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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行为与合作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

稿件来源: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 
 
 迄今为止的经济学,基本上是以“竞争”为主线的。
一、合作经济学的人性假设及其生物学基础
虽然经济学理论不情愿对人类的偏好施加任何特殊的假定,但是,通常又会作出一个很强的假定,即个体偏好是完全自涉的。绝大多数现有的经济模型都假定人们完全追求自己的私利,而一点也不关心社会目标,这对于某些人来说可能是正确的,但是并不是对所有的人都正确。因此,作者假定社会中除了有一部分纯粹自利的人之外,也存在一定数量的具有亲社会他涉偏好的人,即一部分个体的偏好结构中,既包含着“自涉”的个人偏好,也包含着一定的亲社会的“他涉”偏好。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偏离标准“经济人”假设之处。自涉偏好是指个体效用仅取决于个体支付,个体的行为是纯粹自我关切性的。他涉偏好是指个人在选择行动时不仅考虑行动对自己的影响,也会考虑行动对其他人产生的后果,而且他们通常不仅关心他人行动的后果,还关心行动意图。亲社会性则是指人们具有的一些有益于群体的特性,比如帮助、分享、合作、安慰、捐赠、同情、关心、谦让、互助等。脑神经科学方面的研究文献为人类亲社会的他涉偏好提供了生物学上的证据支持。研究发现,人们可以从社会困境博弈中的相互合作行为与惩罚非合作行为中获得非金钱利益的效用。
一个问题随之而来,亲社会的他涉偏好需要个人承担惩罚或合作的成本,但却给非亲属成员带来收益,那么这种减少个人适应性的偏好是如何通过自然选择得以进化从而使得亲社会行为能够在人类社会繁衍、更替的过程中演化与幸存呢?文章认为,群体选择的力量在此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里,群体之间的冲突和斗争经常发生,具有更广泛亲社会行为的群体由于其适应性强而生存下来,从而其亲社会的他涉偏好会固化于基因中,随着个体的繁衍生息而被保留下来。并且战争的获胜方(具有更广泛利他行为的一方)也可以把自己群体的文化传统强加给失败的一方,从而使得人类社会的亲社会行为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二、相关范畴界定
1.合作
通过对文献的梳理,作者发现对“合作”的定义基本上沿着两条不同的主线在进行。一条主线是基于“行为性”来进行定义的。这些定义基本上都把合作看做是一种有意识的或刻意的协作行为。在这类定义中,一种行为要成为合作,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一种刻意的行为,如果是偶然的或巧合的,不能称为合作;二是主体之间必须有协作,即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必须要受到其他经济主体的影响。另一条主线是基于行为的“经济性”来进行定义的。这类定义来源于把分析重点放在行为经济性后果上的博弈论传统,而看轻对行为本身的分析,它认为合作是一种共同行动,并且这种共同行动可以给各经济主体带来利益,即这种利益是相互的利益。这类定义并不一定要求合作必须是刻意的。这两种定义并没有优劣之分,关键在于选择什么样的研究目的和分析对象。第二类定义忽略了动机的作用,这是它的一个缺陷。但是,第二类定义具有简单和易处理的优势。
当群体中某个成员的行为会对其他成员产生影响时,从私人角度进行的优化决策和从社会角度进行的优化并不一定一致,而是存在着冲突,合作应该是能够降低“冲突”程度的一种基本经济行为,可以给群体带来利益。从合作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合作应当包括诸如劳动分工、市场交易、合伙和共同经营企业,以及人们在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政治联盟、各种民间和公益团体中的相互协作等各种行为。
2.亲社会情感与他涉偏好
亲社会情感是指可以引致人类合作秩序的心理和生理上的反应,比如羞愧、内疚、同情、对社会制裁敏感以及愿意惩罚违规者等。亲社会情感可以使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表现出友好积极的亲社会行为,从而使他人乃至整个群体获益,并能促成交往双方的和谐关系。
他涉偏好可以表示如下:假设存在一个n人公共物品博弈,参与者i的效用不仅依赖于他自己的物质收益πi,而且还依赖于其他个体(j≠i)的物质收益πj,即:
ui=πi+∑j≠i(αi+λiβij)πj
式中,α和β为实数;λ≥0。如果参数αi<0,表示参与者是无条件恶意的。参数βij表示参与者i对参与者j类型的看法,如果j的类型是i认定的好的类型,它会对j的收益给以更高的评价,反之则反是。参数λi表示参与者i的公平动机的力量。在传统经济学模型中,α=0且λ=0,因此,ui=πi。如果λi和αi都是正的,则参与者i是一名强互惠者。其实,文献中的任何一种他涉偏好模型都没有拒绝自利的假设,而是认为自利以及其他多种动机决定了人的行为。
文献中的亲社会性他涉偏好模型主要分为四种:一是利他偏好模型。利他偏好是指个人的效用函数中他人的利益与自身的效用正相关。二是互惠偏好模型。互惠公平是以行为的动机来判断的,该理念建立在人们具有报答的倾向上,人们会奖励那些公平对待他们的人,并且不惜付出代价来惩罚那些伤害他们的人。三是差异厌恶偏好模型。这类模型认为,参与者只关心结果上的公平与否,而忽略对方的意图。四是同情偏好模型。同情是人们具有的一种能够感受别人感受的情感,但是,人类对悲伤的同情一般比对快乐的同情更为强烈,并且它远不如当事人的自然感受更强烈。
3.再论合作与竞争的关系
竞争和合作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二者同等重要,没有好坏和主次之分,它们共同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这里所说的竞争,并不等同于市场组织形式中常说的“竞争市场”中的竞争,而是指人类的一种基本行为,是一种强调自利的对抗性的活动。而合作也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活动,这种活动强调自利和互利的统一。在很多情况下,合作和竞争已经成为人类同一种行为的两种不同属性。合作和竞争的辩证统一性还体现在二者的互相转化上。
三、合作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
1.合作的发生论
主要研究人类社会合作何以可能的问题。如强互惠理论,认为社会中存在一些情愿自己承担成本去惩罚破坏群体规范的强互惠者,即使这些成本并不能被预期得到补偿。因此,强互惠理论本身就是一种亲社会的他涉模型。
2.合作的制度论与组织论
科尔曼认为,当群体成员有个人动机去采取减少群体总福利的行为时,关于行为的规范就会产生。从这个角度来讲,人类社会中的任何制度都有其“合作性”的一面,而合作行为又在一定程度上必须依靠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制度规范来维持。那么,各种合作行为选择不同合作方式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人类各种合作组织(比如家庭、企业等)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各种组织和制度的演化规律、演化方向与影响因素又是如何呢?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回答,从合作的视角来探讨这些问题能得出一些显著区别于以前研究的新观点。
3.影响合作的因素
如一些来自跨群体对比研究的文献表明,影响合作行为的因素大致上可以分为群体的自身特征(比如群体成员的异质性,群体成员财富的平均程度,群体的规模和群体的生命阶段等)、群体的制度安排(有无惩罚和激励性措施,存在道德和文化的约束等)和外部因素(技术进步等)三个方面。
4.分配理论
既然合作可以产生剩余,那么合作剩余的分配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分配的均衡点是唯一的吗?如果不是唯一的,什么因素会影响均衡点的位置呢?反过来均衡点的位置又会对合作本身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维持合作所需的剩余分配方式应如何随之改变呢?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探讨研究的问题。
5.经济增长理论
合作行为可以带来剩余,并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这种从宏观角度考察人类合作行为对整个社会经济增长的贡献的研究还少之又少。
四、合作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
传统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中虽然融合了多种哲学思潮,但是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位一体,即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合作经济学的亲社会性他涉偏好假设认为,人们不仅仅追求个人私利,还追求一定的社会目标,考虑他人福利,从而不仅坚持了个人主义方法论,而且还具有整体性意义。从一定程度上讲,这已经超越了个人主义方法论。但是合作经济学在坚持整体性观念的前提下,并不排斥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只有个体才是真实存在的,而社会集合体则是人们理智的构建,不存在脱离于个体理性的抽象集体理性。传统经济学虽然认识到了某些场景下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但是它却没有能力对这种理论上的冲突和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和谐相悖现象进行理论解释,而以他涉偏好作为假设的合作经济学理论则可以比较圆满地完成这一任务。
虽然合作经济学理论体系本身表达了对单一“经济人”人格假设的不满,但是却不完全排斥功利主义。假如合作经济学完全拒绝功利主义,一方面会造成假定脱离现实,为主流经济学所拒绝;另一方面也不必要,因为从利己主义动机也可以得到合作行为,这样做只能是降低了理论的适用范围,自取烦恼。
合作经济学依然高举自由主义的大旗,完全继承了斯密以来的自由主义传统。自由是合作行为发生的前提,即合作行为是人类自由选择的结果,并不是在超经济力量的干预下人们的被迫选择。但是,必须指出的是,由于竞争不需要任何约束,而合作行为的达成却需要相应的制度和组织约束才能走出囚徒困境,因此,相对于以竞争为主线的传统经济研究来说,合作经济学对人类行为的约束机制探讨得更详细、更深入。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合作经济学在基本方法论方面,试图突破传统经济学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大传统。由于仍然假定社会中还有一部分人追求自利,因此,并没有完全抛弃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而是将个人与整体、功利与他涉、自由与约束有机结合起来。
 
作者:黄少安;韦倩 单位: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
摘自《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京),2011.2
原文约15600字
原题《合作行为与合作经济学: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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