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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现象学通论》读书笔记

《纯粹现象学通论》(李幼蒸译.商务.1997)阅读笔记(摘录、疑问、感想、花絮)
每天读一点,每天做一点笔记,望先学者指点。


[中译者序、编辑前言略]


导论(pp.42—47)

纯粹现象学是一门本质上全新的科学。

心理学是一门经验的科学。

1.心理学是一门关于事实,关于休谟意义上的matters of fact(事实)的科学。

2.心理学是一门关于各种实在的科学。

与此相反,纯粹的或先验的现象学将不是作为事实的科学,而是作为本质的科学(作为“艾多斯”科学)被确立;作为这样一门科学,它将专门确立无关于“事实”的“本质”知识。这种从心理学现象向“本质”的还原,或就判断思想来说,从事实的(“经验的”)一般性向“本质的”一般性的有关还原就是本质的还原。

其次,先验现象学的现象将被描述为非实在的。其他的还原,特别是先验的还原,从赋予心理现象以实在性的以及由此赋予它们实在“世界”中的地位的东西,“纯化”了心理现象。我们的现象学不应当是一门关于实在现象的本质科学,而应当是一门关于被先验还原了的现象的本质科学。


……事实和本质,实在和非实在。这两组对立取代了通常的实在和观念之间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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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陶 如何理解本质还原与先验还原以及其他的还原之间的关系呢?我查阅了《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倪梁康,三联,1999),有关条目如下:
1.还原
2.本质还原
3.现象学还原
4.现象学—心理学的还原
5.原真还原
6.唯我论还原
7.先验还原

摘录如下(《通释》pp.390—399):

1.还原 自胡塞尔在1913年公开完成向先验现象学的突破之后,“还原”便成为他的现象学方法论的一个核心概念。……经验主义也用“还原”概念来要求回溯到关于“直接被给予之物”或“直接经验”以及关于它们的概念与陈述之上。……这个概念的语义本身都一方面意味着对某些事物(非本质性的事物)的排斥,另一方面则表明向某些事物(本质性的事物)的回归。胡塞尔也是在上述基本意义上使用“还原”概念。这个概念与现象学运动的共同口号“面对事实本身”以及胡塞尔现象学的“无前提性原则”是一致的。以后的海德格尔也是在这个意义上理解现象学的方法:它是一种现象学的看,同时又是一种不看,即不去使用未经检验的哲学认识。

2.本质还原 “本质还原”在胡塞尔现象学中是在方法上得到保证的本质直观过程。它的目的在于把握作为“本质”的先天。与对经验普遍性的经验一样,本质还原也以单个事物为出发点。与前者不同的是,本质还原摆脱众多个体的事实性出现(经验变更)。它在现象学悬搁的范围内以一个作为范例而被设定的现实的或想象的个体对象为出发点,并且在自由的、想象的变更中制作出对普遍性的把握来说必要的杂多性。这个范例从一开始就被看作无限多可能变项中的一个变项。以想象的方式而制作出的杂多变项(本质变更)是本质还原的第一步。而本质还原的第二步在于,关注这个被制作出的变项杂多性之整体。对这个杂多性的坚持会导致一种递推的相合性,在这种相合性中,所有变项都显现为相互间的变化。在某些规定性方面,它们之间又相互区别开来。本质还原的第三步仅仅在于,使那些在所有变更中都保持不变的规定性的总和作为所有变项的必然内涵,即作为本质而被直观到。在这个本质中并不蕴涵着一个本质的事实个体,因为这种使本质把握得以可能的变更是在想象中进行的。本质是纯粹的可能性,它同时也意味着本质必然性。
补充:胡塞尔的“本质还原”概念通常被看作是“本质直观”或“观念化”的同义词。但就术语的使用范围而言,胡塞尔本人将确切意义上的“本质还原”定义为一种“从心理学的现象向纯粹‘本质’,或者说,在判断思维中从事实性的(‘经验的’)一般性向‘本质’一般性”的还原。根据胡塞尔的这一定义,“本质还原”的表述应当是一个比“本质直观”表述更为广泛的概念:它不但可以是指“本质还原”,而且也可以意味着“本质判断”。更确切地说,通过“本质还原”所获得的不仅仅是与本质直观有关系并构造成其相关项的一般对象或一般事实,而且也可以是与本质判断有关并构成其相关项的普遍事态。

3.现象学还原 “现象学还原”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中心方法概念,但他是在双重的含义上使用这个概念:1) 与“现象学悬搁”同义; 2)与“先验还原”同义。舍勒接受了这个概念,但却在另一种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现象学还原”在他那里意味着“不顾及对实在系数之特殊性的所有设定(信仰和非信仰)”,就这一点而言,它与胡塞尔的“现象学悬搁”概念接近。但“现象学悬搁”在胡塞尔那里还具有以纯粹意识为课题的意义,而“现象学还原”在舍勒那里则是对被给予之物的纯粹如此存在(本质)的把握。因此,“现象学还原”对舍勒来说意味着本质直观的方法。

4.现象学—心理学的还原 胡塞尔自1920年代起一再讨论现象学还原所要达到的“两方面的纯粹化”或“两方面的纯粹性”问题。这里所说的“两方面”分别是指“现象学—心理学的还原”和“先验现象学的还原”(先验还原),它们意味着在双重的方向上进行对存在设定、对存在之物之意指的“排斥”和“判为无效”;这两种还原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一种普遍的悬搁,它们都意味着排斥世界和关于世界的信仰,还原到纯粹意识体验上去。
但是,在“现象学—心理学的还原”与“先验现象学的还原”仍然存在着本质区别。这个区别首先在于,“先验现象学的还原”是“一种绝对的并且彻底纯粹的无兴趣性”,而“现象学—心理学的还原”只是一种“相对的无兴趣性”,它不是对世界的彻底排斥,它最终还是建立在普遍的世界信仰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进行了这个还原之后,世界信仰仍然在暗中起作用,因为现象学的心理学家最后还是将他的研究对象理解为是“他的”或者“人的”心理。我们因此可以确定在先验还原和心理学还原之间的第一个原则区别,即先验现象学家可以将“先验纯粹的主体性”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而现象学的心理学家只能以“心理纯粹的主体性”为研究课题。
其次,在“现象学—心理学还原”与“先验现象学的还原”之间的第二个原则区别与方法有关:“先验现象学还原”虽然也和“现象学—心理学还原”一样,被胡塞尔称之为“通道方法”,但它与后者又是不同的:它不仅开辟了一条通向一个特定领域的道路,而且它还意味着一种新的习性的形成以及对这个习性的坚持,这个习性与心理学,包括现象学的心理学以及现象学—心理学的还原所具有的自然观点习性是在彻底的意义上不相同的。被胡塞尔称为新习性或新观点的“先验现象学习性”首先是通过它的构造特征而区别于自然习性。换言之,对于具有先验习性的现象学家来说,“作为现存有效的判断基础的世界万物”的“完全不存在”并不意味着“世界万物”的完全消失;毋宁说,这种“完全不存在”是指对世界万物之存在的重新发现,即发现它们只是在意识中被构造出来的东西。简言之,现象学的心理学还原将对象(客体)的客体性置而不论,并且同时将目光集中在主体性上;而与此不同的是,先验现象学家则试图将客体解释成为一种在先验的主体性中被构造出来的产物。
在以上意义上可以说:“现象学—心理学还原”与“先验现象学的还原”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后者是对前者的彻底化。具体地说,在对自然的世界意识的置疑问题上,“现象学—心理学的还原”没有能达到也不需要达到“先验现象学还原”所达到的那种彻底性,它是独立的,同时又可以构成“先验现象学还原”的前阶段。

5.原真还原 “原真还原”是胡塞尔中后期在交互主体性现象学中提出的一个方法概念。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的论证方案中从一开始便包含着主体复数化的问题的内在发生问题,因此,先验现象学显然面临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但只有在这个问题得到回答以后,现象学才能将其“唯我论”的开端发展成为对我们的知识的可能性和形态的理解,一种有能力满足哲学的大全要求的理解。
胡塞尔对“交互主体性”及其先验功能问题的分析和解答首先从“原真还原”或“抽象还原”开始。这种“原真还原”与胡塞尔通常所说的“先验还原”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胡塞尔自己将它称作“一种特殊的课题悬搁”。撇开“原真还原”所强调的还原之重点不论,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在对笛卡儿道路上的“先验还原”的重复,它们都最终回溯到并依据于对“原本意识”和“非原本意识”的划分。
所谓“原真还原”,是指还原到本己自我的最原初、最本己的领域中去。它的基本特征在于:“为了正确地进行操作,在方法上的第一个要求是:我们首先在先验的普遍领域中进行一项特殊的悬搁。我们现在将所有可疑地东西从我们的课题范围中排除出去,这就是说,我们不去考虑所有那些与陌生主体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意向性地构造成就,而是将范围限制在这样一些现时的和可能的意向性的总体联系上,在这些意向性中,自我是在它的本己性之中构造出自身,构造出与它不可分割的即属于它的本己性的综合统一。”简言之,胡塞尔对这个还原的理解是排除所有那些在先验构造中对我来说陌生的东西,还原到我的先验本己领域上去;在这里,被排除的是对我而言的“陌生之物”,被保留下来的则是对我而言的“本己之物”。一个先验的单子主体(先验本我论)因而是胡塞尔为先验交互主体分析所设定的一个阿基米德点;换言之,它是一个先验的“鲁滨逊”连同其体验视域,这个鲁滨逊从未听说过其他的主体和其他的主体对于世界的看法。其他的主体和其他主体对于世界的看法对于这个本己自我来说是陌生的,也是可疑的,它们在还原的过程中作为不确然的东西而遭到排斥,它们在先验交互主体性的分析中不能成为前提,不能受到任何方式的运用。
这个阿基米德点类似于笛卡儿意义上的“我思”;但在原真还原中被强调的是相对于他人及其世界的排斥。对这个点的把握意味着一个开端,在这里,本己之物和陌生之物、内在之物和超越之物、原本之物和非原本之物得到划分。从这个点出发,这个单子主体在本己的、内在的体验领域中借助意向功能而超越出这个领域,构造出他人或其他主体,并进一步构造出对于这个主体和其他主体来说共同的社会世界、精神世界、文化世界以及如此等等。

6.唯我论还原 胡塞尔在《笛卡儿的沉思》中并没有涉及“唯我论还原”,但通过“原真还原”而达到的所谓“原真领域”在那里明显具有双重含义。胡塞尔在其手稿中将这两层含义区分为“唯我论领域”和“原真领域”,并因此也将“唯我论还原”区别于“原真还原”:“经过唯我论还原的世界不能被混同于原真世界,或者,唯我论还原不能被混同于原真还原。因为原真还原是将我从经验上视为有效的世界的那一部分还原到我原本经验到并原本可经验到的世界的那一部分去。由此,我将我自己还原到我的原真自我上去,它是我的具体自我的层次。我的所有同感的经验体验都属于原真之物,但在其中哪怕视合理地被经验到的他人则不属于原真之物”。概括地说,“唯我论还原”所回溯到的领域较之于“原真领域”更为狭窄:在原真领域中虽然不存在他人,但已包含着同感的动机,而在“唯我论领域”中则只有自然客体、空间事物,包括他人和本己的物理躯体,它们在这个层次上都还不具有交互主体的意义。

7.先验还原 胡塞尔一生都在努力对“先验还原”这个概念作出充足的本质规定。在严格意义上的“先验还原”概念标志着通向先验主体性的方法通道。在胡塞尔的哲学发展过程中,我们原则上可以划分出两种对还原的理解:1) 胡塞尔首先将还原的概念作为“认识论上的还原”或“现象学的还原”,与“现象学的悬搁”完全同义地加以使用; 2)由于胡塞尔明察到,这种悬搁虽然使纯粹意识领域地开辟成为可能,但这个领域并不必然具有先验主体性地意义,因此,胡塞尔从这个时候起就将严格意义上的先验还原与先验悬搁或现象学悬搁区分开来。后者使一门纯粹的现象学心理学得以可能,就此而言,悬搁又被称作现象学—心理学的还原。
先验还原作为通向先验主体性的通道首先以对现象学悬搁的彻底化为前提。这种彻底化不仅延伸到纯粹意识的所有视域隐含上,而且也延伸到意识的“世界化的(世间的)自身统觉”上,或者相关地说,延伸到“世界的基地有效性”之上。这时,先验还原就是一种彻底的转释,即把纯粹意识的“无基地化了的”内部性理解为先验的主体性。通过这种方式,至此为止由世界基地和世间的自身统觉所承载的纯粹意识才成为世界的构造性起源。先验还原由此而使严格意义上的先验经验得以可能,这种先验经验的展开作为先验主体性的自身认识就是先验(静态的和发生的)构造的理论。
 
其实接触现象学是老早以前的事情了,可惜读书不认真,至今只停留在“闲谈”的水平。痛心。希望这次能认真读完这本书。文字都是摘抄的。
 
第一编 本质和本质认识
第一章 事实和本质

1. 自然认识和经验

1.1自然认识以经验开始,并始终存在于经验之内。按照我们称作“自然的”理论态度的那种理论态度,可能研究的全体视野可用一个词来表示:世界。因而,以这种原初态度为根据的全部科学即关于世界的各种科学……

1.2与每一种科学相对应的有作为其研究领域的对象域;而与它的一切知识,在此即与它的一切正确陈述相对应的有作为保证其合法性基础主要源泉的一些直观,按照这些直观,属于该领域中的对象变为自身所与的存在,而且至少其中有一部分变为原初所与的存在。第一位的、“自然的”认识领域以及该领域中一切科学的这种给予的直观,即自然的经验;而原初给予的经验就是知觉……

1.3 世界是关于可能经验和经验性认识的对象的综合,是关于那些根据实际经验在正确理论思维中可认识的对象的总和。……关于世界的科学,亦即持自然态度的科学……都是所谓在某种意义上的自然科学,即关于物质自然的科学。同样,一切所谓的精神科学也属此类……

————————————
陶陶 我觉得其中1.2颇能给人启发。让我想到海德格尔的《现象学与神学》中的某些文字:

科学是为被揭示状态本身之故对某个向来自足的存在者领域或者存在领域的有所论证的揭示。按其对象的实事特征和存在方式,每个对象领域都具有某中独特的可能的揭示、证明、论证的方式,以及如此这般形成的知识的概念构造方式。倘若把科学理解为此在的一种可能性,那么根据这种一般科学的观念就可以表明:科学必然具有两种基本可能性,即关于存在者的各门科学(存在状态上的各门科学)和关于存在的这一门科学(存在论上的科学,亦即哲学)。存在状态上的科学向来把某个现成的存在者当作课题,这个现成的存在者总是已经以某种方式在科学的揭示之前被揭示出来了。关于某个现成存在者的科学,即关于某个实在的科学,我们称之为实证科学。它的特征在于:把被它当作课题的东西对象化,这种对象化的方向,作为对这一存在者的既存的前科学态度的一种继续,直指存在者。与之相反,关于存在的科学,即存在论,原则上需要调整那种以存在者为标的的目光:从存在者转向存在;而恰恰在那里,存在者还被保持在目光中——当然,这是对一种已经改弦易辙的态度来说的。关于这种调整的方法特征,我在此不拟深究。在现实的或者可能的关于存在者的科学的区域内,亦即在实证科学的区域内,按照一门科学借以定向于某个存在者领域的当下联系来看,各门具体的实证科学之间只存在这某种相对的区别。相反地,每一门实证科学于哲学地区别就不是相对的,而是绝对的。
(《现象学与神学》,载于《海德格尔与有限性思想》,华夏,2002,p3)

陶陶 海德格尔的论断是“神学是一门实证科学,作为这样一门实证科学,神学便与哲学绝对地区分开来。”我们能把海德格尔的这段话当作胡塞尔的这段话的合理延伸吗?胡塞尔那里讲的是“自然科学”,这个自然科学对应的是“自然态度”。海德格尔这里讲的是“实证科学”,这个实证科学对应的是“对象化”。那么,对于上帝的言谈似乎只要还处在自然态度之下,只要把上帝对象化,而且这种言谈具有系统的严格性,那么,神学似乎也很可以归入胡塞尔的“自然科学”和海德格尔的“实证科学”的名号下。

下面还有海德格尔关于一门科学的实证性的看法:

一)一般地,一个已经以某种方式被揭示出来的存在者在某各范围内是现成的,成为理论的对象化和探究活动地可能课题。

(二)这个现成的实在在某种特定的前科学的与存在者的通达和交道方式中是可发现的;在此交道方式中,这以领域的特殊的实际特性和有关存在者的存在方式已经显示出来,亦即说,已经在所有理论把握面前显示出来,经管是不明确地和未经意识地被揭示出来的。

(三)科学的实证性还包括这样一点:就连这种前科学的对现成存在者(自然、历史、经济、空间、数量)的行为,也已经受一种尽管还是非概念性的存在领悟的照亮和引导了。于是,按照存在者的实际特性,按照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按照有关存在者的前科学的被揭示状态的方式以及这种被揭示状态对于现成的东西的归属关系的方式,实证性也能相应地变化。

(《现象学与神学》,p4)

陶陶 这里,海德格尔口中的“某种特定的前科学的与存在者的通达和交道方式”与胡塞尔笔下的“直观”在结构上是多么相似啊。不过两者的差异也很明显:在胡塞尔那里,是先验主体的构造;在海德格尔那里,是存在的敞开。(这句话太随意了,删去:))

(未完待续)


参阅:http://bbs.efnchina.com/dispbbs.asp?boardID=92523&ID=3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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