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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林毅夫教授商榷

 

  《财经网》5月13日文章“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弊大于利?”中,林毅夫教授称:“有关部门应更大胆地调整利率,以抑制通胀膨胀”。本人对他的说法有几点异议。

         首先,林毅夫教授在文中称“提高利率则更有利,可以减少投资”。本人认为这个说法还需要进一步推敲。第一,在我国,提高利率不一定能够减少投资,而很有可能倾向于增加投资。在当前,中国企业投资的融资渠道主要有贷款、股票等途径。其中,贷款占整个融资渠道的近80%,股票融资占到13%左右(2007年第4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在贷款融资方面,正如林毅夫教授所言,利率长期处于低水平,在市场均衡利率以下。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贷款供给决定贷款量,而不是贷款需求。当央行提高利率时,虽然贷款需求是减少的,但是贷款供给是增加的,于是由供给决定的贷款量也是增加的。因此,提高利率,贷款量是增加的。第二,股票融资渠道是受证监会影响较大,例如前一阵子某些企业想增发也迫于压力而告一段落。在这种情况下,股票融资实际上与股票市场的融资成本关联不大,更多的是受行政的影响,提高利率即使能够影响股市,可能对股票融资量影响也不大。综合这两个方面,当前提高利率并不一定能够减少投资,而反而可能倾向于助长投资。

      其次,“……‘热钱’进入最方便的方式是在跨国贸易中,出口企业多报出口,多汇入钱,但是,这必须在国外借钱,而这笔需要支付相当高的利息,这实际上不是两国的存款差,而是要支付美国的贷款利率,既要有抵押,也要有信用,利率达6%-7%。”对此,我认为虚假贸易不一定需要通过国外借款的方式。事实上,国际游资很有可能主动找到这些出口企业,并通过这些企业的出口换汇进入国内。在这个时候,企业与国际游资是合谋关系,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美国贷款利率。

      再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其负面作用要大于正面作用,因为它主要挤压的是中小企业贷款,不利于解决就业、收入分配、启动内需”。事实上,无论是提高存款准备金,还是提高利率,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已经放开了贷款利率上限,只给出贷款基准利率,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基准利率自行决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并不是由于贷款利率较低造成的,而是由于商业银行本身的信用配给行为造成的。即使当前提高利率,商业银行的信用配给行为也不会从根本上有所改变,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并不会由此发生大的改观。

      从以上三点分析来看,林毅夫教授的说法是欠妥的,是有问题的。依靠提高利率的方式,来解决当前的通货膨胀问题还是需要慎重。中央银行应该积极采取其他更加有效的方式来控制货币供给,例如同时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超额准备金利率,能够较有效收紧货币,抑制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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