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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经济学之我见

这是我以前写下的一篇小文,是自己对于行为经济学的一些看法。我觉得,主流经济学把所有行为视为理性,且视所有非理性行为皆不存在。在逻辑上即使讲得通,但在现实层面上好像有点不对。所以再贴上这批小文,请各位指教一下!

学过经济学的人,大概都知道经济学者一向都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即人总是倾向追求最大的利益或承坦最小的成本。但新一派的学说却不以为然。并指出人类的行为固然依其理性之法则而行但亦有其非理性之一面。例如,夫妻吵架往往是为了芝麻绿豆般的小事,其吵架的成本远大于收益。再举一个例子:甲君的汽车被撞坏了,维修要二千元;同回甲中彩票得五百元,另乙君的汽车亦被撞坏;维修费用一千五百元,但乙君是日无任何意外之财。但究竟他们的痛苦程度相同吗? 因为在日常生活中,这类事情实在不少,行为经济学便常识在针对非理性行为的研究,打破主流经济学的界限及视域。行为经济学的理论要旨,其实很简单:人类的行为会以某种系统的方式偏离理性,因此非理性行为可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而芸芸种种的非理性行为,大概可以分成二类。一是不呈现时间序列的,如夫妻因小事而吵架;怒汉因口角而动武;二是呈时间序列的非理性行为,这一类别也可再细分成二种形态。我现在进一步把它说明:

1)从非理性到理性的形态:话说有一批白痴,发觉开设加油站是很好玩的事情,于是便纷纷开设加油站。有的白痴在森林中开设加油站(因为是白痴……),又有的在喜马拉雅山的山顶开设……而又有一些白痴把加油站开设在人多的城市中。当然,到最后只有哪些在人多的城市中的加油站,才可经营下去。这一类的行为,在参数上往往趋向一个稳定的系数。

2)从理性到非理性的行为:这一类的行为最典型的例子是羊群心理。早前亚马逊网上书店没有盈利,股价却不停上升。从理性的角度,实在很难去解释这样的现象。不过,我们可以发现该现象在初期,却又合乎理性。这一形态的行为在参数上,会出现如周期三则无序的情形。

希望大家能给一些意见和讨论!
先行感谢!

 

Re:行为经济学之我见
作者:Fancyfantasy    发表时间:2001-3-5 0:28:00
 
oscarwong的文中提到了一些似乎是非理性的行为,譬如说夫妻吵架等,我在此试着用理性选择对这些行为进行解释,如有错漏,请不要见笑。
先说夫妻吵架。我想各位在现实生活中一定有过吵架的经验,当然大家都知道吵架是一件很没有建设性的事,没有谁喜欢找架吵(个别不正常之人除外),一般说来,吵架都是源于一时冲动,从表面上看,这的确是一个非理性的行为。吵架费神费力又伤感情,的来得也只是一时之快,似乎很划不来,但是我们为什么会有想吵架的一时冲动呢?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人类的一种行之有效的保护方式。会有吵架的冲动,是因为负面情绪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如果不能找个渠道发泄出去的话,会给人体带来极大的损伤。有了这个基础,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说吵架也是一种理性选择了。如果吵了架,有可能事后觉得得不偿失;但如果不吵架的话,却可能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两害相权取其轻,还是选择吵架为妙。当然,也可能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譬如说好好沟通等,但是这也面临着时间,情绪方面成本增加的情况,如果能取得足够高的收益,相信人们会选择这种方式的。
对于oscarwong所举的第二个例子,就更好理解了。人对于风险的喜好是有个体差异的,这实际上是一个面临不确定性的选择问题。彩票中奖对于一个人来说,所带来的效用肯定不仅仅是所中的奖金(买六合彩中了10000元和打工赚了10000元你一定不会同样高兴的,是不是,oscarwong?开个玩笑),oscarwong的例子举的很巧,两种情况的期望值正好一致,那么对于风险偏好者来说,显然更偏好中奖的情况,风险厌恶者则反之。
其实,理性选择只是主流经济学的一个最为基本的假设,请注意,是一个假设而已,从主流经济学的体系内部是无法证明抑或证伪它的。如果从其所推出的主流经济学能够解释大多数的经济现象,又没有明显的事实与之抵触,那么可以说这个假设是基本正确的。当然,科学是不断发展的,可能,或者说必然有一天会有一个更好的基本假设来取代它,但在现阶段,它是我们可以信赖的一个假设。


    
Re:行为经济学之我见
作者:oscarwong    发表时间:2001-3-6 0:30:00
 
呵呵……上文的例子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其它非理性行为可参考本版面的另一些文章。不过,你的分析除了结论不能成立外,其它的都算言之成理。

 

Re:行为经济学之我见
作者:Fancyfantasy    发表时间:2001-3-6 11:42:00
 
“呵呵……上文的例子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其它非理性行为可参考本版面的另一些文章。”oscarwong说的没错,的确有很多行为无法用理性选择来解释,我并没有否定非理性行为研究的重要性。不过我发这张帖子只是想说明还是有很多看起来非理性的行为是能够用理性选择的原则来解释的,不巧的是,oscarwong所举的两个例子我正好认为可以用理性选择来解释,于是被误会了。不过oscarwong所说“你的分析除了结论不能成立外,其它的都算言之成理”我不太明白,能不能麻烦解释一下?

 

Re:行为经济学之我见
作者:oscarwong    发表时间:2001-3-7 4:52:00
 
引用Fancyfantasy前文段落:“其实,理性选择只是主流经济学的一个最为基本的假设,请注意,是一个假设而已,从主流经济学的体系内部是无法证明抑或证伪它的。如果从其所推出的主流经济学能够解释大多数的经济现象,又没有明显的事实与之抵触,那么可以说这个假设是基本正确的。当然,科学是不断发展的,可能,或者说必然有一天会有一个更好的基本假设来取代它,但在现阶段,它是我们可以信赖的一个假设。”

回复:最主要的问题,仍然是一些论点的意思不清楚,所以我对这个结论不下判断。

1.从主流经济学的体系内部是无法证明抑或证伪它的。
这里对假设所作的说明是什么意思呢?假设,就科学方法的定义来说,是对一个特定的问题作出的假想答案,这个假想答案有可能是对,亦有可能是错的。就涉及经验內容的科学来说,我们要证明一个假设是对的,方法是找寻支持的例子,相反来说,要证伪一个假设的方法就是错的,就是找寻反常的例子。但文中Fancyfantasy所提到的所谓的“体系内部是无法证明抑或证伪它的”确实是语意不详的说法,所以无法回应。

2.如果从其所推出的主流经济学能够解释大多数的经济现象,又没有明显的事实与之抵触,那么可以说这个假设是基本正确的。
这一句是个思路不清的句子,首先<有明显的事实与之抵触>与<没有明显的事实与之抵触>的分界在哪里。如果连分界本身也是混含不清的话,我们又怎样可以说一个假设究竟是正确还是不正确。其次,倘若我们讨论的假设<理性选择>是一个全称命题的假设--即泛指所有情况下理性选择都成立的话。只需用一个反例就可将前述的假设推翻。在逻辑学上,有一个定理:只要一个反例存在,就足以推翻一个全称命题。

3.可能,或者说必然有一天会有一个更好的基本假设来取代它,但在现阶段,它是我们可以信赖的一个假设。
这句的意思更加奇怪,是不是叫我們把理性选择这个假设当作一种宗教信仰:不要问,只管相信!

最后,还要补充一点,人类的行为本身实在是很多面的,理性选择也好,非理性选择也好。都不过是其中的一些分析面。正如在主题贴文中所言那样,人类的行为固然依其理性之法则而行但亦有其非理性之一面。故根本无需太在意哪一种假设是对或是错的。前面的分析,主要亦是就一些科学方法的问题作出一些讨论。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误解,以为有关讨论要反对Fancyfantasy的基本立场。

 

Re:行为经济学之我见
作者:Fancyfantasy    发表时间:2001-3-9 12:52:00
 
我在原文中有些地方说的不是很清楚,我在此解释一下。

“假设,就科学方法的定义来说,是对一个特定的问题作出的假想答案,这个假想答案有可能是对,亦有可能是错的”,此话没错,反证法就是通过这一点起作用的。但是作为一个基本假设,试图在完全建立在其之上而纯粹通过逻辑推导所形成的体系中证明或者证否它都是不可能的,这在1932年就被哥德堡在其著名的不完备性定理中证明了。我所说“从主流经济学的体系内部是无法证明抑或证伪它的”就是这个意思。

我在原文中所说的“有明显的事实与之抵触”以及“没有明显的事实与之抵触”不太精确,应改为“事实与之直接抵触”以及“事实与之间接抵触”。

要证明一个基本假设是否正确,只有在体系(我和oscarwong对于体系可能有不同理解,我所说的体系只是纯粹的逻辑推导而得,并不包含任何事实判据)以外寻找事实判据。理论上说,只要有一个事实判据反对某体系,那么该体系以及其赖以建立的基本理论可以被认为是错的。但是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因为每一个理论体系都存在着非逻辑推导的可能性。我是学物理的,在此举一个物理学的例子。相对论建立在两个基本假设上:光速不变原理以及惯性系平权原理。假如有一天人们发现了在两个惯性系中,真空光速并不相等,这是事实与之直接抵触,那么可以认为光速不变原理是错的。假如人们有一天发现了一个事实判据与相对论中的某一个推论相悖反,这是事实与之间接抵触,因为存在着推导这一推论时采用了某一隐含的不正确的假设的可能性,我们只能说相对论出了问题,并不能立即说光速不变原理以及惯性系平权原理是错的,具体是哪出了问题,还需进一步的讨论。

“但在现阶段,它是我们可以信赖的一个假设”,请注意,我用的是信赖而不是信仰。我坚决支持怀疑精神,但我不赞成怀疑主义。我认为科学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允许被怀疑,但这并不等同于不允许相信。已被证否的假设自然不可用,但对于一个尚未被证否而建立在其之上的理论又取得了较大成功的基本假设,用之又有何妨,我们只需时刻注意它只是一个尚未被证明的假设即可。毕竟不是什么都可以被证明的,譬如说1+1=2。而连续统假设(在希尔伯特提出的二十世纪21个数学问题中排第一位)作为一个不可能被证明抑或证伪的例子是再好不过的了。

谢谢oscarwong替我指出的问题,希望以后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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