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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率不能承受之重

 

马克思称数学是科学的皇后,认为一门科学只有达到可以用数学进行描述的时候,才是完美的。现在这种完美几乎表现在公共领域中的各个方面。大量与利益当事人休戚相关的公共信息被给予数量表示。在高校学生就业领域,就业率作为衡量一所高校学生整体就业状况和某个专业就业前景的核心技术指标,已经成为政府、高校、公众尤其是人力资本投资者高度关注的公共信息。不久前,在政府的文件中制定了就业率同高校办学与评估相联系的“十八条挂钩”政策。紧随其后,由政府主导,各省相继制定了众多围绕并对其细化、深化甚至泛化的制度。从专业调整的管制到资源的配给的调控,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时间,就业率似乎成为了带动高校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生动力引擎。

 

应该说,我们的欣喜不仅来自于以学生就业为中心这一高校发展观对前一段高等教育大发展轨道的适度修正,还在于其所代表的规则意义以及由此引致的对教育资源较之过往更加合理与有效率的配置。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已经获知了真实客观的就业率了吗?在缺乏制度供给和需求者的互动下,在我们这个有着“运动”传统的国度,以就业率为市场信号的一套制度安排会不会导致对就业率规则的滥用?就业率及其制度安排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高校面向社会办学的良好愿望?

 

这些问题首先要从就业率本身谈起。就业率在大体上说,是指截止到某一时间就业人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对公布就业率的欢迎与质疑几乎达到了一样的程度。作为外在动力,这对于改进包括就业率在内的就业评估体系无疑是件好事。公众对就业率及其相关政策的质疑主要集中在计算模型的系统性、数据的真实性、就业率比较方式及以“十八条挂钩”为代表的政策三个方面。

 

对于计算模型的系统性,如果仅仅获知目前的就业率统计数字,那么,我们就只能从数字上做简单的线性理解,即数字越高意味着就业状况更加良好。这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极大误导。说到底,现行就业率只是就业数量的反映,在缺乏其他辅助指标诸如失业率(自愿失率业与非自愿失业率)、就业增量、就业水平、升学率、对口就业率等重要指标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得出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的正相关结论。换句话说,给定就业率,我们对就业状况仍然一头雾水。关于数据的真实性,我们知道,类似于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在低违规成本和会计规则拥有合法弹性的情况下,公司方总会有动力夸大收益,隐瞒亏损,以此抬高股价,把风险留给不知情的投资大众。今天,高校已经同市场与竞争血肉相连,象牙之塔自然不能超越外部社会行为环境而存在,我们没有理由认为高校一定在道德自律上比公司更加正当在“18条挂钩”及其系列政策与生源市场残酷竞争的压力下,在几近零违规成本、审记缺位和对非正规就业认定的高度灵活性下,处于公共利益和自身利益的两难中,高校真实的就业率只有“天”知道。

 

问题的第一个方面,属于统计方法和过程中的技术性失真;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属于受利益驱使的非技术性失真。这两种失真都有解决的办法和乐观的改进态势。最近,有消息说,教育部即将对就业率的统计方法进行改进。同时,有迹象表明中国正加紧公共信息公开的立法进程。这说明政府正在实现进一步的职能转变,认领公共信息披露和看护这一义务主体的责任。我们相信,当计算模型被优化之后,当信息公布的主体、权限、程序和法律责任被公共信息法制体系所规定的时候,就业率失真问题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解决。但是,在得到有说服力的就业率矫正报告之前,我们仍然不得不以官方目前的统计结果作为分析问题的依据。

 

关于就业率的比较方式及其政策,我们知道,虽然综合性高校和专业性高校所培养的学生在就业时所面向的行业和领域互有交叉,但在整体上是异构的。这就决定了不同类型的高校之间是无法进行简单比较的。然而我注意到,在政府公布的就业率排行中,七十多个高校被划分为多个数段,综合类、艺术类、师范类、理工科类、农业类、医科类等各类高校被统一站队,排比高下。在强大的竞争与政策强制力的双重制动下,这种简单比较与“十八条挂钩”系列政策同时作用的一个逻辑结果是,各高校纷纷开设就业率高的专业而撤消就业率低的专业,各高校将趋于同构,高等教育格局将发生深刻变化。另一个结果是,由于高校人才培养的长周期,市场信号实际上被前置,这就造成了一定程度市场信号的失灵。在一个本科教育的四年周期内,原来劳动力吸纳能力较强的行业,可能会因为产业调整升级、制度演进和技术进步、泡沫经济等原因,不在具有大量的用人需求甚至溢出劳动力。即便不出现上述情况,相同专业的毕业生越来越多,也会造成供需矛盾加剧,导致薪酬下降和失业率增加。这在实质上反而降低了学生的就业福利。

 

尽管过多的质疑使以就业率为市场信号的一套制度安排经常地处于是非边缘,公众依然对其表现出整体上的欢迎态度。公众目前的欢迎主要来自对规则的渴望。但是,保持持久欢迎的动力应该来自于规则的适用,这也是规则的生命和意义所在。当众多的高校处于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内时,才会对高等教育做出正面的激励。当就业率规则处于自己的领域适用而不是越过边界滥用时,才会收到对高等教育增强竞争力的回报。

 

那么,即使就业率统计缺陷得到改进、就业率规则不发生滥用或不超出边界适用,是不是就可以达到制度供给方的良好愿望了呢?撇开大学的超功利性,从学生就业的逻辑进行推演,大学似乎可以被看作一种特殊的国有企业。况且,从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看,国有企业和大学也有着可以相互观照和借鉴之处。我们知道,在演进博弈论当中,制度进化需要突变和选择机制。选择机制,一是靠试错,一是靠竞争。如果对某领域制度变迁的试错与竞争的结果比较到其他类似领域,就可以提高制度变迁的效率和减少改革的风险与成本。所以,就业率所引致的制度变迁及其效用问题使我联想起国有企业改革的曲折历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相继进行了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以及公司化等一系列改革。然而,由于无法有效地行使产权,始终不能在实质上形成有效的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诸多改革只能扬汤止沸、隔靴搔痒,国有企业仍然抵挡不住来自非公有制企业的竞争。最后有希望解决这个问题的是国有企业的民间化,也就是改变产权安排,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在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制度变迁的过程似乎具有惊人的相似性。高等教育应该面向社会办学并服务于社会。但是,多年来,高校基本不同社会发生直接联系,而是通过政府和社会交换资源。长期以来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不但对高等教育的发展缓慢负有责任,更养成了高校对市场与竞争的无意识。一般来说,改革的动力主要来自于竞争。虽然在学生就业领域已经局部地出现了过度竞争的情况,然而,在高等教育的整体上,真正的竞争尚未出现。尽管国有高校单一办学体制已经被民办教育的准入所打破,但是由于体制和资源劣势等多方面原因,民办教育和体制内高校还难以形成宏观意义上的竞争与互动。事实上,尽管体制内高校间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但是在实质上属于多寡头之间的竞争,所以他们之间的竞争很难导致深层次的变革。

 

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不断。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到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改革、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然而,此起彼伏的改革对传统的以苏联模式为蓝本的高等教育体制并没有在根本予以打破。高等教育的系统危机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甚至仍然不能很好地同步或者协调于社会经济发展。目前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就凸显了这种危机。作为办学的基本常识,高校当然知道要通过培养学生为社会服务,学生的规格与规模应当从整体上符合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需要。然而,现在常识竟然达到了需要一整套强制性制度安排来约束的程度。这既说明了系统危机的程度,反过来又说明了就业率规则解决这一问题的局限性。即便如此,在我们耳熟能详的政策与策略的博弈中,目的被异化为手段的现象也比比皆是。诸如夸大就业率、不顾学生就业质量而单纯追求就业数量等等足以使良好愿望走向愿望的反面。继国有银行改革发动之后,中国高等教育也似乎走在制度变迁的历史关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就业率规则成为推动高等教育面向社会办学的新生动力引擎。但是,任何一种制度安排,只有在一定的制度结构下,与其他制度安排的互动中才能发挥作用。我们说,如果高等教育不能从整体上考虑转型而是不断的利用就业率规则进行局部调整,这是就业率所承受之重。如果高等教育不能从根本上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大学治理机构,而是继续扬汤止沸,期待着就业率规则神奇作用,那么,这是就业率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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