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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讲,谈政府为什么要办学校。政府要购买提升公民素质的教育服务,逻辑上是可以向私人教育服务提供商——私人办的学校——购买。比如,逻辑上至少是存在这样这样一种做法:政府要求私立学校教授这方面的课程,然后政府向愿意教授这一课程的私立学校支付相应的款项,这笔钱可以用“教育券”的形式首先发给学生,然后学生可以把“教育券”作为学费交给就读的学校,学校把这些教育券拿到政府哪里兑换成钱。这种方法是美国的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先生很早以前就极力提倡的,可是被政府采纳的案例很少。
为什么很少被采用呢?我们比较两种做法:
做法一:政府自己办学校,然后开课程X以向学生灌输某种价值观Y。这种做法下,由于老板——政府——灌输价值观Y的目标是明确而单一的,就是说,老板(政府)关心的只是价值观Y是否已经成功灌输,而其他事情它是关心的,在这样的单一目标下,信息费用是比较低的,亦即实现目标所需要的成本比较小。
做法二:政府委托私立学校开设课程X向学生灌输某种价值观。这个时候,学校的老板是私人而非政府,老板有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政府把灌输价值观Y的目标委托给私人老板完成,私人老板就有积极性在灌输价值观Y的时候偷工减料,为了防止偷工减料,政府就需要加强监管,这监管是不容易的——讲课时老师多讲少讲认真讲或应付了事,监管者的头痛的是观测的困难——观测者通常是外行,那是说监管费用——亦即信息费用——很高了。
这个解释的一个可验证的第一个含义是:注重某种强制型的价值观输入的国家,就比较多地有政府自己办学校——特别是基础教育的学校。
由于做法一的另一个副作用是在其他目标(比如提高人的其他能力)上效率低——原因是学校的老板(即政府)只注重单一目标——价值观的灌输,因此,在全球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最终会降低这个国家的竞争力(毕竟人的能力会决定一个国家的最终竞争力),在竞争下这个国家必将处于劣势而慢慢衰落,因此,上述解释的另一个可验证的含义是:随着竞争的加剧,政府办的学校会越来越少。
当然,政府为什么要办学校,还有很多种解释。关键是,那一种解释能够通过实证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