  对房地产调控的失当之处首先在于将“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住房价格上涨过快”这两个本身相对立的问题作为调控的主要对象,在既降低供给的情况下,又想控制价格,何其难也?


  而且将房价上涨本身作为调控对象也失之简单。直接价格导向的政策极易影响大众的消费、投资行为,价格变化未必会遵政府所望,使政府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导致中国当前房价上涨的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基础是人口周期、经济发展阶段导致的住宅真实需求与城市土地资源有限性的矛盾。最近政府有关方面也对此轮房价上涨作出了某些解释。7月底,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的《对话》节目专访时表示:房价上涨的趋势有一种全球性的特征,不只是中国一家上涨。而中国人民银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认为,住房需求较快增长在中国当前发展阶段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在这种存在内在上涨动力的大背景下,“上涨过快”本身没有明确的标准,也就很难评价调控政策的成效,导致人们对房地产调控失去信心从而更加改变对房价的预期,最终助推房价。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中的具体手段也值得认真反思。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土地、金融政策,而这些政策多半从抑制投资和交易入手,这种减少供给的调控不符合经济规律,和调控目标完全相悖。无论是2006年8月发改委等部门下发的清理1亿元项目通知还是广州市推出了“广七条”都无法真正影响市场的长期趋势。

    调控政策出现问题并不可怕,但更重要的是要及时对政策进行调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说,“什么是有效的制度框架?人们为实现某种目标功能而建立制度,如果由此得出的结果不符合初衷,我们就要修改制度,直至制度能够产生出我们想要的结果。有时我们做对了。有时我们由最初的认识不全面,到修改游戏规则,最终使其得到改善。”


  史传大禹从填堵筑堤到疏通引导最终治理水患,这正是对手段调整的结果。面对当前资产价格全面上涨的严峻形势,政府不但不宜加大房价调控的实施力度,也不应急于推出新的价格导向的调控政策,更要注意调整近年来房产调控政策的失当之处。我们也已欣喜地看到,政府对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关注和投入正在提高,但更希望在整个调控的思路上有所变化:要调控,更要调整调控。这正是提高执政能力的一个具体表现。
 
《新经济周刊》 2007年第21期

 
参阅:http://bbs.efnchina.com/dispbbs.asp?boardID=92531&ID=39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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