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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不平等才是真的不平等

  反观贫困问题,就会发现贫困不是单纯由于低收入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本能力缺失造成的。
  
  让·雅克·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序言中写道:“我觉得,人类知识中最有用而又最不完备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这些关于“人的知识”的匮乏,导致了不平等的起源。由于在社会革命与不平等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奉行德尔斐神谕“认识你自己”,探究人的知识,探究不平等的本原,将有助于“化不平之戾气、呈和平之祥瑞”,意义不言而喻。
  以经济学家身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尤努斯在其自传《穷人的银行家》里,用格莱氓银行的例子表明了消除不平等对于和平的重要意义,这一经济学思想的应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尽管关于不平等的相关论述,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就已经出现,例如斯密不仅论述了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问题,也对个人之间是否处于社会合宜的地位并“拥有体面的生活”进行了阐释,但在经济学上真正系统性地研究这一问题的,还是199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
  森于1933年出生于印度孟加拉邦桑蒂尼克坦。1943年,印度孟加拉邦发生了大饥荒,造成数百万人死亡,这件事情触动了尤努斯,使之在后来想出了为穷人提供小额贷款的模式;也促成了森转向经济学研究。森最早接触的经济学著作包括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和希克斯的《价值与资本》,以及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教科书,这些纯正的经济学思想和分析对森有很强的吸引力。
  森是从对饥荒和贫穷的研究转到不平等的问题上来的,这是一个很自然的转向。饥荒和贫穷是森亲眼目睹的现象,他把这些现象背后的难解问题带到了剑桥大学进行博士课程的学习。在三一学院,在斯拉法、罗宾逊夫人等的指导下,森讨论了经济发展中的技术选择问题,主要围绕一个问题展开:即资本匮乏的国家在何种条件下可以采用资本密集型的技术。这是对贫穷问题的直接反应,也就是关注技术在消除贫困中的作用,1960年该博士论文以《技术选择》为题出版。这也容易理解,实际上森在后来的《贫困与饥荒》一书中分析了要消除贫困的第一个条件,那就是要“免于饥饿”。通过对1943年和1974年孟加拉邦的饥荒的研究,森指出要免于饥饿必须有三重保障:..政治上明确可执行的产权保护体系;2.经济上,微观层面有充分竞争的市场秩序,宏观上能维持稳定的经济环境;3.社会传统体系的保护与缓冲作用。比如家庭内部的分工、传统观念中对交换权利和互惠权利的规定,都会改善最弱群体在面对饥饿时的境遇。
  但森发现即便人们可以免于饥饿,也就是说在消除绝对贫困的条件下,相对贫困依然存在。例如当一个社会中的人都脱贫之后,可能会发现贫富差距却急剧拉大了,相对贫困就意味着存在某种不平等。在各种不平等中,森将经济上的不平等置于首要的讨论位置。这并不是说森不重视政治和社会地位的不平等,而可能是因为其曾经对马克思的经济思想有所涉猎的缘故,故而将经济置于基础地位。
  但不平等的研究在经济学上也相当匮乏,即便是福利经济学也仅仅关注完全竞争与帕累托最优的关系。帕累托最优状态是指若想增进社会中某一些人的福利,就不得不减少另外一些人的福利,换言之,在帕累托最优状态下,在不损害一个人的原有利益下社会福利无法改进。而对于收入分配问题,福利经济学却避而不谈。难怪森在《论经济不平等》中感叹:“就衡量经济不平等问题而言,福利经济学的康庄大道,通向的却是荒山野岭。”因为一人富裕而其余百人贫穷的状态也可以是“帕累托最优”的,但这明显在收入分配上是不公平的。森接着讨论了理想的收入分配应该是基于“需要”(need)还是“应得”(desert),或者说是要“按需分配”还是“按劳分配”。按需分配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人们不合作,大家吃大锅饭搭便车,结果陷入了谁都不干的“囚徒困境”;另一种情况是人们相互合作最终共同富裕。
  有两个方面的理由值得重新审视不平等的问题,第一,悬殊的收入不平等会导致效率的缺失。第二,收入不平等会造成公平的缺失。经济学家如马歇尔、庇古等关心的主要是前者,哲学家如罗尔斯关心的则主要是后者。森指出要全面分析经济不平等问题,应将这两个方面都考虑进去,并且证明了比较平等的收入分配对于社会福利而言是更可取的。森先讨论经济方面的平等自有他的道理,通常争论平等话题都集中在“为什么平等”上,并在某一基础上为“平等”这样一个模糊的概念进行辩护。
  而森在《不平等的再考察》中指出上述考虑欠周全,因为平等不仅要考虑为什么平等,还要考虑哪方面的平等。收入平等主义要求物质收入或财富的平等,福利主义要求福利水平的平等,功利主义要求平等地衡量个人效用,法学家们要求法律程序上的平等。罗尔斯的《正义论》则要求“基本善”持有上的平等,甚至连罗尔斯的对手诺齐克提出的“个人权利至上”也隐含了自由权利上的平等。在坚持平等方向时,必须要考虑是在哪一个方面,这种脚踏实地的“平等”观正是基于人跟人之间有差异的事实。虽然罗尔斯把“基本善”界定为“每个有理性的人都需要的东西”,包括“权利,自由,机会,收入,财富和自尊的社会基础”,更关切人的自由,但依旧忽略了人际差异。
  所以森认为必须提出一个与人际差异相适应的理论来解释平等问题。在《不平等的再考察》中,森提出了用功能和能力来看待个人利益和衡量平等。一个人的生活由一系列功能构成,功能就是一个人能够做什么和能够怎样生活,包括营养良好、身体健康、避免疾病等最基本的功能,还包括像自尊、受人尊重、可以参加正常的社交活动等复杂功能。而所谓能力就是使功能得到发挥的力量,凭借这种能力个人能实现有价值的功能。简而言之,能力体现了个人过某种生活或实现合理目标的自由,个人有实质自由去选择他认为有价值的生活。正如森在其所编《生活水准》的序言中说的:我们应该知道的不仅是人们有多少钱,还应该包括,他们怎样生活、他们的寿命、受到的教育、得到的医疗服务、拥有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等。
  由此,再来反观贫困问题,就会发现贫困不是单纯由于低收入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本能力缺失造成的。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森进一步指出:作为自由体现的能力,还表明政治自由和社会机会都是平等的内涵,民主制度是防御饥荒的重要手段。是以要消除贫困,促进平等,就必须从拓展能力的角度来推进自由。在“平等”这一伦理学议题上,森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和严谨的实证研究恢复了亚里士多德、色诺芬时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互相交融的伟大传统”,而广泛关注并介入贫困、不平等、能力剥夺等议题的研究,也使他无愧于“经济学的良心”这一称号。
  (阿玛蒂亚·森:《论经济不平等》,《不平等的再考察》,王利文,于占杰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12月;《贫困与饥荒》,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生活水准》,徐大建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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