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药家鑫案:不说不快的几点意见

  原文网址:http://space.efnchina.com/user1/3369/15093.html

  药家鑫案引来社会广泛的关注和激烈的争论。我不是法律专家,本不应该在这个话题上发表意见,但见多了各种奇谈怪论,也见识了专家的说辞,不吐不快,要大着胆子说两句。

  (1)药家鑫案怎么判,要不要判药死刑,完全是法律的事情。我们可以对药家鑫进行道德审判,但是道德审判不能替代法律审判,道德审判也不能影响和干预法律的正义审判。

  (2)我们可以主张死刑,或者主张废除死刑,但这跟药案没有关系。中国实行的是成文法,而不是判例法。药案怎么判,要依据既有的法律框架来进行。这是尊重和维护法律尊严的问题。而要不要废除死刑,则是法律修改的问题。修改法律,当然要受到具体判案的影响,但这不应发生在事前,而应该在事后。恶法也是法,法律的权威必须得到维护和尊重。

  (3)药家鑫被捕后,讲到因为农村人难缠,撞伤不如撞死。这应该能够表明他的作案动机,这是清楚的故意杀人案。“药家鑫的犯罪动机是摆脱麻烦,摆脱这个麻烦可以有很多种手段,他也可以开车倒着轧回去,但是他为什么对张妙连扎八刀,这个过程他到底是怎么样的心态?”是的,这的确是一个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好题材。是的,我们可以对药家鑫进行犯罪心理分析,但是关于药家鑫的犯罪心理分析,千万不要成为影响和干预法律审判的因素。

  (4)堂堂北大教授,孔庆东竟然在公共媒体慷慨激昂,讲什么“(药家鑫)面相就是一个杀人犯”、“(药家鑫)名字就是杀人犯”、“跑到天涯海角把你满门抄斩才是严肃的法律”。北大教授,言谈如斯,怎能让我不想起王小波的话:“在人类的一切智能活动里,没有比价值判断更简单的了。假如你是只公兔子,就有做出价值判断的能力——大灰狼坏,母兔子好;然而兔子就不知道九九表。……对于一位知识分子来说,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的精英更为重要。”是不是要替北大感到耻辱?是不是要替知识分子们感到耻辱?

  (5)身为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讲:“由于平时情绪不好时会用手指砸钢琴键盘来发泄,药家鑫连扎受害人八刀,是他的一个习惯性机械动作。”“在很多心理不成熟的人当中,他往往是把人只看做一个不良的刺激物,他觉得只要把这个人做掉了,这个刺激物就消失了,他却不明白生命背后的东西是什么。”这是她的专业发现,我们真的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在面对23岁的大三学生马家爵杀人时,李教授用的理论则是:“当他与别人发生冲突时,他就这样随意地轻易地置人于死地。当他意识到自己犯了罪的时候,他就希望赶快死,在这个过程当中,人生观才是他无情感反应的必然原因,也是他真正的杀人动机,而不是贫穷。”不能说李教授就有倾向性,但可以肯定李教授分析问题缺乏基准,缺少一致性。

  (6)央视是政府媒体,得到了纳税人的税收支持,必须中立,尽可能客观、公正和公平。前李刚之子李启明撞死女大学生后,央视为其父子提供平台,让他们通过央视痛哭流涕表示悔歉,但却没给受害者家属提供表达机会。今先驾车撞人再对被撞者连捅八刀致人死命的药家鑫,再次成为央视屏上宾,但我们依旧没有听到死者家属的声音。任何媒体,对于突发事件的深度报道,都必须同时要求双方当事人或者代言人到场,绝没有一面之词的道理!

  (7)药家鑫尚在听候审判,却传出其在看守所参加演出的动容视频。不知这是否合法合规?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没有错。不然,谁还有激励去努力创造财富呢?只是看守所是国家公权机构,是不能成为被钱或者其它东西驱使的鬼的。如不是军二代,药有这样的待遇吗?

  (8)莫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但是也不要因为大众的同情而放过一罪犯。

  (9)讲了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但是法律本身也需要是公正的,尤其是执法和司法要公正。坏的执法和司法,危害远比坏的法律规定本身要大的多。法律规定虽坏,但如果执法、司法公正、严格,那么人们会调整自己的行为的。法是死的,人却是活的。但如果执法、司法既不公正,也不严格,那么人们就不知道要怎么行为了。这种情况下,有法等于无法。

  (10)讲了那么多法治的规范性问题,但法治不只是规范的问题。假如我们真的觉得某项法律规定是恶法,要修改,那么听我劝,不凡让特权阶层首先成为修法的受益者吧。难道不成法律的改进会因为非特权阶层首先受益而开始吗?要学会妥协,跟流氓妥协,也是妥协!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